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精彩6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一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办公用房在各个行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办公环境的安全和舒适性,我们对公司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设施检查
1. 空调系统:我们对办公室的空调系统进行了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定期清洁和更换过滤器,以提供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
2. 电力供应:我们检查了电力供应系统,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我们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以防止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照明设备:我们检查了办公室的照明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同时,我们时常更换灯泡,以确保光线充足且明亮,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4. 水供应和排水系统:我们检查了水供应和排水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我们定期检查水管和排水管道,以防止漏水和堵塞的情况发生。
二、办公用房卫生检查
1. 办公桌和椅子:我们检查了办公桌和椅子的清洁情况,并定期清洁和消毒。同时,我们提供员工个人的垃圾桶和清洁用品,以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和卫生。
2. 厕所和洗手间:我们检查了厕所和洗手间的清洁情况,并定期清洁和消毒。同时,我们提供洗手液和纸巾等卫生用品,以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3. 公共区域:我们检查了公共区域的清洁情况,并定期清洁和消毒。同时,我们提供垃圾桶和清洁用品,以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三、办公用房安全检查
1. 灭火设备:我们检查了灭火器和灭火器的位置,确保其易于使用和接近。同时,我们定期对灭火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安全出口:我们检查了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标志,确保员工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同时,我们定期检查安全出口的通畅性,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 电器安全:我们检查了办公室的电器设备,确保其安全使用。同时,我们提供员工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守则和培训,以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我们将继续定期进行自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办公用房的安全、卫生和舒适性。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二
近期,我们对公司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自查。以下是自查报告的详情:
1. 办公设施和设备
我们检查了办公室内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包括桌子、椅子、电脑、打印机等。我们确保这些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修理或更换损坏的设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舒适度。
2. 空气质量和通风
我们检查了办公室的空气质量和通风情况。我们确保定期清洁和更换空调过滤器,以提供清新的空气。我们还保证办公室有足够的通风,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
3. 清洁和卫生
我们检查了办公室的清洁和卫生情况。我们提供了清洁用品,并定期清洁办公桌、椅子、地板和卫生间等区域。我们鼓励员工保持个人卫生,如勤洗手、垃圾分类等。
4. 安全措施
我们检查了办公室的安全措施。我们确保灭火器和灭火器的位置明显,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我们还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以便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立即采取了纠正措施。例如,我们修理了损坏的设备,更换了过滤器,清洁了办公室等。我们也提醒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和安全,以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我们将继续定期进行自查,并根据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改进措施,以确保办公用房的质量和安全。我们希望通过这些举措提供一个舒适、安全和高效的工作环境,使员工能够更好地发挥他们的工作能力。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三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五
据下发有关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院高度重视,及时行动,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院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院办公用房系借用原供销社大楼,位于中山路,由于资产借用,所以我院并无产权。医院现有办公人员14人,办公区有6间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院长二人一间,20平方米;党支部副书记一人一间,8平方米;副院长三人各一间,分别8平方米;办公室二人一间,15平方米;账务四人一间,15平方米;护理部、医务科两人一间,15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院不存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在很大程度上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自查措施
(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为贯彻落实文件相关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掌握政策标准,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有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的发生。
尽管我们用判断力思考问题,但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意志,而不才智。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六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有针对性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各级要求落实到位,决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相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强,局党组明确提出局属单位与局机关同步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直属
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清房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结合起来进行,从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使用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取得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工作大局等4个方面组织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情况
科技局系统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办发电〔20xx〕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经自查情况如下:
(一)目前,市科技局系统没有新建、在建楼堂馆所,没有出借办公用房情况,没有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情况,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况,没有变更为企业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二)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属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干部,经市清房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属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金昌北路广武商厦8楼,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庆阳路94号4楼南侧,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中山路28号棉麻大厦9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四)兰州工业研究院出租办公用房211.2O,年租金8万,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兰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出租的办公用房380O,年租金6.6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4家局属单位没有出租办公用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