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分析报告范文【优秀6篇】
行政执法信息分析报告范文 篇一
标题: 行政执法信息分析报告——拐卖儿童犯罪分析
一、背景介绍
拐卖儿童犯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家庭稳定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深入了解该犯罪行为的特点和趋势,本报告对相关行政执法信息进行了分析。
二、信息来源
本次分析报告主要依据以下信息来源:
1. 公安部门的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数据;
2. 社会调查机构的相关报告和研究成果;
3. 媒体报道和舆情监测数据。
三、信息分析
1. 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这得益于公安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拐卖儿童犯罪的高度重视和打击力度加大。然而,仍有不少案件没有被及时发现和报案,因此仍需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拐卖儿童犯罪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2. 拐卖儿童犯罪手段多样化
拐卖儿童犯罪的手段日益多样化,犯罪分子常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进行招募和传播信息。同时,一些犯罪分子还通过虚假招聘、婚恋诈骗等方式进行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因此,加强对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监管,加大对涉及拐卖儿童的虚假招聘和婚恋诈骗的打击力度,是当前工作的重点。
3. 拐卖儿童犯罪地域分布不均
拐卖儿童犯罪的地域分布不均,东部地区和沿海地区的案件数量相对较高。这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流动性大和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有关。因此,对于这些地区,应加强警力配置,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形成合力。
四、建议和措施
1. 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加刑事处罚力度,加大对犯罪分子的追捕力度。
2.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拐卖儿童犯罪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3. 加大对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监管力度,防止其成为拐卖儿童犯罪的渠道和工具。
4. 加强地方警力配置,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合力。
五、结论
拐卖儿童犯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儿童权益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公安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共同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行政执法信息分析报告范文 篇二
标题: 行政执法信息分析报告——食品安全问题分析
一、背景介绍
食品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国家治理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深入了解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和趋势,本报告对相关行政执法信息进行了分析。
二、信息来源
本次分析报告主要依据以下信息来源:
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测结果;
2. 媒体报道和舆情监测数据;
3. 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数据。
三、信息分析
1. 食品安全问题依然严峻
尽管国家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食品安全问题依然严峻。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检出率仍然较高,尤其是一些农村和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因此,应加大对农村和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2. 食品安全问题种类多样
食品安全问题的种类多样,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非法添加物等。其中,食品添加剂超标和农药残留是较为常见的问题。因此,应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农药使用的监管和检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 食品安全问题地域分布不均
食品安全问题的地域分布不均,一些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这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有关。因此,应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监管力度,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形成合力。
四、建议和措施
1. 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村和小作坊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
2.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加大对食品添加剂和农药使用的监管和检测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 加强地方监管力量的配备,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力度,形成合力。
五、结论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应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同时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农药使用的监管和检测,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行政执法信息分析报告范文 篇三
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察机关如果执 法不严格,工作不规范,执法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科学的检务运作模式,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下面,我就 县院在加强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公信力建设中的思考和实践向大家作汇报交流:
一、主要做法
1、强化教育引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先后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将这些教育活动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统一执法思想,进一步确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正确执法观。
2、开展检务督察和执法效能监察。纪检xxx门采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法,强化对遵守“禁酒令”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为每一名检察人员建立执法档案,客观记录执法办案情况,作为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3、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批准制度;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项及时上报市院备案;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后,按要求将相关的审查报告、起诉书、出庭意见书及判决书上报上级院同步审查。
