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二三事作文【最新3篇】
生活二三事作文 篇一:我与音乐的故事
我对音乐的热爱始于童年。小时候,我家里经常会播放一些经典的音乐,我总是被那优美的旋律所吸引。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学习乐器,进而更深入地感受音乐的魅力。
记得第一次学习钢琴时,我对琴键的不熟悉和手指的笨拙让我感到很困惑。然而,我并没有放弃,而是坚持练习。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手指灵活了起来,我也能够弹奏一些简单的曲子了。那种将音符转化为琴键声音的快感让我陶醉其中,我开始享受弹奏的过程。
除了钢琴,我还学习了吉他。吉他的弹奏方式与钢琴大不相同,需要左右手的配合和指尖的力度掌控。起初,我对吉他的理解有些困难,但通过不断地练习和倾听优秀吉他手的演奏,我逐渐掌握了技巧。吉他弹奏的时候,我会选择一些轻快的曲子,让自己的心情得到舒缓和放松。
音乐不仅在我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也帮助我表达情感。在面对压力和困惑时,我会用音乐来宣泄情绪。有时,我会选择弹奏一些激昂的曲子,让自己的情绪得到释放;有时,我会选择一些柔和的曲子,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安慰。音乐就像是我的朋友,它能够与我共度喜怒哀乐。
除了弹奏乐器,我还喜欢听音乐。每当我感到疲惫或者心情低落时,我会打开音乐播放器,选择一些自己喜欢的歌曲。这些歌曲中的歌词和旋律会给我带来力量和鼓舞,让我重新振作起来。
音乐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和激情。我很庆幸自己能够与音乐结缘,并且能够通过音乐表达自己的情感。我相信,音乐将一直陪伴着我,成为我生活中最美妙的伴侣。
生活二三事作文 篇二:我与运动的故事
运动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户外运动还是室内运动,都能够给我带来身心的放松和愉悦。
我喜欢户外运动,尤其是跑步。每当我感到压力和疲惫时,我会穿上运动鞋,奔向操场或者公园。跑步的过程中,我可以尽情地呼吸新鲜的空气,感受身体的力量和自由。在跑步的过程中,我会倾听自己的呼吸和脚步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跑步让我忘记了一切烦恼和困扰,让我重新获得内心的平静和宁静。
除了跑步,我还喜欢打篮球。篮球是一项团队运动,它需要队员之间的默契和配合。每当我与队友们一起奔跑在球场上,传送球、投篮得分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团队的力量和胜利的喜悦。篮球让我学会了团结协作,培养了我的集体意识和领导能力。
除了户外运动,我也喜欢室内运动,比如瑜伽和健身。瑜伽可以让我放松身心,舒缓压力。每当我在瑜伽垫上伸展身体、调整呼吸的时候,我可以感受到身体的柔软和放松。健身可以让我锻炼身体的力量和耐力,保持健康的体魄。
运动不仅给我带来了身体上的好处,也让我更加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无论是在运动中展现出的毅力和坚持,还是在取得进步和成绩时的成就感,都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努力和付出的重要性。运动让我变得更加自信和坚强,让我学会了面对困难和挑战。
总的来说,运动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让我保持了健康的体魄,也让我获得了身心的放松和愉悦。我相信,无论是跑步、打篮球,还是瑜伽和健身,运动将一直陪伴着我,成为我生活中最好的伙伴。
生活二三事作文 篇三
生活二三事作文
生活二三事
生活二三事这是生活所包含的。 暑假去长沙外婆家的几天,我的右眼皮时不时的就跳,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小学作文 ,可是就算不相信这一套的人也得相信,因为我表弟的爷爷去世了,是肺癌夺走了他的生命。我是真的不太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但我记得上个暑假,我到弟弟家玩,他还好好的和我说过话,还叫我带本书过去看看,第二天我就带了本超厚的三国演义去,却被我丢在一边,和弟弟玩去了,他却还是慈祥的看着我们笑。随着记忆的增加,我看见了叔叔哭红的双眼和抱着遗像的双手,我听见了他老伴痛苦的哭声,似乎在后悔什么,也许又是在期盼着什么。我无法感受到那种悲痛,只能在一旁呆呆的看。我可以看见他的亲人,我可以看见他生前住的房子,可我看不见他的脸,我来不及看清楚他的`脸,叔叔就和一大堆人前往墓地了。生活总是要经历这些事,再悲痛也只能叹息:这就是生活。 表弟的爷爷的骨灰被埋入墓地的第二天,是我爷爷的生日,虽然没有大摆宴席,但也在家里庆祝了一番。我和妈妈也去了长沙的各个商场shopping。别说我们无情,只是生活就是这样,有一个人死了,即便悲痛,别人的生活还得……继续。因为亲情的存在并不为了要过着迷茫生活。
七夕,中国的情人节,今天的七夕也是立秋,代表着即将进入一个凉爽的节气,这似乎毫无关系,只是恰好在同一天罢了,可我却不这么想。虽然我会幻想后马上打破这唯美的画面,虽然幻想,毕竟是幻想。牛郎不再挑着他的两个孩子去见织女,因为他的孩子长大了:两位少年搀扶着白发苍苍的牛郎,走上喜鹊桥,去见他满脸皱纹的妻子——织女,他们依然手握手珍惜这天地般惊世的爱情。
这里的枫叶不再飘渺,我想让它朝着一个方向飞去,那里有着无数人的真心。这种没有理由的幻想有很多人都会有,那是因为他们向往着爱情来充实他们的生活,不需要多伟大,因为爱情也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吗?
我和丹是初中才认识的,是什么让我被她吸引,她身上的那种大气,她很自然,也很真实,但却总是给我不安的感觉,因为她最好的朋友不是我,可我把她当最好的朋友。不过这也许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会千辛万苦去茫茫项链市场找一条她想买但又被人买走了,而我又没见过,只能靠她的形容词来寻找的那条项链,然后以一半的价钱卖给她,(我本来说不要钱的,可是她说不给钱心里不舒服,戴着也不踏实。)我还会费尽口舌帮她去换一本买到家一个星期之后才发现买错了的书,我还会……她也会讲笑话给我听,让我笑得肚子疼,她也会和我一起聊《犬夜叉》,她也会冷不防的在我脸颊上印下一个吻,湿湿的,虽然有点恶心,但我还是喜欢……是友情让我的生活充满欢声笑语;是友情教会我付出可以不要回报;是友情像一瓶调味剂,调动着我平淡无奇
的生活。要是生活没有了友情,怎能称之为生活呢?我想我终于明白歌德所说的,生活看起来最如此的庸俗,如此的易于满足日常平淡的事物,然而它总是在暗地里念念不忘某些更高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