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2022年工作计划【经典6篇】
天然气2022年工作计划 篇一:提升产业链的整体效益
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增长,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资源,在能源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天然气产业链的整体效益,我们制定了以下的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天然气开采与生产
1. 提升天然气资源勘探技术水平。加大对天然气勘探技术的研发力度,引进先进的勘探设备和技术,提高勘探效率和准确性。
2. 加强天然气开采技术创新。研发新的开采技术和装备,提高开采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3. 加强对天然气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准入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天然气生产的安全、高效和环保。
二、推动天然气运输与储存
1. 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继续加大对天然气管网建设的投资力度,提高管网的覆盖范围和运输能力,确保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2. 加强天然气储存设施建设。建设更多的天然气储存设施,提高天然气的供应灵活性和稳定性。
3. 推动天然气运输技术创新。加强对天然气运输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三、促进天然气利用与消费
1. 发展多元化的天然气利用方式。加大对天然气利用的研发力度,推动天然气在发电、城市燃气、化工等领域的应用。
2. 开展天然气消费市场的培育和拓展。加强对天然气消费市场的调研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天然气消费的增长。
3. 提高天然气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加强与天然气供应国家的合作,确保天然气的稳定供应和质量可靠。
通过以上的工作计划,我们将全面提升天然气产业链的整体效益,实现天然气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天然气产业的创新和升级,为全球能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天然气2022年工作计划 篇二:加强环境保护,实现清洁能源转型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清洁能源的发展已成为全球能源行业的共识。在天然气2022年工作计划中,我们将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天然气产业向清洁能源转型。
一、提高天然气的环保性能
1. 加强天然气开采过程的环保管理。采取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开采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 推动天然气生产企业的绿色发展。鼓励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3. 加强天然气运输和储存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天然气运输和储存设施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设施的监管和评估。
二、促进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的融合发展
1. 推动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的互补利用。加强天然气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整合,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碳排放的降低。
2. 鼓励天然气与氢能源的混合应用。促进天然气与氢能源的融合发展,推动氢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3. 加大对清洁能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强对清洁能源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动清洁能源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
三、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
1. 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天然气产业环境影响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2. 加强环境治理和修复工作。加大对天然气产业环境治理和修复的投入,恢复和改善受损的生态环境。
通过以上的工作计划,我们将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天然气产业向清洁能源转型。同时,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和清洁能源的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天然气2022年工作计划 篇三
一、清理整顿范围
(一)对全市辖区内所有从事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燃气经营许可审查。
(二)对各收罐代充点进行检查清理。
(三)禁止非燃气经营企业销售充有燃气的.燃气钢瓶。
(四)对超期使用的钢瓶进行强制检测。任何企业不得充装超期钢瓶。
(五)对不具备残液回收能力或不回收残液的气站进行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乱倒残液。
(六)从严查处在燃气设施平安维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运输和转供燃气。
(八)按省建设厅燃气企业无泄漏考核规范。对各燃气企业的仪器仪表、平安阀等重要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内业资料按省建设厅发的十种表格进行检查。
二、清理整顿目标
(一)燃气企业达到严格按燃气经营许可范围经营。仪器仪表、平安阀灵活可靠,不超期使用,站内工作平安有序,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二)杜绝充装超期钢瓶和利用槽车、钢瓶对流充装。
(三)依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确保平安的原则。运输车辆按要求统一标识。
(四)对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否则严厉查处。
三、强化措施。
(一)对燃气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市公安、消防、技术监督、工商、xxx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市燃气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清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和解决好燃气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三)燃气平安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天然气2022年工作计划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燃气市场的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全区燃气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为指导,以《__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燃气安全、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推动我区燃气市场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健康有序、方便安全的方向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
城区内所有从事燃气经营(包括生产、运输、储存、输配、供应等)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个人及燃气用户。
三、清理对象及内容
(一)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建设燃气工程项目或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二)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从事民用或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业务;
(三)单位或个人无危险品准运手续和相关证照运输液化石油气(包括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单位或个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五)非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
四、整顿对象及内容
(一)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设备和设施状况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
(二)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不健全,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备。
(三)燃气企业经销的燃气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计量误差大于规定标准;
(四)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或未接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
(五)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储罐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
(六)气源厂及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不得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的方可给予充装;
(七)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及供应站,必须分别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八)坚持打击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充装行为,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一律不得充装不合格或超期钢瓶;
(九)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检验期限或无安全检验标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重瓶);
(十)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或充有燃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一)液化石油气槽车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证照(危险品运输营运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等)不全运输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二)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违章运输;
(十三)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超越规定项目经营;
(十四)燃气企业专业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
(十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规范和标准安装燃气器具或安装未经检测的燃气燃烧器具。
五、清理整顿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
(二)清理整顿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长:__区政府办主任
__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__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__区安全办主任
__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__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__区交通局副局长
天然气2022年工作计划 篇五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时期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防范和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燃气公司在建工程要认真落实防滑坡、防水淹、防塌方、防触电等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精心组织,科学施工,防止燃气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落实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措施,防止中暑事件的发生。
2、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所属门站、调压站、储罐站、加气站等燃气场站的管理,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况,要特别留意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情况和安全放散阀根部阀门的开启状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水淹措施,确保场站排水通畅。
3、各瓶装燃气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供气门点的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加强对所属送气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要严格遵守气瓶充装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不合格和过期气瓶充装燃气,从源头严把气瓶充装安全关,彻底杜绝不安全气瓶流入社会。不得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瓶装燃气经营门点提供气源,要做好夏季气瓶防晒措施,不得将气瓶置于烈日下暴晒,防止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结合夏季燃气安全使用特点,加强居民、商业用户的安全用气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入户检查,帮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对存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停止供气,避免用气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检查,有效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燃气公司应根据汛期、夏季燃气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对燃气管道(特别是过桥、穿河、沿河管道)、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消防(喷淋)、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等设施的完好状况和防暑降温、排水措施,以及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四、严格制度落实,全面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汛前准备工作,提前组织防汛物资储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提早落实防汛措施。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信息,汛期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燃气企业必须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抢修,并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不得瞒报和延报。各燃气企业务必在6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县燃气办备查。
天然气2022年工作计划 篇六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强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燃气管理职责,对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镇燃气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年度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三)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
(四)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管理,杜绝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
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
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__年6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5月20)
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
组织执法和管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指导检查燃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二)深化落实阶段(5月21——6月10日)
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