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发展报告(优秀3篇)
中国家庭发展报告 篇一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的健康发展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国家庭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本篇将从婚姻观念的变化、家庭结构的演变以及家庭教育的发展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婚姻观念的变化是中国家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传统的婚姻观念逐渐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个人的幸福和自由,婚姻不再仅仅是一种经济和生育的关系,而是更多地注重情感的交流和互相尊重。这种观念的转变,使得家庭关系更加平等和民主,提高了家庭成员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其次,家庭结构的演变也是中国家庭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传统的核心家庭结构逐渐被多种家庭形态所替代。单亲家庭、同性恋家庭、空巢家庭等新兴的家庭形式逐渐增多,家庭结构多样性呈现出明显的趋势。这种多样性不仅丰富了家庭的内涵和外延,也提醒我们在政策和法律上应更加包容和尊重不同类型的家庭。
最后,家庭教育的发展是中国家庭发展的重要方面。教育是家庭的核心功能之一,通过家庭教育,孩子们得到了道德和价值观念的培养,也获得了生活和社会技能的训练。近年来,中国家庭教育的水平不断提高,父母们更加重视孩子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孩子的自主性和创造力。同时,孩子也逐渐成为家庭教育的参与者和决策者,家庭教育更加注重与孩子的互动和沟通。
总的来说,中国家庭发展呈现出婚姻观念的变化、家庭结构的演变以及家庭教育的发展等新的特点和趋势。这些变化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我们应该积极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加强家庭教育的研究和实践,为中国家庭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中国家庭发展报告 篇二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密切相关。中国家庭发展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家庭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其中包括家庭结构的多样性、家庭价值观的变化以及家庭教育的发展等方面。
首先,家庭结构的多样性是中国家庭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传统的核心家庭结构逐渐被多种家庭形态所取代,如单亲家庭、同性恋家庭、空巢家庭等。这种多样性不仅丰富了家庭的内涵和外延,也给社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政府和社会应该更加关注和支持不同类型家庭的发展,为其提供更好的政策和服务。
其次,家庭价值观的变化对中国家庭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的婚姻观念逐渐被个人幸福和自由所替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婚姻的平等和共同成长,注重情感的交流和互相尊重。这种观念的转变,使得家庭关系更加平衡和和谐,提高了家庭成员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最后,家庭教育的发展是中国家庭发展的重要方面。家庭教育是培养下一代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未来。近年来,中国家庭教育水平不断提升,父母们更加注重培养孩子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孩子的自主性和创造力。同时,孩子也逐渐成为家庭教育的参与者和决策者,家庭教育更加注重与孩子的互动和沟通。
综上所述,中国家庭发展呈现出家庭结构的多样性、家庭价值观的变化以及家庭教育的发展等新的特点和趋势。这些变化与发展为家庭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政府和社会应该积极倡导和支持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加强家庭教育的研究和实践,为中国家庭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中国家庭发展报告 篇三
2015年5月13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报告显示,目前家庭规模小型化,2人、3人家庭成为家庭类型主体。同时,家庭类型多样化,核心家庭占六成以上,单人家庭、空巢家庭不断涌现。在儿童照料、教育方面,父亲的角色发挥不足。在养老方面,老年人照料主要依靠自己和家庭成员,对社会服务需求较大。
据了解,本次调查涉及全国31个省(市、区)、321个县(市、区)、1624个村(居)的32494个家庭,人口184439人。
家庭人口
以2人或3人为主
调查对家庭、家庭户和户概念进行了界定。家
