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管理制度【精选3篇】
请假管理制度 篇一
请假是每个员工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为了保证请假的公平性和规范性,许多公司都建立了请假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员工请假的程序合理、透明,并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请假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首先,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定了请假的具体流程。员工在请假前,需要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在申请中明确请假的原因、请假时间以及联系方式。上级收到请假申请后,将根据公司的规定和情况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员工。如果请假申请被批准,员工需要在请假前将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告知相关部门和同事,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还规定了员工请假的条件和限制。一般来说,员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请假,例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定的时间、没有严重违纪等。此外,公司也会对员工请假的次数和时长进行限制,以防止滥用请假制度。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病假、事假等,公司可能会有更加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另外,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还明确了员工请假期间的权益和责任。在员工请假期间,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替补人员来完成员工的工作,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员工也有责任在请假期间保持联系,及时回复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紧急情况。如果员工在请假期间发生紧急情况而无法按时返岗,需要及时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
最后,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还规定了请假期间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一般来说,员工在正常请假期间,如病假、事假等,仍然可以享受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但如果请假时间超过规定的期限,可能会影响员工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并可能面临其他相应的处罚。
综上所述,公司请假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请假的公平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请假管理制度规定了请假的具体流程、条件和限制,明确了员工请假期间的权益和责任,同时也规定了请假期间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只有在员工和公司共同遵守请假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才能确保请假制度的顺利运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请假管理制度 篇二
请假是每个员工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为了保证请假的公平性和规范性,许多公司都建立了请假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员工请假的程序合理、透明,并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下面我们将探讨一些关于请假管理制度的优缺点。
首先,对于员工来说,公司请假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请假的公平性。通过明确的流程和条件,公司可以避免某些人滥用请假制度,从而保证请假的公正性。同时,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还规定了员工请假期间的权益和责任,员工可以在请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也有责任在请假期间保持联系,及时回复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紧急情况。
其次,公司请假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定请假的具体流程和限制,请假申请和审批的过程更加规范和高效。这样可以节约时间和精力,避免因请假造成的工作停滞和延误。同时,公司规定了员工请假期间的替补安排,可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减少因员工请假而造成的影响。
然而,公司请假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一些公司的请假管理制度过于繁琐,流程复杂,增加了员工申请请假的难度。这可能导致员工不愿意请假,从而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其次,一些公司的请假管理制度对员工请假的次数和时长进行了过于严格的限制,这可能会限制员工的休假权利和自由,影响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公司请假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请假的公平性和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然而,也需要注意制度的合理性和灵活性,避免过于繁琐和限制过多。只有在员工和公司共同遵守请假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才能确保请假制度的顺利运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请假管理制度 篇三
.目 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
内
容
3.1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
事假
3.3.1.1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 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
病假
3.3.2.1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 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
婚假
3.3.3.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
慰唁假
3.3.4.1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 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
产假
3.3.5.1 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
公伤假
3.3.6.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
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
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
.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
.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 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 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 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6.附则
6.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6.2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附件:
1、《请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