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校徽(实用3篇)
长春工程学院校徽 篇一
长春工程学院校徽的寓意与象征
长春工程学院校徽是学院的象征和标志,它凝聚着学院的文化和精神内涵,具有丰富的寓意和象征意义。
首先,长春工程学院校徽由学院的名称和标志性图案组成。学院名称“长春工程学院”采用了清晰简洁的字体,突出了学院的专业性和工程特色。而校徽中的图案则是学院的标志性建筑——教学楼。这座教学楼是学院最重要的教学场所,也是师生学习和交流的中心。它的存在象征着学院的学术氛围和教育价值。
其次,长春工程学院校徽的颜色也有着深刻的寓意。校徽主要采用了蓝色和白色,这两种颜色都有着特殊的象征意义。蓝色代表着知识、智慧和理性,它是学院教育的核心价值观。蓝色还与天空和海洋的广阔联系在一起,象征着学院师生的追求和梦想。白色则代表纯洁、清新和无私,它是学院师生追求真理和奉献精神的象征。
长春工程学院校徽的寓意还体现在图案和字体的设计中。校徽中的教学楼图案是由直线和曲线组成的,寓意着学院教育的多元性和创新性。直线代表着规划和稳定,曲线则代表着创造和变化。这种设计既体现了工程学院的专业特色,又表达了学院对于创新和发展的追求。字体的设计则体现了学院的稳重和专业性,同时也展示了学院的活力和创造力。
总之,长春工程学院校徽是学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凝聚了学院的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校徽的寓意和象征意义体现了学院的特色和个性,也激励着师生们追求知识、追求梦想、追求卓越。长春工程学院校徽是学院师生共同的象征,也是他们共同前进和成长的力量来源。
长春工程学院校徽 篇二
长春工程学院校徽的设计与演变
长春工程学院校徽是学院的标志和象征,它的设计与演变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和变化,展现了学院的历史和发展轨迹。
长春工程学院的校徽最早出现在学院创立的时期,当时的校徽设计较为简单,主要由学院名称的汉字和简单的图案组成。随着学院的不断壮大和发展,校徽的设计也逐渐丰富和完善。在校徽的设计中,学院的名称和图案成为了主要的元素,同时也加入了一些象征学院特色的元素。
校徽的设计中,学院的名称“长春工程学院”采用了特定的字体和排版方式,突出了学院的专业性和工程特色。而校徽中的图案则是学院的标志性建筑——教学楼。教学楼是学院最重要的教学场所,它的存在象征着学院的学术氛围和教育价值。在校徽的设计中,教学楼的图案被赋予了特定的形态和色彩,以突出其重要性和独特性。
随着学院的发展和壮大,校徽的设计逐渐趋于完善和成熟。学院的名称和图案的设计更加精细和优雅,体现了学院文化的丰富和内涵。同时,校徽中加入了一些象征学院特色的元素,如蓝色的主色调和直线、曲线的组合。这些元素不仅体现了学院的教育理念和核心价值观,也展示了学院对于创新和发展的追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春工程学院校徽的设计可能还会有所变化和发展。学院的发展和变革将不断为校徽的设计提供新的灵感和方向。无论校徽的设计如何变化,它都将是学院师生共同的象征和标志,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
总之,长春工程学院校徽的设计与演变展示了学院的历史和发展轨迹。校徽的设计不仅体现了学院的专业性和工程特色,也展示了学院文化的丰富和内涵。长春工程学院校徽是学院师生共同的象征和标志,也是他们共同前进和成长的力量来源。
长春工程学院校徽 篇三
长春工程学院校徽
长春工程学院(Changchu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学校,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000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据2017年2月学校网站显示,学校有湖东校区和湖西校区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5.8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50.25万册;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679人,教职工1260人;设有17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和21个专科专业。
历史发展
三校并立
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1951年4月,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创建,隶属于东北政府工业部。
1952年11月,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更名为长春土木建筑工业技术学校,隶属于中央政府重工业部。
1953年4月,长春土木建筑工业技术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工程学校。
1953年9月,长春土木建筑工程学校更名为中央政府重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
1955年6月,更名为重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
1956年7月,重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更名为冶金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58年10月,冶金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建筑专科学校。
1963年5月,长春冶金建筑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建筑学校。
1969年5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隶属于吉林省冶金局。
1978年6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2]
1983年9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1984年10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专科学校。
1992年4月,长春建筑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1997年,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
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952年8月,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创建,隶属于东北政府工业部,11月改隶属于中央政府重工业部。
1953年9月,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更名为中央政府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
1955年6月,中央政府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更名为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
1956年7月,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更名为冶金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58年10月,冶金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
1963年5月,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地质学校。
1969年5月,长春冶金地质学校隶属于吉林省冶金局。
1978年6月,长春冶金地质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85年1月,长春冶金地质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
1992年4月,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地质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5月,长春地质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7年,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953年7月,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创建,隶属于燃料工业部。
1953年10月,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更名为长春水力发电学校。
1955年7月,长春水力发电学校隶属于电力工业部.
1958年7月,长春水力发电学校更名为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吉林省水利厅。
1958年11月,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专科学校。
1960年5月,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专科学校更名为吉林水利水电学院。
1962年8月,吉林水利水电学院更名为长春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水利电力部。
1970年5月,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更名为吉林省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吉林省水利局。
1979年12月,吉林省水利电力学校更名为东北水利水电学校,隶属于水利部。
1982年3月,东北水利水电学校,隶属于水利水电部。
1985年7月,东北水利水电学校更名为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1988年6月,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改隶属于能源部。
1992年4月,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3月,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电力工业部。
1995年1月,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东北电力集团公司。
1997年,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合并发展
2000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隶属于吉林省。
2007年2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全国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七十所大学之一。
2011年9月,学校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1年10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开始在水利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