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精简6篇】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篇一:提高工作效率的五个步骤
在现代社会中,高效的工作计划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一个好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达到更好的工作成果。下面将介绍五个步骤,帮助你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步:设定明确的目标
设定明确的目标是工作计划管理的基础。在制定工作计划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我们想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目标的设定应该具体、明确、可衡量,并有明确的时间期限。例如,设定一个每周完成五个项目的目标。
第二步:制定详细的计划
在设定了明确的目标之后,我们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来实现这些目标。计划应该将目标分解为具体的任务和步骤,并为每个任务和步骤设定合理的时间期限。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工作的进度和时间分配,以便更好地安排工作。
第三步:优先级排序
在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之后,我们需要对任务进行优先级排序。优先级排序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哪些任务是紧急重要的,哪些任务是次要的。通过优先级排序,我们可以更好地安排工作时间和资源,确保重要任务得到优先处理。
第四步:合理分配时间
一旦我们确定了任务的优先级,就需要合理分配时间来完成这些任务。我们需要根据任务的紧急程度和时间要求来安排工作时间。同时,还需要留出一定的缓冲时间来应对突发情况和处理紧急任务。
第五步:监督和调整
在完成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时间分配之后,我们需要不断监督和调整工作进度。我们可以通过制定每日、每周或每月的工作计划来监督工作进度,并及时进行调整。如果发现工作进度不如预期,我们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计划,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通过以上五个步骤,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当然,每个人的工作情况和需求都不同,所以在实施工作计划管理办法时,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只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才能真正提高工作效率,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果。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篇二:如何制定高效的工作计划
一个高效的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目标。下面将介绍如何制定高效的工作计划。
第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在制定工作计划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目标应该具体、明确,并有明确的时间期限。例如,设定一个每月完成十个项目的目标。
第二步:列出任务清单
在确定了工作目标之后,我们需要列出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应该包括所有需要完成的任务和步骤,并按照优先级进行排序。通过列出任务清单,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以便更好地安排工作时间和资源。
第三步:设定时间期限
在列出了任务清单之后,我们需要为每个任务设定合理的时间期限。时间期限应该根据任务的复杂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设定。通过设定时间期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任务的紧迫程度,以便更好地安排工作时间。
第四步:制定时间表
一旦我们确定了任务的时间期限,就需要制定时间表来安排工作时间。时间表应该将任务合理分配到工作日程中,并为每个任务设定具体的时间段。通过制定时间表,我们可以更好地安排工作时间,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第五步:监督和调整
在实施工作计划之后,我们需要不断监督和调整工作进度。我们可以通过制定每日、每周或每月的工作计划来监督工作进度,并及时进行调整。如果发现工作进度不如预期,我们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计划,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通过以上五个步骤,我们可以制定高效的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当然,每个人的工作情况和需求都不同,所以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只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才能真正提高工作效率,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果。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篇三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目标得以实现,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月度工作计划的管理,提高工作计划的实效性和严肃性,提高各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为月度工作计划的拟定、执行、督导和评价提供标准,实现月度工作计划与绩效考核的有机统一,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月度工作计划的拟定、执行、督导与考核。
3.术语
月度工作计划是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的按月分解,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3.1重大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有较大影响的非日常、非重复性、非例行性工作项目;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性计划项目;
3.2重要项目:各单位当前重要工作项目;
3.3协调项目:涉及其他单位,需协调共同解决的工作项目;
3.4 日常项目:各单位日常履行相应职责需要完成的重复性、例行性工作项目。
4.职责
