教师请假制度【优选3篇】
教师请假制度 篇一
近年来,教师请假制度成为了教育界的热门话题。请假制度在教师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工作秩序和学生的学习进度,还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转。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请假制度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管理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教师请假制度能够规范教师的请假行为,确保教师请假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教师请假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提前向学校请假、提交请假申请、提供请假原因等。这样的规定可以避免教师滥用请假权利,确保请假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同时,学校也可以根据教师的请假情况进行相应的安排和调度,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其次,教师请假制度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一个科学合理的请假制度可以激励教师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教学任务。教师在享受请假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请假期间要保证学生的学习进度不受影响,要及时补课等。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进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最后,教师请假制度也可以为学校提供管理依据和决策参考。学校可以根据教师请假的情况和原因,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安排教师资源。通过请假制度,学校可以了解到教师请假的频率、原因和时长等信息,从而更好地进行人员管理和资源配置。这样可以提高学校管理效能,更好地满足师生的需求。
总之,教师请假制度对于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规范教师的请假行为,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为学校提供管理依据和决策参考。因此,学校和教师应该共同关注并不断完善教师请假制度,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教师请假制度 篇二
教师请假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它关系到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的质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教师请假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教师请假制度,提高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首先,教师请假制度应该更加注重教师个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性。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工作需求和请假原因,因此请假制度应该允许一定的灵活性和个性化。例如,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教师,可以给予特殊的请假待遇和政策支持。这样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进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其次,教师请假制度应该更加注重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教师请假不仅要求教师提前向学校请假,还要求学校与教师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学校应该了解教师请假的原因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安排和调度。同时,教师也应该及时向学校报备请假情况和请假后的工作安排,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最后,教师请假制度应该更加注重请假后的工作衔接和补充。教师请假期间,学校应该安排其他教师进行代课或者调整课程安排,以保证学生的学习进度不受影响。同时,教师请假结束后应该及时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及时进行补课和辅导。这样可以有效地保障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校的教学质量。
总之,教师请假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注重教师个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加强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注重请假后的工作衔接和补充。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请假制度,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师请假制度 篇三
教师请假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兴化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本人所在级部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视为照顾性事假,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但照顾性事假不顺延,并计入个人事假天数累积。
5.事假期间(照顾性事假除外),按天数发给日均工资的50%。本人日均工资以合同年薪除以365天核定。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级部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报请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时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医疗期规定依据教职工在学校服务时间的长短,可享受不同天数的医疗期待遇。医疗期算做病假,其天数的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服务期(年)医疗期(天)试用期内5试用期满—12个月(含)15第2年(含)—第5年(含)30第6年(含)—第8年(含)60第9年(含)—第10年(含)90第11年(含)以后180教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胜任学校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时,学校可对其解聘。
4.教职工病假期间依其在板桥高级中学服务时间的长短,享受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资待遇。服务期(年)应发工资比例(%)试用期内50试用期满—12个月(含)60第2年(含)—第5年(含)70第6年(含)—第8年(含)80第9年(含)—第10年(含)90第11年(含)以后100其计算公式如下:病假工资=日均工资×病假天数×应发工资比例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加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休息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
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男教师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陪护假期。②施行人工流产,怀孕在四个月(含)以下的休息15—30天,四个月(不含)以上的可休息42天。
③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④女教师生育后小孩未满一周岁,每天可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
⑤产假、计划生育假的时间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⑥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固定工资照发。固定工资是指教师结构工资中基础工资按月发放部分;未实施结构工资的按合同年薪的60%除以12个月核定。
⑦在规定的陪护假期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公婆、岳父母和(外)祖父母死亡时,给丧假1天。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的时间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③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单(教务处);②安排课务及有关工作,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人所在级部主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3.教师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伤假、产假外,其承担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一般由请假者自行负责安排,确有困难的由相关管理部门协助安排。
4.教师请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于次月10日前书面报送校长。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由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校长负责审批;公假、副校长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6.教师的并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上一篇: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下一篇:会所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