4、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加强执法办案管理和队伍 1
管理的新机制。按上级院要求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全院案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在公诉科内设刑事审判监督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法律监督调查及抗诉等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公细则基本完成,年底将初见成效。
二、存在问题
1、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执法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法规滞后性。相对于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法律规定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执法工作面临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二是规章制度不明晰。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相关规定相冲突。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问题,致使干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2、执法思想有偏差。有的检察干警对规范执法的意义、目的认识不深,把握不透,存在抵触思想、厌烦情绪;有的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有罪推定”观念根深蒂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往往疑罪从有,只注意收集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而忽略无罪、罪轻的证据;有的不能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配合与监督”,“数量与质量”,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只顾埋头办案,不考虑大局稳定和社会影响。
3.监督管理不到位。认识上,检察机关领导不愿自我揭短,执法干警对自己的监督行为不理解、不支持,对各项监督行为有抵抗情绪,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认为和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不愿得罪人,不敢监督。方法上,缺乏那些真正管得住,使执法干警对执法不规范的行为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办
4.追究责任不严格。一些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疏于对执法办案干警的管理,对执法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追究不严,该调查的不调查,该处分的不处分;有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的避重就轻,迁就照顾;有的用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以批评教育代替组织处理等,纵容和袒护违规办案,使得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查处,培育了执法不规范现象的滋生土壤。
行政执法信息分析报告范文 篇四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是气象部门依据《气象法》开展的一项行政管理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提高气象部门在社会中的影响,同时也促进了我们气象科技服务的提高。现在,气象执法工作正越来越受到各级气象部门的重视和关注。xx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成立组织和执法队伍,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达到了执法的目的和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我本人对xx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气象局现有气象执法人员13人,4支独立执法主题,这些执法人员都是气象各专业人员兼职,没有一名学过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都是经过执法培训,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这几个执法单位中,市局负责利通区、红寺堡、太阳山三区以及对各县局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县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作。执法工作主要是围绕气象业务和气象科技服务创收,尤其是围绕气象科技服务创收方面开展得较多,也是市局和县局开展气象执法的目的所在。
二、执法工作情况:
1、业务方面的执法
主要围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气象天气预报的.发布渠道开展执法,而气候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执法工作基本上未开展。近几年造成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往往是各级政府,虽然通过气象执法,起到了保护气象环境的作用,但执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有的单位基本上把一段时间的精力、人力全部投入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执法中,最后往往只是暂时得到了保护,政府仍然是要求气象观测站搬迁。气象信息发布的执法,只要我们的执法程序正确,证据可靠,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都能起到执法的效果,制止非法发布气象信息的行为。
2、气象科技服务方面的执法
随着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的定位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对气象科技服务方面的执法工作也越来越重视,今年为了促进防雷的开展,市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各建筑工地和开发商家进行执法,但是执法的经济效益很低,未能达到执法的目的,促进防雷收入的增加。在氢气球施放的执法方面遇有政府的重大活动,往往是应付了事,走走过程,有的干脆不去,未能履行我们的职责。防雷常规检测工作,今年下放到各县以来,县局采取了与安监、消防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促进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县局的收入。
3、执法宣传方面
各单位不仅印制了宣传手册和宣传材料通过邮寄、赶集和当地组织的宣传活动进行宣传,还通过电视台和天气预报窗口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使社会认识气象执法,了解气象执法,认可气象执法。
三、气象执法存在的问题:
1、联合执法工作开展的较少,本单位单独执法的多。
2、联合执法的单位未有利益的驱动,往往靠人情关系。
3、无目的,盲目执法的多。
4、是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
四、建议与对策:
针对我们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气象执法不易单独执法,应联合相关单位多开展联合执法。
气象部门虽说近几年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比以前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比起政府的一些部门还是影响力弱,加之我们的执法工作才开始几年,与公安、工商、税务、安监和消防等部门是不可比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应多开展联合执法,少些单独执法,借他们的影响力来提高我们的影响力,用他们的权力为我们办事,用他们的工作方法来为我们办事。
2、与联合单位建立利益机制,让他们有利益可得。
与人家联合就要让人家有利可得,不能只联合执法,无利益分享,我认为我们的联合执法必须是牢固可行的,要让人家感到不是在为你气象局工作,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工作,这样才能调动他们在联合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达到联合双方共赢的目的。
3、建立信息举报员制度,减少执法的盲目性。
