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一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二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xxx。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三篇
三国演义这本书大家都了解,它是古代四大名着之一。
书里具体内容是;汉末朝廷十分腐败问题,全国各地黄巾军蜂起,前去镇压黄巾军发家的三国曹操历经数次争霸,慢慢统一了北方地区。三国曹操又挥军南进,提前准备借机统一全国性。赤壁一战,三国曹操被曹操、三国刘备侵略军打得惨败。魏、蜀、吴三国鼎立局势此后产生。没多久曹操杀了三国刘备的义弟关云长,夺了荆州市。三国刘备以便复仇,率精兵伐吴,惨败而归。三国刘备病亡,宰相三国诸葛亮辅助刘蝉整治蜀国。三国诸葛亮吸引了南方地区蛮族,又选用联吴抗魏的战略方针,依次六次发兵祁山代魏,没能取得成功,三国诸葛亮最终病亡军内。没多久,司马氏把握了三国魏国政党,并依次消灭了蜀、吴两国之间,创建了汉朝,统一了全国性。
有三个有趣的小故事。便是三国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新野。
火烧赤壁是大名鼎鼎的。小故事大约內容是;三国曹操在有益的状况骄兵自傲、指引出错,已至兵败。三国刘备、曹操同盟匹敌,扬水一战,妙用火计最后以少胜多。
我在三国故事里获得的启发是;人要雄才大略,不可以鲁莽行事,办事要三思而后行。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四篇
一本好书,既能够 引起大家的思索,又可以使我们搞清楚一个个刻骨铭心的大道理。《哈佛家训》就这样的一本书。
刚触碰这本书时,我都不明白书里的大道理,可之后,我慢慢地喜爱到了它。
这本书分成好多个一部分。每一个一部分中,都是有一篇篇简短、动人的故事。
在其中,有一篇文章,全名是《永远都要坐前排》。小故事的主人翁是马格丽特,她自小接纳了严苛的文化教育。爸爸规定她不管做啥事,必须争第一,决不能落伍。应对爸爸的严格管理,她以坚定不移的信心搞好一切事,培养了不断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一九九七年出任英国总统。
她的发展路程是艰苦的。每一件事,她必须争取一流。这使她迫不得已最切实解决每一个难题,因而十分艰辛。但她沒有舍弃,依然维持着优良的心态。更是这类心态,使她变成知名人士,使她变成成功的人。在大家身旁,有很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沒有付诸行动,使本来应当获得的第一挥之而去。如同塞维斯常说:“舍弃终究太非常容易,前行才算是难点。”
《哈佛家训》这本书鼓励着我前行,让我明白了很多感人小故事,要我从这当中遭受启迪,我没有理由喜爱呢?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五篇
昨天,我去书店看书,一进门我就被一本书吸引了,这本书名是《木偶奇遇记》。
我翻开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匹诺曹,他是一个神奇的木偶,他家很贫穷,但他爸爸为了让他上学把衣服都卖了,可是匹诺曹不但没上学,反而逃学,为了得到马戏团门票,把书都给卖了,他还不知道他父亲在门口挨饿挨冻呢!后来他把她的故事告诉了马戏团团长,团长同情他,就给他4个金币,结果被一只狐狸和猫看见了,他们用花言巧语骗走了那4个金币!匹诺曹伤心极了,他为了躲避爸爸的批评,他去了:“无忧国”和“玩儿国”。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在“玩儿国”的奇遇!因为人在那里玩上几个月后会变成驴子。然后被马戏团的人买过去,因为匹诺曹的腿摔断了,又卖给了一个渔夫,渔夫把他推到海里,正要捞上来的时候,发现他又变成了木偶。
从此以后,匹诺曹认真学习,尊敬师长,变成一个听话的木偶。仙女看到匹诺曹折磨听话,仙女就把木偶变成了小我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不能骗人要认真学习,踏实做人,好人会有好报的,所以我要做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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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六篇
