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工作计划(最新6篇)
救灾物资工作计划 篇一
在发生灾害时,救灾物资的供应是至关重要的。为了有效地应对灾害,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救灾物资工作计划。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份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
首先,我们需要进行灾害风险评估,以确定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和规模。根据评估结果,我们可以确定所需的救灾物资种类和数量。例如,在地震灾害中,我们可能需要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毛毯等基本生活物资。而在洪水灾害中,我们可能需要提供救生衣、泵车、应急灯具等物资。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救灾物资的储备库。这些储备库应该分布在易受灾地区附近,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提供帮助。储备库的选址应考虑到交通便利性和储存条件。同时,我们需要确保储备库中的物资保持良好的质量和保存期限,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接下来,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救援物资分发系统。这个系统应该包括灾情监测、物资需求申请、物资调拨和物资配送等环节。在灾害发生后,我们可以通过灾情监测和需求申请来了解受灾地区的具体需要。然后,我们可以根据需求申请来调拨相应的物资,并通过物资配送系统将物资及时送达受灾地区。
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这些部门和机构包括政府、救援组织、志愿者团体等。我们可以与政府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提高救灾物资的供应效率。与救援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合作,则可以扩大救灾物资的覆盖范围和供应能力。
最后,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紧急需求。这份预案应该包括灾情评估、物资调配和人员组织等方面的内容。通过预先制定好的应急预案,我们可以更加迅速和有效地响应灾害,提供所需的救灾物资。
总之,救灾物资工作计划是应对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灾害风险评估、储备库建设、救援物资分发系统的建立、加强合作,以及制定应急预案,我们可以有效地提供救灾物资,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救灾物资工作计划 篇二
在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的供应是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关键。为了提高救灾物资的供应效率和质量,我们制定了一份详细的救灾物资工作计划。本文将介绍这份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
首先,我们将加强对灾害风险的评估和预测。通过科学准确地预测灾害的类型和规模,我们可以更好地确定所需的救灾物资种类和数量。同时,我们还将与气象部门和地质部门密切合作,及时了解和监测灾害的动态,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响应。
其次,我们将建立一套完善的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我们将在易受灾地区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并定期检查和更新储备物资。同时,我们还将建立物资调配系统,以便根据灾情和需求申请,及时向受灾地区调配所需的物资。这样可以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接下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我们将与政府、救援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密切配合,共享资源和信息,提高救灾物资的供应效率。我们将与政府合作,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和救灾方案,确保各方的工作协调一致。与救援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合作,可以扩大救灾物资的覆盖范围和供应能力。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物资质量和保存期限的管理。我们将制定严格的物资质量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对于过期的物资,我们将及时淘汰和更新。我们还将加强物资储存条件的管理,确保物资在储备库中保持良好的状态。
最后,我们将加强对救灾物资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我们将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对救灾物资的供应和分发进行监督和评估。通过监督评估,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总之,救灾物资工作计划是灾害救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风险评估、建立储备和调配机制、加强合作、管理物资质量和保存期限,以及监督评估工作,我们可以提高救灾物资的供应效率和质量,为受灾群众提供更好的帮助。
救灾物资工作计划 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应急工作,更准时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根据镇委、镇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全镇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生活物资种类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燃气、自来水以及其他阶段性紧缺的生活物资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和各社区组成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落实应急职责。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三)资源整合,常备不懈。有关单位要建立生活物资动态数据库,整合生活物资,确保应急供应。
(四)程序规范,处置有效。在实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成
牵头领导:杨君宝
组 长:周 杨
副组长:陈光国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办、宣传办、经济发展办、交通办、市监分局、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
(二)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科室、各社区、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财政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宣传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5.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社区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6.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全镇燃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并做好实时检测(保证燃气安全)。
8.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社区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商研判制度: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定期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判。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机制。
2.定期报告制度: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定期报告,包括相关物资储备和供应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社区要及时反馈生活物资需求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三)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四)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五)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六)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八)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五、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救灾物资工作计划 篇四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_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广大师生防震减灾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减轻地震灾害。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普及防震减灾知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救援知识为突破口,努力打造上海市防震减灾示范校。
二、重点工作:
1、完善防震减灾普及教育的硬件设施。
(1)重新布置防震减灾专用教室。使防震减灾陈列室在全校教学中发挥最大的使用效应。
(2)总结历年来的防震减灾工作,制作灯箱宣传画廊。
(3)制作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展板。
(4)继续开辟学校防震减灾宣传窗口。
2、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救护能力。
(1)我校地理教研组在平时的教研活动中继续探讨有关防震减灾知识教学中的问题,在教学中注重积累,完善校本课程。
(2)继续开设防震减灾拓展课;
(3)下半年争取在小学部部分年级也开设防灾减灾及救护知识拓展课。
(4)继续做好纪念“”和“7·28”宣传活动,兴趣小组成员通过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向社区和社会辐射。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防震减灾知识竞赛,举办防震减灾夏令营,激发学生探索地震科学知识的积极性。
(6)利用午会课及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注重“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
(7)继续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征文活动,结合民防知识整合安全紧急疏散演练工作。
3、依托区科委及周围社会资源积极开展联动工作:
(1)利用佘山地震科普馆资源,组织本校兴趣小组学生去佘山参观地震科普馆,实地考察防震知识,了解救护知识,以探究小报的形式橱窗展示进行交流、评奖。
(2)结合区民防教育要求,在学校相关年级对学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积极组织和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区级竞赛。
(3)利用暑期新生培训专题学习防震减灾知识,熟悉我校的防震减灾特色工作。
(4)邀请专家到学校给部分年级学生作专题讲座,进一步拓展学生防震减灾知识与自救互救能力,并把知识带回家庭。
(5)与其他区县同类学校进行联动研讨活动,不断提高防震减灾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救灾物资工作计划 篇五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根据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于教育周认真扎实地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大力推进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现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预案,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校园是地震发生时最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共场所之一,做好校园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师生防震减灾技能,保障师生安全的有效途径。学校要求大力营造氛围,落实好通知要求,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的科普活动。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组织领导,让大家明确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认真修订、完善、细化工作预案,全面落实防范措施,扎实做好校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师生的避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限度减轻灾害对师生造成的伤害,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创新宣传形式、强化防震减灾意识。