建立信息举报员通过建立信息举报员,可以是我们的执法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减少我们工作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支出,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执法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信息举报员我们可以聘请,或者是我们的气象信息员,也可以公布我们的举报电话,如果他们举报的消息准确、及时,我们又及时进行执法,对他们一次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他们工作的热情,达到为我们工作的目的。
4、加强执法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宣传是做好各项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对我们执法工作就更重要了,因为我们所开展的气象执法工作,社会、群众知之甚少,有的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总认为,他们从事的工作怎么跟气象沾上了边呢?因此我认为,在气象执法宣传上要加大力度和投入。该长期宣传的就要长期宣传,如墙体、街道櫉窗、预报窗口等,该分时间分段集中宣传的就要集中力量宣传,如电视字幕、宣传材料、手册等,通过广泛的宣传让社会、群众知道气象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知道我们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5、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在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同时,尤其要抓好执法人员的自学,单位应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过程、执法记录、执法程序和执法案例分析等学习活动,来进一步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另外单位有条件的时候,积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的学习,获取法律专业的学历,从学历上来充实我们的执法队伍。
6、规范执法工作中的记录表薄。
我们的执法工作已开展了几年,但是我们在执法的记录和表薄上还比较零乱,没有一个能在执法中起到执法威慑的记录表薄。工商、消防、公安等部门,他们都有一整套,且很规范的执法记录表薄,给人一看,就很有威摄力。我们很有必要规范一下我们的执法的记录表薄,提高我们执法的严谨和正规。
我们的气象执法工作,才刚刚开始,今后的路还很长,需要我们不断的总结和不断的探讨。这是我对xx市气象局气象执法工作的一些粗浅认识和建议,不对之处还敬请谅解。
行政执法信息分析报告范文 篇五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近年来,为了集中整治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滥用执法权等问题,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大进展。20xx年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对全市34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 102个。20xx年以来,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执法监察室共查处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7起,党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执纪监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思考和尽快破解的重要问题。
一、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不完善。
有的执法部门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等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有的执法部门行xxx力行使未得到有效规范,还存在较大随意性。如在20xx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县、**区、**县尚未制定和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区未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文件;市盐务局自由裁量基准执行不到位,部分案件处罚标准不统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未按照《**市市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的额度进行处罚,且未列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有的执法部门处理罚没物品时存在较大随意性,缺乏处理罚没物品的法律文书。如市食品药品xxx罚没物品处置不规范,无统一登记、保存、处理的记录;市盐务局罚没物品处置无记录;市林业局对登记保存物品未依法进行处理。
(二)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
有的执法部门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形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对违法行为认定的证据不确凿,侧重采用当事人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且询问笔录不全面、不充分;听证权利、救济途径、法定期限告知不规范。如在20xx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市林业局的个别案件只有1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市环保局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不全,且未按手印;**县环保局、**县**街道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与批准内容不一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局存在对违法行为当罚不罚的问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不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法》贯彻落实不到位。
有的执法部门执行《行政强制法》不严格,行政强制程序不完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缺少批准手续。如在20xx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执行超期,应当收缴的“滞纳金”或“加处罚款”未予执行,且未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与当事人签订书面执行协议;市交通运输局、市交巡警支队、**县交通运输局查封、扣押车辆停放在社会停车场,保管费用由相对人承担;**县环保局、**县**街道派出所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履行催告义务,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问题。
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有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如20xx年11月查处的**县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县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依法进行查处,被市纪委党政纪处分9人;20xx年2月,市纪委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环境污染环保部门不作为案件进行了查处,党政纪处分6人;20xx年3 月,**县环保部门对滨海新区环境污染案件不予查处,市纪委会同市环保局约谈了分管副县长、管委会主任、县环保jú长3人,责令**县环保局立即立案查处。
(五)存在滥用权力、违规收费现象。
