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手抄报简单的资料
法制教育手抄报简单的资料
守法律己,依法办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欢迎大家阅读学习小编准备的简单的法制教育手抄报资料内容,我们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公民。
法制教育手抄报简单的资料 篇1
1.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2.知律法于心,守法律于行
3.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会更和谐
4.法是铁,律是轨,不循法律要出轨
5.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里
6.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
7.知法守法你我他,幸福平安千万家
8.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9.知法守法用法,和平和美和谐
10.依法行驶职权,文明监察执法
11.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
12.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3.守护人生绿灯,不闯法律红灯
14.法律文明伴我行,平平安安一辈子
15.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
16.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
17.情动人,理服人,法育人
18.和谐与文明同在,法治与发展共存
19.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20.播下法治的种子,收获和谐的果实!
21.法律是灯,照亮征程;法治是桨,迈向希望
22.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
23.人人都是弘扬法制的宣传员,处处都是和谐美丽的风景线
24.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全网
25.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
法制教育手抄报简单的资料 篇2
1、法是铁,律是轨,不循法律要出轨。
2、共谱法制文明曲,共奏普法和谐歌。
3、世界那么大,我们要守法。
4、人无礼无以立人,事无法无以成事。
5、心中常有法,才能不犯法。懂法知法执法,利我利你利他。
6、以遵纪守法为本,谨慎履行个人准则。
7、执法律之剑,保社会稳定。
8、少一点套路,多一些守法。
9、人人以法自律,齐齐走向美好明天。
10、法制建设,你我参与;花都和谐,人人受益。
11、听说社会主义社会,依法治国与国泰民安更配哦!
12、依法治国,兴邦之道。
13、学法懂法事事讲法,用法守法人人普法,法在我心。
14、知法存于心,守法律于行。
15、守护人生绿灯,不闯法律红灯。
16、国以民守法致胜,民以国法治和谐。
17、与法同行,社会更和谐。
18、伴法随风而行,知律奏曲慢走。
19、违法不可行,守法在我心。
20、国无法则不立,民无法则无天。
21、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22、守法护法,始于足下。
23、反腐倡廉,为官不腐。依法行政,风有所正。
24、一法在手,谁与雄辩?
25、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26、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27、与法同行,和谐在望。
28、守法之心,伴我同行。
29、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30、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利剑,法律是驱逐黑暗的明灯。
31、法律是通向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
32、钢臂扛法制,铁肩担道义。
33、明律崇法,笃行致知。
34、举法治大旗,倡文明新风,走小康之路,建和谐社会。
35、法律树人心,守法立于行。
36、法理塑造人性,条律照亮人生。
3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38、知法于心,用法于行。
39、法治建设靠大家,执法守法不落下。
40、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安享民主文明和谐生活。
41、遵纪守法,和谐万家。
42、繁华三千,唯取合法之芳华。
43、学法、懂法,让法一路相伴,平安一方。
44、做守法公民,建法制国家。
45、遵法守法,人人有责。
46、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
47、法网恢恢疏而又漏,我心谨慎利刃高悬。
48、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49、一人学法,全家受益;全家学法,社会受益。
50、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中。
51、全面依法治国,共筑中国梦想。
52、使法制观念树立于千间宿舍,让法治精神弘扬于万户人家。
53、学法以明理,用法以维权。
54、道之以法,众和且国安。
55、弘扬法治,崇尚文明,做诚信守法好市民。
56、爱法于心,守法于行。
57、法离不开你我他,知法守法靠大家。
58、进德修业,学法执法;为人师表,用法传法。
59、不以法治,不能平治天下。
60、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61、兴社稷之邦,建法治之国。
62、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63、做人和为贵,做事法为基。
64、道之以政,行之以法。
65、道德留心中,自有底线在。
66、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一条。
67、法律为我,我学法律。
68、播下法制的种子,收获和谐的果实。
69、心系法,法护我。
70、深如开展315,假冒伪劣认清楚,投诉电话so easy,就是12315!
71、法如利刃,守护世界。人有所畏,和谐社会。
72、知法守法,学法用法。
73、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74、增强法制观念,争做守法中国人。
75、人为方,法为圆,守法才能成方圆。
法制教育手抄报简单的资料 篇3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原则有:
(一)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二)各民主党派是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党的领导的,与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三)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四)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五)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六)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
(七)以坚持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奋斗目标;
(八)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九)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负有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责任。
二、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体现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主人翁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经济制度。
三、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四、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和不可转让性,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
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指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出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
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权利
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
是指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七)监督权
是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五、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文面的利益。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
1.受教育义务。指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的义务。
2.劳动义务。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
另外,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及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六、什么是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关如何分类?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行使国家权力,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而建立的具有不同职能的层次,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机关总称。在我国,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职能,又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等级,又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我国的地方国家机关包括:一般地方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特别行政区机关(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会及司法机关)。
七、义务教育法中关于教师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法制教育手抄报简单的资料 篇4
一、 遵守宪法法律要求我们怎样做?
1、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 遵守宪法就是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 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4、 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二、 怎样维护国家利益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三、 维护国家安全的内容有哪些?
1、 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
2、 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3、 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四、 为什么要依法服兵役?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五、 我国实行怎样的兵役制度?
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六、 税收的意义。
1、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七、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此外,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八、 如何理解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2、 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3、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4、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九、 公民为什么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1、 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2、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十、 如何依法履行公民的法定义务?
1、 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2、 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十一、 公民违反法定义务要承担什么责任?
1、 违反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公民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