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手抄报资料:越剧道具
中国传统文化手抄报资料:越剧道具
道具
小歌班初期的“砌末”(道具),都是日常生活用具,后期及绍兴文戏时期,模仿京剧、绍剧道具,并由“检场”人(越剧称“值台师傅”)管理。所用道具都放在一大木箱(俗称“百宝箱”)里。这些道具是向“堂中行头”师傅租来的。以后,主要演员有了“私房行头”,道具中的桌围、椅帔也成了主要演员必备的“私彩”。
当时,为与比较
写实的布景吻合,以及表演上的需要,对舞台上常用的道具,如刀、枪、剑、棍、马鞭等,加以改良,达到美观、轻巧,适合女演员使用。而对另一些道具,就直接采用生活用品,或仿真制作。其时越剧界出现了兼职主管道具的演职人员,开始向“王生记”家具店租用红木家具,向电影厂租用道具,或去旧货店及豫园小商品摊档购买生活用品。特殊需要的道具,按图样到灯彩店去定做。道具制作师,采用翻模脱胎、篾扎纸糊、立粉彩绘、刻花裱托等工艺技法,制作出各式各样道具。如《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酒杯、花瓶,形态逼真。《情探》中的龙王、神像,《北地王》中的'先祖列宗,都用篾扎纸糊后彩绘,似庙里菩萨一般。《红楼梦》中的花篮、薰炉、立地花瓶等,都是既逼真又美观,令观者赏心悦目。越剧的道具,具有“轻”“巧”“美”“牢”的艺术特点,为戏曲界同行所称道,如明角灯,各地不少兄弟剧种剧团,曾派人到上海越剧院来学习过道具制作。
1981年9月,上海越剧院演出的《凄凉辽宫月》中的道具(由技师李其实制作),获首届上海戏剧节道具奖,首开道具获单项奖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