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无视法纪,滥用权力,执法犯法。如在20xx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县环保局存在以“协调款”名义收取企业资金的行为;市交巡警支队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车门喷字费”;**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收费时,未使用统一规定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如20xx年3月查处的河口区六合派出所原所长案件,执法犯法,滥用权力,违规收费,以打击偷盗原油违法犯罪为名进行“创收”,对抓获的 “油耗子”以证据不足为由,一概以“赔偿损失费”的名义罚款后放人了事,而且不制作询问笔录和执法档案,不开具任何票据或证明,20xx年1月至20xx 年3月,累计收取“赔偿损失费”3067万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原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体制不够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
一是各级执法部门职责界定不够清晰。目前,市、县(区)、镇(街)三级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镇(街)许多委托执法的授权法律依据不够充分。比如我市市级执法部门承担了大量的执法业务,削弱了其研究制定政策的工作力度,导致基层执法出现的新情况反映到市级部门后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一些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监督不力等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存在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现象。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机制,部门过多的看中经济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是重收费,轻管理,对有利的事情,都去抢着管,对无利可图的事情则是相互“踢皮球”,谁都不愿管,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不懂法律,不懂业务,文化素质不高,特别是相当数量的协助人员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现有水平不能胜任执法工作。有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思想存在偏差。有的执法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不愿监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意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有的不能以身作则,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者的形象。三是部分执法部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一些执法单位执法教育培训经费不足,教育培训设施相对落后,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够,未实现对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直接影响执法队伍建设。
(三)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够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需加强。
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随意性大。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处罚畸重畸轻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政策制度设计上不够科学,也给执法人员留下了某些权力寻租的空间。二是个别执法人员仍采用传统执法模式,执法方式存在简单粗暴的情况。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语言不文明,态度较粗暴,常会引起相对人心理失衡和强烈不满,导致双方发生冲突;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等等。
(四)部分执法人员不敢执法,导致执法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因准备不充分、沟通不到位、方法不得力等原因,造成执法人员与群众之间发生冲突、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在xxx、中央纪委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狠刹“四种不良风气”、着力治理“庸懒散”的新形势下,不少群众对执法人员稍有不满就投诉,群众只要投诉就要求调查,有不少执法人员在群众的举报监督下被依纪依法查处,这对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而且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以至于因为怕被投诉而不想管或不敢管。
三、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增强执法执行力。一是要着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确市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政策、监督指导基层执法;县(区)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直接办理执法个案;镇(街)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为县(区)级执法部门提供案件线索。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梳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目录》、《行政强制权力目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文件,对重要行政执法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定出台**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监督机关、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三是要完善执法部门协调机制。厘清执法事项,明确责任分工,牵头部门只能在规定职能范围内行使协调职责,避免各部门利用协调机制争抢职能或者推诿扯皮。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切实加强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确保一线执法到位。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要积极解决基层执法队伍的实际问题。要加大对基层执法队伍的帮扶力度,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基层执法队伍重点指导帮助,切实关心爱护基层执法人员,促进基层执法队伍全面健康发展。
(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裁量权。严格执行市、县(区)制定的裁量基准,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坚决防止滥用权力、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坚决防止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二是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刚柔并济,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三是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集执法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系统,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和管理。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的评价考核。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执法案卷评查等监督措施,完善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对重点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二是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权为私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 “保护伞”的案件,切实解决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三是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执法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徇私作弊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信息分析报告范文 篇六
