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精选6篇)
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 篇一
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
近年来,乡贤工作在我国各地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乡贤是指在乡村社区中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知识经验的村民,他们在社区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乡贤的作用,提升乡村社区的发展水平,制定一份科学有效的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势在必行。
首先,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需要明确目标和任务。乡贤工作的目标是要充分发挥乡贤的作用,促进乡村社区的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制定具体的任务,比如建立乡贤数据库,培训乡贤的能力,组织乡贤参与社区决策等。通过明确目标和任务,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乡贤工作的开展。
其次,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需要合理分工。乡贤工作涉及到各个方面,包括乡贤的选拔、培训、管理等。为了确保乡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将这些工作分解成不同的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比如,由村委会负责乡贤的选拔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乡贤的培训工作,由社区组织负责乡贤的管理工作等。通过合理分工,我们可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
第三,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乡贤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需要得到广泛的支持和参与。为了提高乡贤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们需要加强宣传工作,向社会大众宣传乡贤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我们还需要引导乡贤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发展,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通过宣传和引导,我们可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乡贤工作的良好氛围。
最后,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乡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不断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我们可以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乡贤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总结和分析。通过监督和评估,我们可以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提高乡贤工作的效果和效益。
总之,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是促进乡村社区发展的重要工作。通过明确目标和任务,合理分工,加强宣传和引导,以及加强监督和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乡贤工作的开展,提升乡村社区的发展水平。
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 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关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切实解决当前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治理滞后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我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根据《_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铜委办字〔xx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达标排放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xxxx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集镇启动建设垃圾中转站,行政村启动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站(房),村寨启动建设生活垃圾收集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聘请由民政兜底的贫困户参与环境卫生保洁,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在中心乡镇(街道)修建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做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街道)转运、县处理。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xxxx年x月前完成xx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处理。具体为:官舟镇黄龙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思渠镇荷叶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镇白果村,后坪乡茶园村、下坝村,夹石镇闵子溪村,官舟镇木子岭村,板场镇洋溪村x个传统村落;沙子街道空心李示范园区;乌江画廊旅游景区(和平街道、团结街道、思渠镇、洪渡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一)规划选址阶段(x月xx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由县城管局聘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规划,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址,在布点和布局上要符合区域垃圾填埋场和集中收集转运站的基本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村寨合理规划垃圾收集池,于x月底书面上报布点情况。官舟镇黄龙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沙子街道空心李示范园区由县环保局结合农村环境整治规划,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思渠镇荷叶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镇白果村,后坪乡茶园村、下坝村,夹石镇闵子溪村,官舟镇木子岭村,板场镇洋溪村x个传统村落由县住建局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乌江画廊旅游景区(和平街道、团结街道、思渠镇、洪渡镇)由县旅产办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所有方案须在x月xx日前完成编制,x月xx日前完成审查。
(二)主体建设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项目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快速推进,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验收投运阶段(xx月xx日前)。项目业主单位要对完工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行组织初步验收,将验收结果及时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专业验收组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功能、运行等进行县级验收,确保投入运行有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形成专人负责、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研究制定本辖区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及保障措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介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破除陋习,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落实好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建立保障制度。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宣传先进经验,调动村民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大建设运营投入。