4.1综合办公室是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传递管理部门,负责月度工作计划表的检查督办、上传下达。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反馈。
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月度工作计划项目的拟定赋分,并报分管副总,同时负责工作计划的执行,并负责向综合办公室反馈计划完成情况。
4.4 公司各分管副总负责对月度工作计划进行审核修正,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分。
4.5 公司总经理对月度工作计划进行审核调整,对完成情况进行最终检查验收与评分。
5.月度工作计划的拟定
5.1各单位工作计划由各单位自行拟定,应将年度管理目标分解到当月,以当月重大、重要项目工作为主,日常项目管理工作为辅。
5.2 分类拟定。即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分类,同一性质或属性相同的各项具体工作归入相应的大类中,防止记流水账和杂乱无章,公司工作任务共分为四类,即重大项目、重要项目、协调项目及日常项目。
5.3 表述准确。即凡是能够量化的,必须用数字表述,难以量化的也应尽量使用准确语言对完成的标准或达到的效果进行定性,不得使用概括性或模糊性语言。
5.4 明确每项工作内容的完成责任人。
5.5 对各项工作进行赋分,各项工作累计赋分100分,应坚持重大项目、重要项目分值较高,日常项目分值较低,协调项目分值中等的原则。
6.月度工作计划的审核与批准
6.1分管副总对分管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进行审核与修正,审核重点是工作内容是否量化,应具体不含糊;计划分配是否合理;责任人是否明确;配合部门是否知道并同意对应的工作内容;是否有时间限制,各项工作赋分是否合理,如对月度工作计划有不明确的地方要与下属单位共同确定,直至明确。
6.2审核月工作计划表要有分管副总签字确认。
6.3 各单位每月3日前将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的月度工作计划表汇交至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转呈总经理,总经理对各单位所列工作内容和赋分进行修正,总经理应当对调整内容向责任单位做必要的说明,达成共识后,批准月度工作计划,并下发执行。
7. 月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7.1属各单位独立完成的工作计划,由各单位负责按照计划进度要求按期完成。
7.2需两个或以上单位协调共同完成的工作计划,由责任单位牵头,协调配合单位及有关单位,按计划进度按期完成。
8. 月度工作计划的调整(延期、更改、取消)
8.1各单位月度工作计划因客观原因或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能按期完成的,各单位应在计划到期前3日内填写工作计划调整申请单(附件一),注明调整原因等,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送综合办工室,综合办公室按调整后的内容继续跟踪。
8.2未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而擅自调整项目的,视作未完成项进行考核。
8.3连续两次延期仍未完成的工作内容按未完成项考核。
9. 对于各单位月度工作进度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界定:
9.1完成:按月度计划的标准要求完成,对完成的效果采取了有效的标准化措施或者从硬件上进行了改善,彻底地防止再发生或反弹。
9.2未完成:未按计划要求操作或未做,虽然采取整改措施但改善效果出现反弹的。
9.3主次责任界定:月度计划中凡涉及到单位之间配合的要注明主次责任,主次责任的划分原则上按60%与40%进行,但在检查计划的过程中检查人员要根据实际计划的完成情况判定具体的责任划分比例。
10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与评分
10.1 月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首先由各单位自检自查,给出自评分,然后由各分管副总于月度结束后2天内对各项任务进行逐项检查核实,并给出评分。
10.2 各单位于月度结束后3日内反馈月度计划跟踪落实表至综合办公室,逾期不报,按每逾期一天考核100元进行考核,逾期5天及以上视为未完成计划进行考核。
10.3 各单位在提交月度计划跟踪落实表时必须注明或附带相关资料,如领导签发的文件、提交的报告、有关领导批示的报告等,以便对各单位进行最终检查验收及考核。
10.4总经理负责对月度工作计划进行最终检查验收并评分。
11. 月度工作计划的考核与反馈
11.1 综合办公室将经总经理评分的月度工作计划落实表反馈至人力资源部和各单位。由人力资源部归口负责考核。
11.2 月度工作计划最终得分按照分管副总占30%权重,总经理占70%权重计算,评分合格线为95分以上,按实际得分与合格线之间的差距进行考核,即每差1分,扣减单位绩效薪酬1%,以此类推。
11.3 考核的分解: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最终得分,结合月度绩效工资水平计算出应考核金额,并把考核情况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和各分管副总,各分管副总根据应承担责任大小再对考核金额进行分解,若副总不对考核金额进行分解,则对副总及责任单位全体员工全部考核,考核金额用个人绩效薪酬占责任单位总绩效薪酬的比例乘于考核金额。
11.4 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可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11.5各单位对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应认真分析总结,对未完成项目要仔细分析原因,对考核金额要依据责权利相一致原则进行分解考核,同时要把未完成项目列入下月工作计划。
11.6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对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具体为把三个月得分进行平均,若平均分高于95分,按每高1分,奖励当月单位绩效工资总额1%。按此类推。
12.附则
12.1 月度工作计划得分与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中层及分管领导绩效挂钩,同时作为中管末位淘汰基础数据。
12.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改。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篇四
为加强企业工作计划管理,理顺工作计划管理流程,指导监督各成员公司的工作,确保企业整体及各成员公司每月重点工作的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计划管理职责
(一)工作计划管理按照企业总部考核各成员公司,成员公司考核本公司各部门进行,分为《公司工作计划》和《部门工作计划》。
(二)总部企管部为《公司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指导、监督、跟进各成员公司编制《公司工作计划》。
2、负责汇总各成员公司重点工作计划,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为企业决策层提供经营决策支持。
