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手抄报图片漂亮
校园欺凌手抄报图片漂亮
学校及整个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亟待在深层认知上提高。下面是校园欺凌手抄报图片漂亮,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 国务院发文件管“小孩打架”
近年来我国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云南富宁一中学女生宿舍内遭围殴侮辱拍照上传空间;安徽黄山一女生遭同班男生下药;重庆少年被同学殴打致死……校园暴力逐渐呈现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施暴人低龄化的趋势。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国务院为何专门对“小孩打架”下达文件?
近年来我国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云南富宁一中学女生宿舍内遭围殴侮辱拍照上传空间;安徽黄山一女生遭同班男生下药;重庆少年被同学殴打致死……校园暴力逐渐呈现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施暴人低龄化的趋势。
一份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校园暴力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如不及时阻止、教育或惩治,这些年幼的孩子难免走上歧途。70%的数据也从侧面证明了遏制校园欺凌行为的必要性。
有专家指出,青少年校园欺凌行为发生原因很多,如家庭、社会成长环境中负面因素影响、法制教育弱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等。而对校园暴力行为的管教执法力度不够,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多数校园欺凌事件都是通过私下和解处理的。因为根据《刑法》,只要欺凌者未满14周岁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14至16周岁,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奸污等罪负刑事责任。这也意味着,大量欺凌事件虽然涉及侮辱等恶劣行为,如果够不上轻伤,“面临的是治安处罚,根本到不了法院的层面”。
因此,对校园欺凌的惩戒大多停留在道德和品行层面。
除了法律兜底“有漏洞”外,校园欺凌事件的事前预防也面临缺位的尴尬。有专家认为,“相当一部分欺凌案件的发生,正是因为预防机制的缺失和失灵。”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此次《通知》要求,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为了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再发生,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治理”和“专项督查”。其中,对于在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有了“双保险”,我们希望能遏制住日益弥漫于校园的欺凌之风,还校园以和谐,还少年以纯真。
上城区再次集体发声——对校园欺凌说不
校园“零欺凌”的零目标真的能够实现吗?在昨天下午的上城“070行动”(零欺凌)行动现场会上,杭州的学生、家长、校方、心理学专家等代表围坐在一起,关注校园欺凌探讨预防机制,向上城区的师生、家长发出倡议。
过去一年中,上城区不少学校已在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应对的机制上做出了努力。时代小学沈贞老师介绍,从2016年开始,学校将10月18日定为校园反欺凌日,学校曾邀请专家为全体老师进行讲座,老师们还开展了校园欺凌类型,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特点等问题的讨论。为了能够真实了解学生在学校的生活状态,由唐校长牵头,学校老师们共同探讨了一份反欺凌调查问卷。同时,学校开设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在10月18日当天,每一位进入时代小学的孩子都能领到晴天娃娃和悄悄话卡片,晴天娃娃可以把孩子们的祝福以及最开心的事情表达出来,悄悄话卡片则是把孩子们不愿意说出口的话记录在卡片上,学校设有树洞,孩子们可以将卡片投递进去,对同学、老师、校长、父母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对学校来说,要做的还有很多。时代小学校长唐彩斌说:“孩子们从自己的家里来,我们希望他们能走进另一个家。教育领域一位权威专家的文章中写道,对于学校教育来说,要做到三个底,底色,为孩子的人生打什么样的底色;底蕴,孩子的成长有什么样的底蕴;底线,人与人平等的相处、安全。安全又是多种多样的,有学校的安全,社会的安全等。家的感觉实际上是快乐可以分享以至于别人不会嫉妒,忧愁可以分担以至于别人不会嘲笑和嫌弃,因此,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北师大附属杭州中学特别设立爱心档案,“我们对学生心理,行为有偏差的孩子进行摸排,建立爱心档案,跟踪教育,帮助其改变行为,”学校俞飞腾老师说道。
现场,浙江理工大学心理学系教授牛玉柏重申了校园欺凌的定义,“欺凌这个名词来源于霸凌,最早由台湾学术界提出。国内霸凌事件的发生,也引起了教育部门的重视,今年国家教育部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要预防校园欺凌现象。”
据悉,今年上城区将全面开展中小学“070行动”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各中小学落实行动,并与社会力量共同携手,学校、家庭、社区三方联动,努力做到校园零欺凌,让上城的孩子们在美好和谐的土壤里健康成长,成为具有家国情怀、文明教养、责任意识、理想信念新时代接班人。
赋予学校“惩戒权”有助遏制校园欺凌
教育界呼吁多年的可对学生进行的“惩戒权”,首度出现在地方政府规章中。据报道,近日正式对外发布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此外,《办法》还要求,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
近年来,学生太顽皮不好管教,让很多学校管理者和老师感到头疼。尤其是校园欺凌事件屡屡发生,很多学校无权也不敢对涉事学生给予惩戒,不能让犯错学生意识到规则的重要意义和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因此,地方政府规章赋予学校惩戒权,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笔者认为,这一惩戒权有必要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同时对惩戒权界定进行细化。
当前,中小学校多数在校生未满16周岁,甚至未满14周岁。这样的话,即便其非常顽皮难以管教,甚至对他人施暴造成非常严重后果,也无法对其施加治安管理处罚,遑论刑事制裁。这等于是说,未成年身份成了其欺凌他人、为非作歹的“护身符”。如果再漠视学校惩戒权,有劣迹者更会无法无天,乃至走上歪路,同时受害人也感觉不到公平正义的抚慰。
学生的教育管理涉及社会、家庭、学校等多重因素。而社会因素过于宏观,家庭环境又相对封闭,且很多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对未成年人过度娇惯,不忍心惩戒。因而,从可操作性上讲,赋予学校适当惩戒权,更有助于扭转学生的不良行为,净化校园环境乃至社会环境。
而当前的情况却是,一方面,在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中,多数学校因“管理不到位”需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学校负责人或者班主任也要承担相应行政处分责任。但另一方面,学校却没有权利对学生进行惩戒式教育,老师只能苦口婆心地做学生思想工作。即,我们要求学校承担教书育人、预防暴力的责任,却没有赋予他们强有力的管教学生的权利。权利与义务极其不对等。
惩戒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手段,如果仅仅局限于口头的批评教育,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是不负责任的。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要“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看来,有必要加紧探索和研讨,将学校惩戒权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同时,对惩戒的方式和范围作出界定,如,明确怎样进行训诫、隔离、剥夺某种特权、留校、短期停学等。这样,就能做到真正的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强有力的手段塑造未成年学生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使其养成底线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