三、是精心组织演练,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学校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修订完善科学合理的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方案。积极组织开展面向所有师生的“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活动,因地制宜,结合预案,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演练活动。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明确演练的主题,合理确定演练的时间、地点、参演人员、形式、内容、规模、疏散路线和保障措施等;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和总结,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帮助师生从演练中积累应急心理、避险逃生、紧迫疏散、自救互救等知识信息,提升应急能力。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隐患排查。
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在“事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对学校的基础设施地震防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实施动态排查安全隐患。围绕防震、防汛、校舍、安保、消防、交通、饮食卫生、周边治安等方面,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应急预案、值守制度、岗位责任、设施设备、抢险准备等方面,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消除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学校无力整改的,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协助整改,重点监控,确保不出问题。
救灾物资工作计划 篇六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区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_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官渡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区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区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组织体系
指挥机构
成立官渡区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区应急局局长
成员:各街道办事处(螺蛳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_、区城市管理局、官渡供电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武装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一般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区级现场指挥部。
工作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区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区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区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组织编制、修订并初步审议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督促编制、修订有关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工作;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区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统筹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发放、物资运输、新闻发布、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事宜。
区级有关部门职责
区应急局:负责区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区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
区融媒体中心: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拟订区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提出健全区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区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制定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应急能源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与管理。
区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负责协调本区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通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通。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的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区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市场_: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负责地震灾害信息收集和及时发布,做好监测、预警和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药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官渡供电局:负责涉及电力保障等应急救援物资与装(设)备的储存和管理。
市气象局官渡分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区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区武装部:负责协调民兵、驻区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螺蛳湾综合管理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常态管理
储备管理
建立区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物资保障办公室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对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一般以上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指挥平台枢纽作用,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地、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区应急局和区发展改革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上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协调机构备案。
仓储管理
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库设防标准和库容,配置机械化装卸设备,提升装卸搬运效率,确保储备库建设项目达到储备要求和标准。应急物资仓储中心构建要由平面中心向高层中心再到立体中心发展,由一般的水平储存物资发展为立体储存,通过广泛应用现代化智能设施设备,实现仓储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和可视化。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仓库调整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应急保障行动
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开展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应立即以口头形式向上级部门报告、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应急局报告;发生一般以上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或出现特殊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区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Ⅰ级、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区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区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区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区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应急局报告。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成立区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有关部门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临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部门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保障结束
Ⅰ级、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区委、区政府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区物资保障指挥部,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Ⅲ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由区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Ⅲ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主管部门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5后期处置
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调查评估
经区指挥部授权,由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区委、区政府。
信息发布
区融媒体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协同保障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
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区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资金保障
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市场_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奖惩机制
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区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和更新,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