“一个人并并不是天生要给击败的。你尽能够 解决他,可便是打无败他。”这话,是着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知大家要有永不放弃、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关键讲了一个老人长期独自一人在水上打鱼的日常生活。有一次他碰到了一条大咖,可是在回到的道上碰到了成群结队的大白鲨。老人施展全身的解数和大白鲨搏杀,大白鲨把能吃的肉所有吃完了。結果老人拖回去的仅仅一副大咖框架。
我很钦佩老人这类永不放弃,面对困境毫不退缩的精神,可是我正缺乏这类精神与挑戰艰难的胆量。还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因为辅导资料是小姨子从异地带到的,一些题目并不了解,碰到难点就一跃而过了。它是,父亲看见,要我细心读题,一遍读不明白再读一遍,直至了解。在那时候,我想到了这位老人面对困境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觉得更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决心,一定要不畏艰难,把这种难点攻破。逐渐的,我喜欢到了做习题,这也是一件事学习培训的一种挑戰和锻练。不管学习培训還是工作中,都必须这类精神。
在将来的学习中,会
出现许多的艰难与挫败等待大家,仅有像这位老人那般尽自身较大 的勤奋战胜困难,碰到困难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才可以闯过这种暗礁险滩,克服困难这只绊脚石,造就美好的明天。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七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最爱读书。要说我喜欢的书,真是说也说不完。可是,让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的书只有《青铜葵花》了。
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妈妈刚给我买回来时,我对它并不感兴趣,放到书架里就忘了。直到那次,我想上厕所,无意间拿上了它,就放不下了。这本书的情节很动人,讲述小女孩葵花和哑巴哥哥青铜的故事:葵花是城里的孩子,一年,她跟随父亲来到了大麦地里。可命运不公,父亲为了捡几张画,掉进了河里,从此不见踪迹。葵花被青铜家收养,虽然家境不好,但一家人都很关心她。他们在一起快乐的过着日子。然而,葵花十二岁那年,被命运召回了她的城市。从此,青铜一直想念着她…… 为了看这本书,我甚至入了迷,在厕所里坐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妈妈回来,把我从厕所里拉出来,我才不看了。
从此,我一有时间就看这本书。每一次细细品味,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主人公开心,我会哈哈大笑;主人公伤心,我也会随着他抹眼泪。这本书让我第一次觉得电视没有意思;这本书让我第一次觉得时间的可贵;这本书让我第一次觉得读书是那么的美好!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你们想读吗?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八篇
我从小就爱漫无边际地思索,所以我的书柜摆满了一堆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素材大全》这本书,因为它能给我带来很多知识。
有一次,我在吃着香甜的蜂蜜时,妈妈突然问道:“你知道蜂蜜是怎么样酿制出来的吗?”我听后,思忖良久,无果,马上想到去查查我的素材大全,才知道蜂蜜是怎样酿制出来的。《素材大全》里面其中的一页写道:春夏季节,蜜蜂们伸出细管似的“舌头”,在花朵中一伸一缩,把花的甜汁吸到蜜胃中去,再运回来,就可以酿蜜了。蜜蜂们采回来的甜汁吸到蜜胃里进行调制,又吐出来,就这样反复一百多次,才能形成香甜的蜂蜜。我把这些内容说给妈妈听,妈妈夸我真棒,其实这都是这本书的功劳。
还有一次,我发现学校的玉兰树是先开花后长叶子的,我非常疑惑,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我想到了我的《素材大全》,急忙翻出来一看,才知道,主要是开花和长叶子需要的温度不一,花芽开放的环境温度比叶芽萌发的要低,所以玉兰就先开花了。我很高兴又用《素材大全》这本书解决了难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九篇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十篇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
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十一篇
大家了解我最喜欢的书是啥吗?对你说吧,是《绿山墙的'安妮》这部是书。推存给大伙儿,挺漂亮的哟!
