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系统下步工作计划【通用6篇】
诚信系统下步工作计划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诚信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为了促进社会诚信建设,许多地方和组织都开始积极推行诚信系统。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有很多工作需要继续进行。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诚信系统建设,以更好地促进社会的诚信发展。
首先,我们将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是诚信系统建设的基础,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建设,才能为诚信行为提供有效的保障。因此,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为诚信行为提供明确的界定和规范。
其次,我们将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诚信是一种文化,需要通过宣传和教育来培养和弘扬。我们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诚信的重要性和价值,提高社会大众的诚信意识和素养。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教育培训,通过课程设置和活动开展,引导和教育人们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念和行为准则。
第三,我们将加强监督和惩戒措施。诚信系统的建设必须有严格的监督和惩戒机制,只有让不诚信行为付出代价,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诚信秩序。我们将建立健全举报和投诉的渠道和机制,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同时也将对诚信行为进行表彰和奖励,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第四,我们将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诚信是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在国际层面加强合作和交流,可以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诚信系统建设的互通有无。我们将积极参与国际会议和研讨活动,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推动全球诚信建设的进程。
诚信系统下步工作计划 篇二
随着诚信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因此,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诚信系统建设,以更好地促进社会的诚信发展。
首先,我们将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诚信系统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支撑,只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才能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诚信行为。我们将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信息安全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其次,我们将加强社会参与和共治。诚信系统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形成广泛的合力,才能真正推动诚信建设的进程。我们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和共同行动。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和引导,发挥其在诚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我们将加强数据分析和研究。数据分析和研究是诚信系统建设的重要支撑,只有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和研究,才能更好地了解和把握社会的诚信状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我们将加强对诚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利用数据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深入研究诚信问题的本质和规律,为诚信系统建设提供科学参考。
第四,我们将加强智能化应用。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智能化应用已经成为诚信系统建设的新趋势。我们将加强对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利用智能化的手段和工具,提高诚信系统的管理和运行效率。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智能化应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正当合规和有效运行。
总之,诚信系统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诚信系统建设,促进社会的诚信发展,为实现社会的诚信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诚信系统下步工作计划 篇三
石龙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根据京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推进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我镇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要点做如下汇报:
一、主要做法
重点围绕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与应用,协助建设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制度为保障的征信系统为主体、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的构成和工作重点,着力推进以下六项主要任务:
(一)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以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建立起守信激励制度与机制,让信用变得有价值,从而为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推进有关行业和部门依托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加强对行业协会、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建成全镇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库,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信用信息库提高农民信用意识。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推行企业、重点涉信人群、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公开承诺制度。
(三)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全面整合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推动行业、部门和镇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实现对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的联奖联惩,强化对失信行为的威慑与制约。
(四)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推动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经营规范、认知度高的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全面监管,形成群众投诉举报收集工作机制。以信用服务机构为监管重点,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信用服务机构运作。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构建权利阳光运行机制。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设勤政廉洁、守法守信、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加强诚信宣传,褒扬诚实守信,揭露作假失信行为。注重文化引领,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新时期京山精神。面向全社会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专业信用教育和应用研究,提高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认知水平,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强化协调配合,2 及时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领导。成立了石龙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部署和指导全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各专项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统筹协调小组实行联络员制度;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所涉及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对应部门职能,推进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的征信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考核。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努力推进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重点做好试点单位的督促工作,建立起考核机制。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领导小组。 组
长: 江诗文(武装部长)副 组 长: 张光文(经发办主任)
成员:党政办、纪检监察办、综治办、宣传办、组织人事办、经贸办、社会事务办、农业办、计生办、派出所、财政所、人力资源中心、建设分局、工商所、司法所、食品药品监督站、广电站等负责人。
责:统筹协调全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由江诗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 3 室工作人员从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各抽调一名,作为专职工作人员。
(二)成立工作任务专责小组。
根据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小组下设5个专责小组,合力推进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本小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职责任务,推进相关工作。
1、综合规划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镇经发办、镇财政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在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其创新的政策建议。
