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优质3篇】
法学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 篇一
法学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法学专业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本次社会调查旨在了解法学专业的特点、就业前景以及专业发展趋势,为有意向从事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参考和指导。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共有200名法学专业学生参与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法学专业的学生主要是出于对法律和社会公正的关注而选择了这个专业。超过8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选择法学专业是因为对公正和正义的追求,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改变社会。这一结果反映了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律事业的热情和责任感。
然而,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学生们普遍认为法学专业的学习压力较大,课程内容较为繁杂。超过70%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在法学专业学习中遇到了困难和挑战。其次,就业前景也是学生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调查显示,约60%的受访者认为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大,尤其是在律师行业中。
然而,调查结果也显示了一些积极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逐渐向好。调查显示,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有多种就业选择,除了成为律师或法官外,还可以从事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方面的工作。此外,法学专业的学生也可以通过深造、考取研究生或参加司法考试等方式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显示了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律事业的热情和责任感,同时也揭示了他们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然而,随着社会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逐渐向好。因此,有意向从事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在学习中注重基础知识的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竞争力,以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
法学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 篇二
法学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
法学专业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学科,其研究内容和职业发展一直备受关注。本次社会调查旨在了解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专业选择的动机、就业前景以及对专业发展的期望。
通过对100名法学专业学生的问卷调查,我们得到了一些有趣的结果。首先,调查结果显示,超过70%的受访者选择法学专业是因为对法律事业的兴趣和热爱。他们认为法学专业可以让他们更深入地了解法律的精髓,为社会公正与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其次,调查还发现,近60%的受访者对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持乐观态度。他们相信法学专业的庞大需求以及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重视将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然而,调查也揭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学生们普遍认为法学专业的学习压力较大,需要大量的阅读和研究。超过8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在法学专业的学习中经常面临时间不够用的困扰。其次,调查显示,约50%的受访者对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不太满意。他们认为课程内容过于理论化,缺乏实践性。
综合以上调查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首先,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法律事业充满热情和责任感,对专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期望。其次,法学专业的学习压力和课程设置是学生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建议法学专业的学生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提高阅读和研究能力,同时也希望教育部门能够加强对法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性教学。最后,学生们应该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竞争力,以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
法学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 篇三
法学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
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