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叫安妮的小孩被善心的马修收留了。最初,马修的亲妹妹很不高兴,由于她们本来要想一个男孩的,但是看在马修千辛万苦道歉的份上,她還是凑合地接纳了这一小孩。
自打马修在把安妮接回家的路上上,他就觉得来到这一一定并不是一般的小孩。安妮话许多 ,一切必须点评几句。之后,马修的亲妹妹让安妮到了神父院校,安妮有一次还出了丑。根据一次沟通交流,安妮还和戴安娜王妃变成了始终的知心盆友。
也有一次,安妮请了戴安娜王妃来他们家报名参加茶会,可是安妮把红葡萄酒当做了茶,二话不说就倒在戴安娜王妃的水杯里,結果戴安娜王妃烂醉如泥地跑回家了去干了些傻事,因此戴安娜王妃的母亲很生气,她从今天开始严禁安妮与戴安娜王妃在一起去玩,并且戴安娜王妃不可以与安妮说一句话……
这一类的事五花八门,安妮数次犯了不正确,但她并没胆怯,反倒英勇路面正确了它,安妮是大家值得学习的模范。
上边就是我对这个故事的简述,下边看看我强烈推荐这本书的原因:这本书的主人翁是一个弃儿——安妮,她的日常生活也跟大家一样平平淡淡,沒有什么地方值得大家羡慕嫉妒的事儿。她的院校跟大家一样,常常有表演,有时候也会出来野炊……
安妮并不是一个恰如其分的小孩,她有时候也会稀里糊涂地犯错误,但小孩不犯错误是不太可能的,那样,大家才可以读取小孩味道,成年人时读这本书,你能想起了你的儿时。
读一读吧,它对你而言肯宁很有效!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十二篇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xxx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十三篇
我喜欢的书是《爱丽丝漫游奇遇记》,是英国人卡洛尔写的。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爱丽丝,爱丽丝可爱活波,已经十岁了,是聪明的女孩。爱丽丝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自己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兔子。
她掉进了兔子坑里,由此进入了奇幻的世界。她在这个世界遇到了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吃一块蛋糕就会变成巨人,喝一滴水就会变成小蚂蚁一样小。他还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物,有粗暴的红桃王后、红桃国王、神气活现的杰克(J)。她在奇幻的世界里一直问“我是谁”,不断成长,从小姑娘变成大姑娘。才猛然醒来原来是一场梦。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眼泪池塘这一集,小爱丽丝吃了一口蛋糕变成了巨人,一直在哭泣。又喝了一口水,变成了蚂蚁那么大。哭了一屋子眼泪,屋子里的动物都浑身湿透。爱丽丝也飘在水上,一只小老鼠游来,爱丽丝说:“能不能让我趴你身上,你送我过去。”小老鼠说:好,爱丽丝坐在小老鼠身上度过了河到了另外一个房间。
我要向爱丽丝学习,虽然爱丽丝是女孩,但很勇敢,很坚强。值得我们学习。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十四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的名书,其中对我感受最深的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结合了几个感人的小故事。其中《小抄写员》最能打动人心。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叙利奥的十二岁的五年级小学生。因为家境贫穷,家里的兄弟姐们也比较多,他的爸爸白天在铁路上干活,晚上要帮别人抄写签条。叙利奥怕爸爸身体受不了这劳累的工作,就会半夜等爸爸休息时偷偷地抄写。第二天,父亲很高兴,但是叙利奥的学习成绩越来越退步,上课经常打盹儿。父亲看到这种情形甚至动怒。叙利奥实在忍不住了,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的了父亲,父亲感动的留下了眼泪,父子关系又如从前一般了。
从这一则小故事,我明白了:父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
是不可侵犯的。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不可能一刀两断的。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以后会好好地孝顺父母,不再和他们顶嘴。以后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情感。我会给他们打一盆洗脚水说声:“爸爸妈妈我爱你们”!会给爸爸整理一下凌乱的头发,说声:“爸爸您为这个家庭做的实在太多了,您辛苦了!”我会帮妈妈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孝顺父母我会从小事做起。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十五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
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就不会那么充实。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让我明白什么是善恶,什么是美丑。
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著的《犟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故事说的是一只叫陶陶的乌龟决定赶去参加狮王二十八世的婚礼,路上遇到蜘蛛、蜗牛、壁虎、乌鸦的嘲笑和劝阻,即使是听说狮王二十八世已经去世了,仍然坚定地继续往前赶路,最终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婚礼,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故事情节生动,吸引我,更重要的是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仿佛就是那只犟龟,做什么事都慢慢吞吞,别人都开始写作业了,我的笔还没有拿出来;放学了,其他同学都排好路队了,我还在教室里整理书包……不管做什么事情,我总是比别人慢一点,妈妈老说我是一只乌龟。我速度虽然慢,但不管什么事情,我总是把它做得最好。这不,英语书写我总是得A五星,语文老师也经常表扬我作文写得好。这不就是“犟龟”的执着精神吗?
