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字初中作文【优秀4篇】
500字初中作文 篇一: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音乐家,他的音乐能够触动人心,给我带来无尽的动力和激情。他就是著名的钢琴家李昌翰。
李昌翰是中国最著名的钢琴家之一,他具有出色的音乐天赋和卓越的演奏技巧。每当我听到他的演奏,都会被他的音乐所吸引,仿佛置身于一个美妙的音乐世界中。他的音乐不仅是一种乐曲的演奏,更是一种表达情感的方式。他的音乐时而激昂激情,时而温柔动人,总能够准确地传达出他内心深处的情感。
我非常佩服李昌翰的勤奋和毅力。他从小就开始学习钢琴,每天都要坚持练习多个小时。他不仅要掌握复杂的曲目和技术,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音乐感悟和表演能力。他在音乐道路上一直奋斗不息,始终追求卓越。正是因为他的努力和坚持,才让他成为了如今备受赞誉的音乐家。
除了音乐上的成就,李昌翰还一直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他经常组织音乐会,用音乐的力量为需要帮助的人们募捐。他用自己的音乐,让人们感受到了慈善和爱的力量。他的行为让我深受感动,也让我明白了一个真理:成功不仅要看个人的成就,还要看他是否能够用自己的力量为社会做出贡献。
李昌翰是我的偶像,因为他不仅在音乐上有非凡的成就,还在为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音乐让我感受到了美和温暖,也激励我要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断努力奋斗。我希望将来能够成为像他一样优秀的人,用自己的才华和努力,为世界带来更多的美好。
500字初中作文 篇二:我喜欢的运动
我喜欢的运动是篮球。篮球是一项团队合作的运动,它可以锻炼身体,提高技巧,还可以培养团队合作和竞争意识。
篮球是一项非常有趣的运动。当我拿着篮球在球场上奔跑时,我感到无比自由和快乐。我可以投篮、运球、传球,展现自己的技巧和能力。在比赛中,我和队友们紧密合作,互相传递球,共同进攻和防守。篮球让我感受到了团队合作和友谊的力量。
通过打篮球,我不仅锻炼了身体,还提高了我的技术水平。我学会了如何控制好力量和方向,如何准确地投篮和传球。我也学会了如何与队友们配合,如何在比赛中做出正确的决策。这些技能和经验不仅对篮球有用,对我日常生活中的学习和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
篮球也可以培养我的团队合作和竞争意识。在比赛中,我需要和队友们紧密配合,共同争取胜利。我们需要相互信任和支持,才能够取得好的成绩。同时,篮球也是一项竞技性很强的运动,我需要和对手们竞争,争夺胜利。这让我学会了不怕困难和挑战,勇敢面对压力和挑战。
篮球是我喜欢的运动,它不仅让我体验到了快乐和自由,还帮助我锻炼身体,提高技术水平,培养团队合作和竞争意识。我会继续努力学习和训练,成为一名更好的篮球运动员。我相信,通过篮球,我能够收获更多的成长和进步。
500字初中作文 篇三
在这方热土上,成长着一群风华正茂的少年;在这片海洋里,遨游着一群渴求知识的孩子。这热土,这海洋,就是我们美丽的校园,在这里我们度过了三年充实的时光。
初一时茫然,稚气未除;初二时小心翼翼,步履匆匆;初三时,沉着稳重,成熟果断。的确,一到初三,不得已,收敛起性子,扎身题海。偶有闲暇,细细想来
