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优质3篇)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篇一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在维护乘客和员工安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该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将从制度的制定背景、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情况三个方面来介绍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制定背景
制定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客运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追究力度。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客运公司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安全事故,给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和维护社会稳定,客运公司迫切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二、制度内容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安全责任的明确:对客运公司的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工作得到重视和落实;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员工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
2.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责任追究要从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员工三个层面进行,分别追究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问责、记过、降级、开除等,根据责任的轻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3. 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客运公司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风险,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于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执行情况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良好。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客运公司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同时,制度的执行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支持,追究责任的力度加大,对于安全事故的发生能够及时追究责任,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客运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至关重要。通过明确安全责任、建立追究机制和加强风险评估,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篇三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
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
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