3、负责跟进各成员公司《公司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并对计划实施绩效考评。
4、负责各成员公司提出的其他需要总部协调和解决的工作计划相关事项。
(三)各成员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等负直接责任。企管部为执行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编制、跟进、落实《公司工作计划》。
2、负责与总部保持工作计划衔接,接受总部企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控。
3、负责向总部提出需要总部或其他成员公司配合工作的需求。
(四)各成员公司企管部为《部门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指导、监督、跟进各部门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汇总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为公司高层领导提供经营决策支持。
3、负责跟进各部门《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并对计划实施绩效考评。
4、负责各部门提出的其他需要协调和解决的工作计划相关事项。
(三)各部门经理为《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组织编制、跟进、落实《部门工作计划》,并指导下属各层级编制内部工作计划,协调、落实公司整体重点工作计划指令。
2、负责与公司企管部保持工作计划衔接,接受企管部的计划指导和监控。
3、负责对下属各层级工作计划实施绩效考评。
二、工作计划编制
(一)工作计划的材料来源:
①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目标、年度经营计划;
② 各种会议上的工作指示和部署的工作;
③ 一定时间内的重点工作;
④ 其它来源(如意外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二)工作计划的编制报送及要求:
1、公司及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的材料来源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先拟定公司和本部门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公司工作计划》由企管部编制),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17:00前将本部门《部门工作计划》报送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各部门工作计划,并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拟定的《公司工作计划》和《部门工作计划》进一步调整完善。由总经理负责,汇同总部相关人员,于每月28日17:00前集中讨论并确定计划。
3、《公司工作计划》由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并于每月30日17:00前报总部备案。《部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并于每月30日17:00前报总部企管部备案。
4、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协助部门及具体的完成日期,上报之工作计划必须具体量化,严禁泛泛而谈。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将本月能完成的部分具体量化。
5、在编制本月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未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对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的编制格式见附表)。
6、工作计划报送时间为休息日的,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四、工作计划跟进及实施
(一)工作计划下发后,各单位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责任人;必要时,召开计划会对工作计划进行宣传贯彻。
(二)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主动跟进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并有责任督促、协调各项重点工作的跟进落实。具体工作计划的操作人员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严禁无故推辞和拖延。
(三)工作计划监督、跟进部门可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计划修正
在特殊情况下(如:受突发应急事件影响),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修正《部门工作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可修正《公司工作计划》,修正后的《公司工作计划》报总部备案。
(一)申请修正工作计划的条件:
1、非人为因素(天灾人祸等)造成整个工作大环境的改变导致工作计划无法按原计划进行的;
2、意外突发事件的出现导致工作计划的实施完成确实有极大难度的;
3、在特殊市场环境下,为提高竞争力确实需要修正工作计划的;
4、其他(计划责任人认为)确需修正工作计划的情况。
(二)工作计划修正的申请、审批流程
1、工作计划第一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向工作计划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修正申请。《公司工作计划》由总经理向总部提出,《部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提出。
2、归口管理部门对申请审核后,《公司工作计划》修正报董事长审批,《部门工作计划》修正报总经理审批。
3、审批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公布修正意见及修正后新的计划。
六、工作计划考评
1、各单位应保证和维护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及严肃性,工作计划下达后,各
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
2、考核部门每月对各单位工作计划的编制质量、报送时间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细则见下表:
① 考评分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各项目汇总得分即为该单位当月月度综合考评得分。 ② 所有评分项目均扣减后计正分,每项分数全部扣完后不再扣减。
③ 《公司工作计划》考核将直接与成员公司总经理定性绩效奖励挂钩,《部门工作计划》考核将直接与部门经理定性绩效奖励挂钩,定性绩效奖励根据公司有关薪酬制度发放。
