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工作总结(最新6篇)
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篇一
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所在的环境监察部门,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这里,我将总结一下我们的工作情况,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我们的作用。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监测和排查工作。我们密切关注各类污染源,通过定期抽查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违法行为。我们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提高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其次,我们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和提高处罚力度,我们有效遏制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我们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提醒大家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我们还与学校合作,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环保意识。
在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方面,环境问题庞杂复杂,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应对新情况和新挑战。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存在违法行为,我们需要加大力度打击,形成震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察力度,提高监察效果。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将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测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我们还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总之,我们在环境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篇二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环境监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首先,我们加强了环境污染源的监测和排查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我们能够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分析环境数据,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污染源的排查力度,通过突击检查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其次,我们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我们还积极与司法机关合作,加大对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我们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企业和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还与学校开展合作,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在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方面,环境问题日益复杂,我们需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提升自身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存在违法行为,我们需要加大力度打击,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察力度,提高监察效果。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将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测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我们还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总之,我们在环境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篇三
20XX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了多方面严峻考验,国际金融危机给环保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我大队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北湖区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克服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北湖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辖域污染源分布情况和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经验缺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北湖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针对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五、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10月28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公开电话交办的环境投诉案件26起,市局转来的环境投诉案件17起,已办结56件,1件正在办理,结案率98.2。
四是认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针对高速公路建设和小养殖场污染问题,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投诉,采取及时通报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办法,既保护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了事件的发生。
六、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明年工作思路
1、理顺内部管理机制。《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排污者在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后应向办理申报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为此下半年我们将督促分局政务部门尽快按照法规和市局要求改变现行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模式,严格依照法规规定,按程序发证。对上半年已经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由发证部门实行召回制度,限期补报排污申报登记,对未在限期内完成补报的企业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2、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和措施,组织人员对各小组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管、核查,对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立案稽查,并实行问责制;针对以往城区娱乐业监察和收费力度不足的情况,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将其由小组收费改为大组监察收费,以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XX年度的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4、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从组织领导、现场执法、公文拟定等诸多方面提高支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确保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篇四
紧紧围绕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任务,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一是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按照理论、素质与业务知识培训三结合的要求,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从指导思想、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五个方面拟定下发了《昭通市XX年环境监察理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落到。二是统一了学习内容。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环境监察》等环保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三是提出具体要求。强调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法,自觉完成全年度的学习计划。四是抓好业务培训。
在认真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参加由省、市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年初以来,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先后共分XX批XX人次参加了省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防辐射管理培训、排污费征收软件业务培训;分XX批共XX人次参加了市级组织的电子政务培训和计算机业务等级培训。通过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全市85名环境监察人员中,持证上岗人员XX名,其中有行政执法证XX名;有环境监察证的XX名;持证上岗率达到XXX%,有效地提高了全队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了全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确保了环境监察队伍政治上清、上明、业务上精。
第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
一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注重从思想上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按照昭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方案》,和引导全市环境监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二是结合省局《关于征集违法典型案例的通知》精神,针对各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进行实际分析和研讨,举案说法,以案施教,从思想意识上逐步增强正确行使职权、依法行政的观念,从环境行政执法程序上有针对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学习贯彻国家环保总局“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制度,认真开展环境监察人员职业操守。