,初三也未必尽如人言——胜似地狱的痛苦,倒是充溢若一种让人热血沸腾的激情。
有人曾说:“再苦也不能累坏了自己!”班里竞不知不觉兴起了一股不亚干“美国金融风暴”的“打球热”。一时间,午饭后班里寥寥无几,细细寻觅,众人果然在操场的球台旁聚集,大比球技。
下课后,大多数女生嬉笑着倚在走廊一侧,“会见”来自各班的挚友,而走廊上清脆却蕴藏着激情的拍球声来自男生那里,还有人蹦跳着比试谁能摸到那高高的教室门框。他们永远都有使自己快乐的方法。走廊上有时也会出现惊心动魄的场面:不知哪个班的坏孩子晃动着瘦瘦的身体走过来,瞪大眼睛,恶狠狠地指着某人说:“等着瞧!”这时走廊边的同学们鸦雀无声,几秒钟之后便是女生们小声议论,男生们则走过来抿着嘴唇,将手搭在那人肩上:“兄弟,我们在精神上支持你。”然后便悻悻地走开。
另一种刺激则是班主任走到门口,轻轻说:“某某同学,出来一下。”被点名的同学顿现惊诧状,耸耸肩吐吐舌头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下,不情愿地走出教室。大有一去不复还的悲壮。这时,同学们一窝蜂地拥入教室拿出书来,目不斜视地盯着书,却伸长了耳朵拼命接收外部传来的声波。
当然,同学们也有积极向上的时刻。晨风微拂的早上,一个个在班里认真读书;紧张肃穆的课堂,全神贯注地听讲;轻松惬意的午间,探究问题、各抒己见。每天都那么充实。
阳光沐浴着我们,青春多美好!伴着时光老人的步伐,我们将要度过第三个春秋。三年的初中生活,那是怎样一个斑斓的青春梦啊!我不能描绘,只能把它藏于能把它藏于心底,待日后细细回味。
500字初中作文 篇四
我的家乡在农村,那儿美丽的风景星罗棋布,美不胜收。尤其到了秋天,大自然更是美轮美奂,目不暇接。
成熟的气息弥漫着在园子里,散发着诱人的清香。丰收在望,庄稼人一个个笑逐颜开,喜上眉梢。梨儿黄橙橙的.,泛着金光,闪闪发亮,在青绿间露出一张张笑脸。绿油油的白菜,这儿一丛,那儿一丛,翠xx滴,如同给园子铺上了一块绿色的地毯。更令人心旷神怡的是站在园外望园子:满园一片金黄,偶尔点缀着一点绿色,分外和谐。赏心悦目。树披金装,一阵阵微风吹过,片片黄叶飘飘扬扬,如同一只只彩蝶,随风翩翩起舞。
漫步在花园里,整个花园尽态极妍,美不胜收。看,黄色换得淡雅、白色花的高洁,紫红色花的热烈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烂漫争艳。
当然,故乡的秋天,雾是最迷人的,也是最受孩子们欢迎的。每到早晨,云雾弥漫了世界,雾山雾海,连绵起伏的群山,时隐时现,如同蓬莱仙岛一般,令人心旌神驰。偶尔在云雾中露出一座农舍,炊烟周围缭绕着,早餐散发的阵阵香气,和着略带含义的晨雾构成了和谐迷人的画卷。
每当起雾的时候,故乡的秀丽山川和心中的海市蜃楼就融为一体了。不论何年何月,离得多远,身处何地何方,故乡的秋景永远朦胧在我的生命中。
故乡的秋天,也是风的世界,雨的天堂。秋日的早晨,微风丝丝的歌唱着。送来了珍珠般的露珠。送来了秋日的凉爽,吸取了夏日的炎热;带来了雪白的云雾,擦去了酷暑的残迹。雨是最寻常的,细如牛毛,密密的斜织着,有如花针,闪闪发亮。“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说得多好呀。家乡的秋雨来临之前。总是先有秋风的征兆。秋雨落在地面上,毫无半点声响。秋雨是和谐的,它带走了夏日长久的干旱,送来了期待已久的湿润清凉,我喜欢秋天的雨。
故乡的秋天啊!每当您到来,我心中的欢愉总是无法言表的,只能用大诗人杜甫的一句诗“漫卷诗书喜欲狂”来概括了。
我爱我的故乡,我更爱故乡醉人的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