多渠道筹集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推进、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旅游、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农牧等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统筹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放开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采取合资、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适时适当收取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费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补贴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采用“一事一议”政策解决部分资金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结合精准扶贫建立健全清扫保洁队伍,聘请保洁员必须是精准扶贫系统内的贫困人员。实施村规约束机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五)强化督办考核。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有序推进。县督查办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并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未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将严格问责。
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农民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求知、求富、求乐的需求,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关于开办“农民夜校”的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四好村”创建活动和学习教育,通过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实现“农民夜校”村级全覆盖。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出发点,以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二、建设标准
1.建设场地。各村(社区)“农民夜校”场地建设要坚持“四个一”和“八有”标准,即一个不低于90平方米的教学活动场地、一套运转正常的远程课件收视系统、一套满足正常教学活动需要的教学用具、一批开展文体活动必需的设施装备;有教学场地、有学校标识、有管理人员、有施教设备、有师资配备、有教学教材、有运行机制、有学习活动。各村除在村集中建设1个农民夜校外,在群众相对集中的地方要建有教学点方便群众。
2.教学设施。以村级组织活动阵地为基础,发挥整体功能作用,统筹整合农家书屋、文化院坝、居民院落、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乡村广播等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相关设施设备,发挥最大功能作用。
3.机构设置。各村都要成立机构明确具体的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夜校”的管理,原则上由1名负责人和1—2名具体管理人员组成,贫困村的“农民夜校”负责人为第一书记,非贫困村的“农民夜校”负责人为党支部书记,管理人员要坚持组织放心、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的标准,重点从村三职干部、村级后备干部、优秀党员中选取。
4.教学师资。乡上将建立专门的师资库,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文化站、卫生院、天仙法庭、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国土所、学校等部门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为每个村相应匹配至少6名可以长期授课的“农民夜校”教师。各级党组织书记、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帮扶工作组干部和第一书记要带头上讲台。
5.教学内容。围绕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农村环境整治、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涉农政策、农村实用技术、农业种养殖信息等方面开展教学活动。
6.教学方式。充分尊重贫困户的意愿,根据农时农事活动科学安排,利用夜间或劳作之余,集中授课或以分社、院坝会的形式,分组学习,分类因人施教。原则上每个“农民夜校”每月开展集中教学不低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7.建设时限。贫困村“农民夜校”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启动建设,12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非贫困村“农民夜校”在xx年1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
三、运行机制
1.强化组织管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驻村工作组为基础,培训工作要及时主动与乡“五个一”帮扶协调领导小组进行对接, “农民夜校”的负责人和具体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教学计划,开展好教学活动,及时上报教学成果。
2.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夜校”学校建设、教学培训、活动开展、日常管理等工作台账,要把“农民夜校”组织领导、师资队伍、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每次教学活动的过程资料(含教案、教学资料、签到册、现场照片等)规范存档。每次教学活动后于次日上报到乡扶贫办,信息内容包括教学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主讲教员、教学内容、参加人员规模、取得效果、活动组织的方法经验、现场照片等。
四、督查检查
将“农民夜校”创办工作作为今年村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乡“五个一”帮扶协调领导小组将会同乡纪委适时对该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通报将通报到人通报到事,对工作不力,拖延推诿的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 篇五
根据街道多、乡镇少,城镇人口集聚、新乡贤比例高?**氐悖铀母鑫热胧痔剿飨缦?****新路径。
1.因地制宜强阵地。一是坚持集聚原则,“群众在哪里,阵地就建在哪里”,在村民集聚的社区、小区、村庄打造镇(街)级乡贤馆和村(居)乡贤工作站,充分整合利用祠堂、闲置房、公共活动场所等资源打造提升*个乡贤馆,范文集锦创新打造样板工作室和乡贤联谊工作室,实现了全区阵地、人才等乡贤资源共享共用;二是坚持共建原则,坚持“平台共建、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原则,整合文明实践站、矛盾调解室、乡贤工作室三重功能,做到物尽其用;三是坚持管用原则,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结合乡贤优势、地域实际,打造特色平台,围绕群众关注较多的矛盾纠纷调解、公益救助等领域组建乡贤志愿服务平台。
2.因人制宜强队伍。一是严格会员准入标准。对已纳入乡贤联谊组织的乡贤代表人士进行动态管理。一方面,继续吸纳优秀人士加入会员,扩大乡贤队伍,例如**镇乡贤联谊会由于多次开展捐资助学、调解纠纷等公益活动,影响力不断扩大,众多退休干部、爱心人士纷纷申请加入,目前乡贤联谊会正在筹备扩充第三轮会员;另一方面,乡贤理事会及时掌握情况,每年盘点情况,对极个别有失信情况的会员及时取消会员资格,如**镇将2名被****认定为“失信人”的人员从乡贤队伍中清退。二是壮大服务队伍联盟。探索优势资源共享共建,全区在乡贤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调解队”“**义工”“**邻里说事团”范文写作等*支有代表性的乡贤志愿服务队伍,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有效融合,开展以“五联”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乡贤联盟”,探索建立“乡贤联盟服务日”制度,组织开展了敬老送健康、送义剪、送演出,护河环保行等一系列联办活动。
乡贤工作下部工作计划 篇六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二、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
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操作步骤和验收标准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2)建设资金70%的资金申请2份(需写明各分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量、工程总资金,带签发人并加盖公章);
(3)各镇政府工程验收小组的自验报告1份(需镇长、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建设村党支部书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六、传统村落保护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七、资金使用管理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