我喜欢这本书,我喜欢犟龟陶陶。“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会像陶陶一样,认准目标,永不放弃。我坚信“有梦想谁都了不起,有勇气谁都能创造奇迹。”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十六篇
书是非常神奇的东西,它往往就如一杯神奇的药水。只要有人喝下它的时候,就会变得发奋图强;有人喝下它,却会捧腹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变得郁郁寡欢;还有人喝下它,就像看到了希望的灯。
从小时候起,我就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一些课外书书籍,总是希望能从书中寻找到所谓的“黄金屋”,寻找到一个更加美丽、奇妙的世界。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我仍然十分爱读课外书,其中有童话故事、优秀作文、经典名著等。令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是《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是英国的著名小说家狄更斯的第一部对社会批判小说。它主要是讲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长大,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
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又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最后奥利佛得以与亲人团聚。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十七篇
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它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解除。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xxx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xxx莫里亚帝咆哮道:xxx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xxx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犹如甘露润我的心田;犹如甘甜的泉水;犹如温暖的碳火……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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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十八篇
一本好书,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十九篇
书,是人们好朋友,在一望无际皆海里,要挑出来一本最好是,最爱的,确实不易,由于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假如硬叫我讲出一本钟爱的书,那么就是是非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就是我读3年级时,痴迷的,由于这本书有很多趣味的地区,例如:小兰姐姐,有时候,猜疑侦探柯南是否新一的情况下,侦探柯南会变为像小朋友一样爱玩具,玩耍,便会解出小兰姐姐的猜疑。
我的爸爸,不看我这种无趣的书。有时候母亲会悄悄地买几本书,看我。她买回去的情况下,我能高兴得了不得,我能由于我的爸爸不许我觉得这种无趣的书,所以我悄悄地躲在每一个角落,自身在赏析着这本书。
也有一次,我趁父亲还没有回家了的情况下,我开心地来到秘密箱旁,取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突然,我听见有声音。我想着:父亲,如何这么快就回家了。想起这儿。我马上把小书房进密秘箱内,随后,拿互相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的爸爸就开关门了。我赶忙跑到沙发上坐下来,举起优秀作文书,看。父亲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一件事儿令我更为喜爱这本书了。还令我明白去看书不一定需看童话故事书。哪本都需看,才可以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xxx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二十篇
进入高中了,有好多东西都要舍弃,为什么呢,因为对我们学生来说,高中是人生中的第一个重要转折点,我们要通过高考考进我们心中理想的大学。
所以我得舍弃一些玩具,一些课外书籍,但是我却没有舍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我接触的第一本长篇小说。
记得读第一遍的时候,我感觉里面的情节错综复杂,越看越让人看不懂,有时我会耐着性子看几章就匆匆的把它合上了,就这样,一大本小说我足足花费了一年的时间才把它看完,看完的那一刻我想,钢铁到底炼成了没有。
我以为我不会再重新看这本书了,但是我错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它,我决定再重复读一次,第二次明显感觉自己理解了许多,或许是因为我长大了,我有时可以理解保尔柯察金的努力还有无奈,但是他的坚韧不拔精神始终鼓舞着我,就这样,我第二次读完了它。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又读了两遍,没一遍都有自己新的体会还有收获,我想,这本书让我长大成熟了许多,无论何时,我都会好好的把它珍藏起来。
我对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400字 第二十一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们发展的台阶。”而我认为书籍是人们好朋友和人们最好的老师。要在一望无际深海中寻找一本你最喜欢的书确实是不易,要我讲,我能果断的挑选《一千零一夜》。在其中,我最喜欢里边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小故事要我印像最刻骨铭心。
沙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们的营养保健品。在日常生活里沒有书本,就仿佛沒有太阳;聪慧里沒有书本,就仿佛小鸟沒有羽翼。”尽管读了了好多遍《一千零一夜》可是,要是我一有时间我也会找到《一千零一夜》打开讨论一下。《一千零一夜》不但主题鲜明非常容易懂,并且跟我说许多 的大道理,对善人应当善解人意、公平正义、诚信、包容。全是大家的身上最珍贵的物品。对坏蛋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聪慧的武器装备去击败他!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原因、它给了我非常珍贵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