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家庭户主要包括依托亲属关系而共同居住的人,成员之间关系密切。户人口则包括调查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平均规模为3.35人,其中,农村家庭平均规模为3.56人,城镇家庭平均规模为3.07人;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02人,其中,农村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14人,城镇家庭户平均规模为2.84人;户平均规模仅有2.72人,其中,农村户平均规模为2.79人,城镇户平均规模为 2.63人。
家庭人口数量和户人口数量均以2人和3人为主。家庭规模中,2人和3人家庭分别占调查家庭总数的21.9%和31.7%;4人和5人家庭位列其后,分别占21.0%和11.5%;1人家庭居第五位,占6.4%,6人家庭居第六位,占5.3%,7人及以上家庭占2.2%。调查结果显示,2至3人的小型家庭已成为家庭主流,4至6人的家庭比例低于小型家庭,单人居住的情况也占一定比例。
流动家庭
成为重要形态
家庭类型以核心家庭为主导,核心家庭(以夫妻、子女为核心的家庭)占64.3%,直系家庭占26.2%,单人家庭占6.5%,联合家庭占1.4%,其他家庭占1.6%。
流动家庭已成为我国家庭模式的重要形态,户主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流动家庭,占比17.2%。在流动家庭中,2人户中夫妻共同流动占 81.7%,3人户中夫妻携子女共同流动占84.7%,流动家庭平均户规模为2.59人。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留守妇女占农村已婚妇女的6.1%,留守老人占农村老人的23.3%。
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留守妇女占农村已婚妇女的6.1%,留守老人占农村老人的23.3%。其中,在50岁以上及有子女的调查对象中,其子女或子女配偶均不在本户居住的空巢家庭占40.3%。随年龄增加,家庭空巢率呈下降趋势。
女性未就业者比例为15.9%
本次调查的16至59岁家庭人口中,就业比例为81.3%,退休者比例为3.6%,在学者比例为4.6%,未就业者比例为10.5%。全国非农业就业比例为53.0%,务农比例为28.3%,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城镇还是农村,非农就业比例均高于务农比例。女性未就业者比例为15.9%,高于男性未就业者(4.8%);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未就业者比例为13.2%,高于居住于农村的未就业者比例(8.8%)。
接受调查的16至59岁成年人中,除了未找工作者,失业率为4.8%。女性失业率为5.5%,高于男性(4.3%);农村失业率为5.4%,高于城镇失业率(4.2%)。数据显示,2014年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与本次调查结果接近。
在婚家庭中,夫妻双方均有工作(或退休)的家庭占77.6%,夫妻双方均没有工作的家庭占3.9%,18.5%为夫妻一方有工作(或退休)。
31.9%的老年人2013年曾从事过有收入的劳动,男性老年人比例40.5%高于女性23.8%;农村老年人比例42.2%高于城镇12.8%。
照料儿童
爸爸去哪儿了
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镇,0至5岁儿童日常生活的主要照料人是母亲,其次是祖父母;农村祖父母照顾的比例高于城镇;城镇外祖父母和父母双方照顾的比例均高于农村。但父母双方共同照料的只占7.5%。在日常生活照料过程中,父亲角色发挥不足。
近6个月以来,0至5岁儿童在家日常教育承担人与日常生活照料人基本一致,主要是母亲,其次是祖父母,再次是父母双方。母亲承担日常教育的比例城镇家庭高于农村家庭,祖父母承担教育的比例农村家庭高于城镇家庭,父母双方承担教育的比例只占11.7%,城镇家庭高于农村家庭。
0至5岁儿童中,22.4%的儿童与父亲平均每周见面次数为0;14.4%的儿童与母亲平均每周见面次数为0,农村高于城镇。母亲每天的陪伴时间在1 小时及以下的比例只相当于父亲的1/2,而陪伴时间在4小时及以上的比例是父亲的两倍。总体来说,母亲陪伴孩子的时间多于父亲。
此外,调查显示,0至3岁儿童早教活动的参与率为46.7%,与孩子一起做游戏是最受欢迎的早教形式。
独居老人
占老年人总数10%
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其中,独居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近10%,仅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占41.9%。农村老人比城镇老人面临更多困难,28.9% 的城镇老年人感觉养老目前没有困难,而农村则低于城镇13个百分点。47%的农村老人认为钱不够花,42.3%认为病痛较多,均高于城镇超10个百分点。
老年人日常的生活照料主要依靠自己和家庭成员,养老服务的需求集中在健康医疗方面,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较大。老年人接受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比重很低,且城乡差异不大。老年人接受过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主要为身体健康检查、咨询,约27%老年人接受过该服务,其次是上门看病和帮助干农活、陪同看病,但接受过这几类服务的老年人很少,分别只有7.5%、6.8%和4.4%。
老年人获得的外部经济支持主要来自子女,农村老年人对子女的经济依赖比城镇更强。居住方面,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越来越倾向于同子女住在一起。随着年龄增长,名下有房产的老人比例降低。82.4%的60至64岁老年人(或配偶)有房产,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这一比重降低至43.9%,且这一现象在农村家庭中更加明显。原因或为农村老年人更倾向于把房子交给子女换得子女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