2、信用法制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研究起草《石龙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制定规范石龙镇社会信用体系的规范性文件,组织修订和起草规范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和应用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政府部门征信管理和考核办法,建立政府部门征信考核和奖惩机制。组织起草石龙镇信用服务业管理办法,规范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
3、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建立完善各自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探索实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社会 4 组织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
4、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诚信系统下步工作计划 篇四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更多是停留在文件层面,社会各方面甚至部分领导和成员单位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一、工作进度不一,缺少工作力度和创新手段。领导体制机制及工作制度机制没有完全发挥作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建立完善,没有形成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二是诚信氛围欠浓厚。全市还没有形成“诚信郴州”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缺少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广泛宣传;缺少系统性、规范化、长期性、宽领域的诚信典型评选机制;缺少针对性强、基础性广、受众面大的诚信文化教育体系;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亟需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三是队伍建设滞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宽、任务重、要求高,而我市及各县市区目前均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四是信息归集共享难度大。信用信息归集数据量底、双公示公开水平不高、信用信息记录不全、主体责任不清、共享公开不及时、推广应用不充分等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与_总理提出的要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政府信息共享和我市实行“一次办结”改革的要求仍有差距。
诚信系统下步工作计划 篇五
一、我国信用体系现状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
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比较困难的原因
(1)信用法律法规缺失。信用如果没有法律作为保障就很难有效实现,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金融有关立法非金融有关立法失信惩罚机制)是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社会征信体系方面的法律框架和系列法规,对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和管理的权利与义务没有作出法律规定,这使得整个征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责任不明确,领导不统一,协调不一致,建设不到位。
(2)信用管理部门分散。目前,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没有制订一套全国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缺乏对各领域,各地区信用信息整合的统一指导、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没有形成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对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整合的合力,存在着多头建设的问题。
(3)信用标准规范模糊。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对各地的信用评级的统一化本身就带有不公平性,怎样把握才能恰到好处,这更增加了统一标准的难度。
(4)信息发布共享障碍。政府信用信息封闭,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客观上要求微观经济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征信行业没有建立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内普遍缺乏自律机制,各个行业各行其是,行业自律程度松紧不一,中介业务标准程度不一。此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等等原因都导致了信息共享的障碍。
(5)失信惩戒机制薄弱。支撑社会信用体系正常运作的经济政策法规得不到严格的执行,失信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信用体系缺乏会导致各个方面出现问题
(1)从企业来说,信用缺失损害了企业的长远利益。企业与企业间诚信水平低甚至诚信失常,会使交易过程中契约的有效性时刻面临挑战,让快捷现代化的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
受到限制,阻碍贸易的扩大,企业发展的路子越来越窄。企业的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守诚信规范,损害的只能是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2)从金融环境来说,信用缺失加大了金融风险。
(3)从社会来说,信用缺失使道德失范,影响社会稳定,对社会道德体系形成强大冲击,还会加剧社会分配不公,影响市场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4)信用缺失使经济秩序混乱。在信用机制不健全及相关法律缺位的环境下,必然会有一些人不遵守市场规则,不讲信用,并因此获得更多的利益。此种现象一旦成风,则会导致企业的恶性竞争,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从而使社会信用整体水平下降,造成一种很难治愈的社会创伤。社会的经济秩序必然会陷入混乱之中,经济活动主体也就无疑要步入畸形发展的道路。
(5)信用缺失导致相应制度的扭曲。信用缺失往往影响到整个社会相关制度的正常运作(银行的借贷制度商业的交往习惯法律制度的构建政府行政管理的运作乃至人们的日常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整个社会制度是基于信用而构建的,一旦信用被打破,则原有的平衡必然陷入混乱,相应的制度就会出现扭曲,我们反思今天的制度构建往往最后会追根溯源至诚信这一最基本的话题。
二、着力建设我国的信用体系,促进社会快速发展
从根本上解决失信问题的关键是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证的社会信用的三维制度模式
(1)将道德作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心。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首先应是讲信用,无论是法人主体或公民个人,都应树立守信的公众形象,树立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意识。
(2)以产权作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市场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就没有真正的能力讲信用;市场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没有动力讲信誉、守信用;市场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也没有内在的压力守信用;市场主体对其财产权没有信心,就必然产生不讲信用的短期行为;市场机制不完善使市场主体没有外在的约束,讲信誉、守信用就缺乏感召力。因此,要彻底解决我国的信用问题,最根本的措施只能是进行产权改革,使我国的微观经济主体成为真
正拥有独立财产的所有者或产权主体。
(3)以法律作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保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以比较完备的行政管理规定的形式颁布,尽早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奠定制度框架;抓紧研究,出台与社会信用直接相关的基本法。此外应注意政府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巨大作用
(1)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制度与规则要靠政府。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与规则的核心形式是相关的立法和执法。法律法规起草的主体,是政府授权的有关政府机构和部门,通过大量的立法调研起草法律草案,并依据相关的规定进入立法程序。
(2)政府在促进并实施征信数据的开放,实现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做出努力。在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快实施对相关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开放。
诚信系统下步工作计划 篇六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建设诚信政府,以政府诚信带动社会诚信。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注重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经济发展,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政府部门要带头树立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保障鼓励投资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尊重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重视并及时解决影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支持金融机构改革,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规范中小企业加强会计财务制度建设,提高企业会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以良好的信用记录赢得银行的信赖和支持;支持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加快非银行信息采集,拓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功能,进一步提高数据库的应用水平。支持通过市场化手段建立和发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等信用管理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资信评级机构来我市开展资信评级业务。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多元化、商业化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促进信用担保机构合规、有序开展业务。加强金融机构与各类商业性、市场化担保公司、资信评级机构的合作,有效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在信用居民(农户)、信用社区(村)、信用街道(乡、镇)、诚信企业中深入开展创建评比活动。进行城镇信用社区建设试点,金融部门对信用社区内的企业和个人的金融需求应提供优惠服务。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农户、信用村镇的信贷需求给予优先满足,在贷款的利率、额度和期限等方面适当给予优惠。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范围。开展创建“守信用、讲诚信”企业活动,使企业的信用状况与贷款利率浮动、信贷授信、贷款抵押比例等相结合,逐步建立守信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