3、《部门工作计划》考评小组由公司自行确定,公司企管部为于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部门工作计划》综合考评得分,并予以通报。
4、总部企管部会同财务中心、秘书室及主管领导组成考评小组对《公司工作计划》进行考评,于每月10日前统计上月《公司工作计划》综合考评得分,并在总裁办公会内予以通报,以及上报各成员公司董事会。
七、资料保管
总部企管部负责在考评结束后三日内将《公司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考评表》、整理后移交总部资料室。各公司企管部负责在考评结束后三日内将《部门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考评表》整理后移交公司资料室。
八、附则
1、本办法自20xx年1月 1日起生效并执行。
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总部企管部。
九、附件
1、《工作计划》
2、《工作总结》
3、《工作计划考评表》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篇五
为使公司各部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努力达到“职责明晰、目标明确、管理到位、不留空白”之目的,充分体现“工作有作为,过失有承担”的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经办为各事业部、各职能部门月计划的收集和跟踪部门;
二、任何部门都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如实、不漏项填写内容,并按照规定时间和上报程序及时上报;
三、上报程序:部门负责人填写计划表(签字)→上报公司总经理(签字)→交总经办备案跟踪;
四、上报时间:每月28日上报下月计划;
五、各事业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将月计划分解到每周,并积极配合总经办工作,如实向总经办反映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六、总经办在跟踪计划上报时间过程中,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七、以上未做到的,每项每次对部门责任人处罚200元;
八、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主要业务、工作”一栏中,未按照计划时间完成时(特殊情况未完成时,应及时向总经办说明原因),对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日常工作”一栏中,未完成时,对部门负责人处罚300元。
九、本办法自20xx年月日起执行 。
附:《月份工作计划表》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篇六
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员工应对每月、周、日的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自报、自查,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整体工作计划的完成,考量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工作绩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内容
(一)、编制
1、个人的工作计划。由个人编制,直接上级进行审定。
(1)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审定;
(2)各部门负责人计划并报总经理审定。总经理可视情况批示(未接到批示意见前按原审定意见办);总经办负责汇总和公示;
2、各部门工作计划。由本部负责人组织编制,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总经办负责汇总、公示;
3、特殊情况的处理。因责任人不能及时履行本人职责时,由其直接上级安排人员代理。
(二)、内容
1、考虑到工作计划的客观弹性,操作方式为:
本周的工作计划原则上是必须完成的内容,上周及以前未完成的计划必须在本周计划中体现。
2、部门月、周的每项计划要求明确经办人,以减少计划的重复罗列和便于兑现奖惩。
3、每项计划要求有可行的措施和目标进度(根据计划项目另分解成进度表)。
4、要求明确工作成果(交付件)的形式。如文案、报表、活动、信息等。
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
总经办将组织对全体人员的各项计划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与个人每月绩效工资挂钩的依据之一(参照团队工作考核评比方案、人个工作考核方案执行)。
三、时间要求
(一)、个人工作计划与考核
1、月计划,每月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下班前将下月的工作计划表和本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表呈报给直接上级;对担任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者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在每月的月底前完成,转人事部门备案后,总经办于当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发布考核结果。一般员工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在每月的第二个工作日前完成,并转人事部审核后由总经办于当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发布考核结果。
2、周计划,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人员于每周六上午下班前将下周的工作计划表和本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表呈报给直接上级,审定后于周末下午下班前报总经办备案,总经办周一上午下班前汇总公布。(保密事项除外)
3、日计划。每天上午上班后10分钟内将个人日计划报直接主管,经审核确定后,在上班30分钟内报总经办备案,作为月、周工作计划考核的依据。
(二)、部门工作计划
1、月计划。各部门应于每月倒数第三个工作日向总经办提交月度计划,总经办在月度计划提交当日组织月度计划评审会议,对各部计划进行调整、修订,完成后进行考核公示。
2、周计划。每周末上午下班前将下周的工作计划表和本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表呈报给直接上级,审定后于周末下午下班前报总经办备案,总经办周一上午下班前汇总公布(保密事项除外)。其中考核意见有重大修改时延时至次日发布。
四、其它
1、所呈报资料使用统一的电子表格(没有电脑的提交书面文件),部门的月工作计划和月工作计划完成考核表可使用打印文本。
2、总经办负责部门月、周工作计划的跟踪、落实与督促。
3、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4、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计划的编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