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校徽(实用3篇)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 篇一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是学校的象征和标志,它承载着学校的历史、文化和精神内涵。校徽由长春理工大学前身吉林工学院设计并采用,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进,如今的校徽已经成为学校的重要象征之一。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的设计灵感来源于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校徽的主体由一个圆形构成,象征着学校的团结和和谐。圆形中央是一只飞翔的雄鹰,代表着学校的积极向上和追求卓越的精神。雄鹰展翅高飞的形象寓意着学校的发展和进步。雄鹰的下方是学校名称的英文缩写CUST(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展示了学校的身份和地位。
校徽的设计还融入了学校的特色元素和文化符号。在圆形的外围,有两根交错的金黄色线条,代表着学校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线条的交错之处形成了一个六边形,象征着学校的六大学科门类,即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这个设计既展示了学校的学科特色,又体现了各学科之间的融合与互动。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的设计简洁而富有力量感,色彩明快而富有活力。整体设计符合现代设计的原则,突出了学校的形象特点和核心价值观。校徽的运用范围广泛,不仅出现在学校的标识、文件、证书等官方场合,还被用于校园环境的装饰和学生的个人物品上,成为了学校师生的自豪和认同。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宣传价值。它不仅代表着学校的荣誉和声望,更是学校凝聚力和向心力的象征。校徽的设计与传播需要始终与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价值观保持一致,不断创新和完善,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 篇二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是学校的象征和标志,它承载着学校的历史、文化和精神内涵。校徽的设计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艺术价值。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的设计灵感来源于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校徽的主体是一个圆形,圆形象征着学校的团结和和谐。圆形中央是一只飞翔的雄鹰,雄鹰代表着学校的积极向上和追求卓越的精神。雄鹰展翅高飞的形象寓意着学校的发展和进步。雄鹰的下方是学校名称的英文缩写CUST(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展示了学校的身份和地位。
校徽的设计还融入了学校的特色元素和文化符号。在圆形的外围,有两根交错的金黄色线条,代表着学校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线条的交错之处形成了一个六边形,象征着学校的六大学科门类,即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这个设计既展示了学校的学科特色,又体现了各学科之间的融合与互动。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的设计简洁而富有力量感,色彩明快而富有活力。整体设计符合现代设计的原则,突出了学校的形象特点和核心价值观。校徽的运用范围广泛,不仅出现在学校的标识、文件、证书等官方场合,还被用于校园环境的装饰和学生的个人物品上,成为了学校师生的自豪和认同。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宣传价值。它不仅代表着学校的荣誉和声望,更是学校凝聚力和向心力的象征。校徽的设计与传播需要始终与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价值观保持一致,不断创新和完善,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 篇三
长春理工大学校徽
长春理工大学(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由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长春市人民政府共建,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一所以光电技术为特色,光、机、电、算、材相结合为优势,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的`美誉。
学校原名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著名科学家、两院院士王大珩为学校创始人、第一任院长。建校以来,学校先后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委、五机部、机械委、机电部、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被划转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并与国防科工委共建。2002年更名为长春理工大学。
截至2015年9月底,学校有3个校区,土地面积近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亿元;开办57个本科专业,下辖13个教学学院;有各类学生总数2710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15人,硕士研究生4250人(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994人),本科生16116人,留学生188人,成人教育学生6139人;有教职工2058人,其中专任教师1190人。
历史沿革
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光机学院时期)
1958年,两院院士王大珩遵照聂荣臻元帅要建立一所主要为国防培养光学人才的高等学校的指示,创立了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并担任第一任院长。
1959年6月,中国科学院吉林分院和吉林省教育厅将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机械学院、长春化学学院合并,定名为“吉林科学技术学院”。
1960年5月,又将校名改成“吉林科学技术大学”。
1960年11月,随着长春光机所和长春机械所合并,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与长春机械学院真正合为一校,校名仍用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吉林科学技术大学的名字不再沿用。
1960年底,在校学生规模超过1000人,分成院本部、中专部(长春光机所创办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制造学校,归我校附属)、一系一部(原机械学院)三个地点上课。根据当时的办学规模,仅靠长春光机所自身的力量办学,已经难以承当。鉴于此种情况,从1961年开始学校停止招生两年。
1962年5月30日,吉林省委宣传部宣布,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停办。
1962年8月,国务院发出国教张字242号文件,指示学校由中国科学院和国防科委共同领导,以中国科学院为主。就这样,学校成为长春市1958年创办的十余所院校中唯一保留下来的学校,也成为当时全国407所大专院校之一。
1962年12月,学校召开了第二次党代会。从1963年开始,学校对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调整。
1963年9月,学校在光学仪器、精密机械制造工艺、应用光学、应用物理4个专业恢复招生,115名学生报到入学。同年,首届毕业生373名学生毕业,走上了工作岗位。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严济慈参加了毕业典礼。
1965年2月,中国科学院同意学校与长春光机所分开,人员编制和经费独立核算,这时学校才真正成为中国科学院的一个直属单位。
1971年,学校划归第五机械工业部领导。
1978年,学校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1979年,学术委员会成立。
1980年,与日本中央大学建立友好关系。
1982年至1993年,因国务院部委调整,学校先后划由兵器工业部、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主管。
1994年,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批准立项。
1996年,军用光学博士点申报成功。
1999年,划转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并与国防科工委共建。2000年,长春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并入学校。
2002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长春理工大学,王大珩院士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
2004年,被确定为吉林省重点大学。
2007年,吉林省电信培训中心并入。
2011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3年5月22日,长春理工大学入选国家教育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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