税收行政执法是税务机关的重点工作。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客观要求,也是税收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保障。我市国税系统经过多年的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税收行政执法体系,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由于税收行政执法受到立法、执法监督、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税收行政执法仍面临一些问题的困扰。为此,笔者就当前税收行政执法现状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一点思考,仅供大家参考。
一、税收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立法的滞后阻碍了税收执法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税收立法总体上是协调的,税收制度比较完整,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税收基本法还是一项空白。税收基本法统领、约束、指导、协调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它对税收的基本制度、税收的立法原则、税收立法的管理权限等基本内容进行规定。二是税收法律规范的级次不高。具有法律层级的税收规范只有《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绝大多数的税收规范是以法规、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存在并实施的。三是个别税法政策复杂,理解、操作难。如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当前在我市税务机关内部能真正理解运用好该法的税务行政执法人员不多。四是地方立法权不足、缺位。制定税收地方规章必须得到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在当前地方政府不能享有完全立法权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或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必然寻求非规范途径对这种体制的突破。
(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和考核评议制未得到真正落实。国家xxx《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早已制定下发,税务系统为落实追究办法,在这方面做过许多工作,一些执法过错行为得到了追究。但总的来说执法责任追究在基层局面临执行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执法岗责不清,即对执法的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不明确,已经明确的也不够具体,不够科学,税收管理员感到执法责任重大。二是考核评议不完善。在基层税务机关中,由于法制机构没有单独建立起来,根据当前基层局人员配备和内设机构职能,还没有一个内设机构能够担当起执法评议的职能。三是责任追究难于下手。由于非执法岗责任追究没有建立起来,造成执法岗和非执法岗职业风险不均,执法岗位责任大,风险大,但工资奖金待遇与非执法岗并无太大差别。四是税务人员流动时责任难以追究,不数人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三)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证据意识不强。当前税收执法领域,“重实体,轻程序”的事件屡见不鲜。如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事先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就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达;进行税务检查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扣押、查封商品、货物,不开具收据或清单。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许多证据采集运用不规范的现象。如取得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复印件没有经保管部门盖章,也没有注明原件的出处;取得会计账册复印件没附说明材料,也未经被采集单位核对盖章。需要认定主要事实,提供的证据不能有力证明事实的存在。收集的各种证据材料之间互相有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等。
(四)税收行政执法的环境需要进一步的优化。从税务机关内部来讲,“税收计划管理”仍广泛的影响依法治税的发展。“税收任务一票否决”仍成为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考核重要内容。从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来看,政府干预税收的现象仍然存在,各级政府为了搞政绩,树形象,从其他方面干预税收执法。外部环境还有广大社会群众的纳税、协税护税意识和经济环境的因素。有少数老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逐步被改改制,过去历史包袱沉重,但税收行政执法不讲历史原因,这些老国有企业许多欠税不能及时清缴,税收强制措施只能慎用,滞纳金更是无从加收。
(五)税务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影响税收执水平的提高。当前税务执法人员素质总体情况是好的,依法治税意识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执法更加规范有序,但也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观念淡薄,滥执法、随意执法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少数税收执法人员对有关税收实体法、程序法了解不够。个别执法人员“以情代法”,以人情践踏法律,执法的随意性比较大,对自由裁量缺乏规范。对提高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行政执法好坏一个样。
二、规范税务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责任制包括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三方面相辅相成,配套实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须明确税收执法责任,就是对执法的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在省、市、县局内部单独设立政策法规处(科、股),最好在基层分局也配备专职法制员,充实一定的人力,
负责评议考核的调查取证,并提出责任追究处理建议,提交该税务机关成立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考核评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第三,对应追究的执法过错行为必须严格追究。对考核评议委员会作出的责任追究决定由人事、监察等机构负责执行。对非执法岗也应建立严密的岗责评议考核体系,并对其过错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和证据采集行为。建立完整的税收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基础,也是税务部门多年来探索并付诸实施的重要工作。这一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税务行政处理程序和税务行政救济程序三方面,它们互相联系,是征纳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当前各级税务机关从上到下要借推广使用大集中征管软件为契机,全面规范各项征管执法行为,重点规范各项执法程序。对证据的规范做到依法采集证据,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每一个事实要件必须有相关的事实证据,各种证据材料内容应该一致,证言之间、证言与证物之间、证物与其他证物之间,应互相印证,符合逻辑关系;每一个证据材料来源及取得的方法和手段在合法性方面都无可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