通过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抓行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较好地树立了全市环境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篇五
20xx年以来,我局环境监察队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环保局及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局监察人员克服各种困难,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监察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
一、排污申报情况
20xx年以来,为了较好地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在排污单位中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我局严格按《排污费征收管理条理》开展工作,采取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积极拓展污染源征收面;通过管理来促进收费,通过收费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注重以征收排污费为手段促进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体现了以管促收、以收促治的原则。今年以来,我局完成排污费征收83家,共计63.4933万元。
二、环境监察情况
(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监察队认真开展了我区2015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准时、准确的在每个时间节点向支队上报方案、开展情况以及总结。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以来,我局监察队排查企业133家,其中(水泥4家、化工7家、胶合板69家、养殖9家、食品加工2家、造纸2家、建材9家、冶炼3家、石灰厂20家,其他行业8家),大检查过程中,取缔关闭企业3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5家,处罚企业8家,处罚金额19.0523万元,已完成整改企业5家,通过一系列的大检查,我区环境得到一定改善,也对一些违法企业起到震捏作用。
(二)加强节假日期间对重点企业的排查,其中国庆期间我局监察队抽检了8家重点企业,无发现企业的有异常排污。高、中考期间考点周围噪声查处工作,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队在高、中考期间联合支队以及我区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严查考点周围噪声污染。确保在高、中考期间无噪声产生,绝不影响考生的生活、学习和考试。
(三)加大对我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我区的饮用水源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在泸湾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xx区灵友砂场、伟德水泥砖制品厂、荣耀石灰生产有限公司等三个企业涉嫌违法,目前我大队正在对该企业进行查处。
(四)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分区域、画网格、落实责任人,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确保每个乡镇都有指定的环境联络人员,以便更好地与各乡镇联系,及时撑握各乡镇的环境情况。
(五)及时处理支队交办查处案件。今年来,支队对我局下发的监察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企业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与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给支队。其中对xx区山北乡银兴铝业、贵安驾校等非法企业依法关停取缔。
三、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安排专人接待、处置环境信访工作,以人为本,及时调处各类污染纠纷,为群众办实事。今年来我大队共接到群众环境信访案件70件,其中12369环保热线62件,其他环境信访案件8件。对每件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急事急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积极参与协调和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率达100%。
四、伍建设
我局伍积极响应上级的培训要求,内部坚持每周一会,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与职业道德修养的提升,平时工作过程中坚持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力争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的符合当代环境监察的队伍。
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力度,克服困难,依法征收排污费。
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按时完成管辖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和审核工作,做到文书齐全、规范。对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加大现场核定工作力度,确定科学、准确的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强化排污费征收数据汇申工作。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加强相关申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对重点区域征收排污费工作开展稽查,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环境监察力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加大环保设施检查力度,提高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率,监督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源稳定达标。确保对辖区重点企业每月最少进行一次检查,普通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三)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职尽责地处理好环境污染投诉。
(四)进一步加强监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今年以来,我镇积极响应自治区、市、区等上级有关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的重要精神,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了“生态乡村”这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在20xx年底到20xx年,我镇组织工作人员多次下到各村屯动员,向群众宣传、讲解“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精神,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意见,以村屯周围、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农村校园增绿为重点,因地制宜绿化,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休闲林区和生态小区。具体选取绿化场地、种植怎么样的树种都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了群众参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的热情和积极性。在落实这项工作中,真正做到了群众充分参与、施工前进行规划设计、施工中有监督、施工后进行验收等操作规程。在多方面的努力下,今年我镇总共建设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的有三个,即水仙村旧村屯、龙田村茶田屯、隆兴村带都屯;每个示范村屯总投资额12万元、种植米径3公分以上的乔木木苗300株以上,经过验收,成活率在90%以上。一般村屯绿化的有30个,即水仙村的铁炉屯、龙田村的水龙屯、高沙屯、石社村的上、下石忌屯等村屯。每个一般绿化村屯总投资额3000元、种植米径3公分以上的乔木木苗30株以上,经过验收,成活率在90%以上。
在未来的一年中,我镇将继续把“生态乡村”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精神,攻艰克难,坚持不懈,努力确保“生态乡村·村屯绿化”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篇六
今年以来,在市监察支队和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献县环境监察队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县环保局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和谐发展为标准,依托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狠抓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了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65环境日,环境监察队会同法宣股和污水处理厂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立资讯站,共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环保布袋1000余个。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大队协同4个中队,不定期检查各企业的排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的玛钢铸造行业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两危”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做到底数清楚,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1、对老玛钢企业因治理不积极造成烟尘超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停产或关闭。 2、对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我县生产重金属企业有三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企业违法排放、违法处理含重金属废物。3、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增加监察力度和频次,着重检查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安全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检查危废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移情况,坚决杜绝私自处置或转交给无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4取缔“十五小”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22日、10月16日协助县政府和我局组织工商、公安、电力、乡镇等部门对我县境内“十五小”企业开展了两次专项取缔行动,对部分屡禁屡犯,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企业,查抄生产设备和部分产品,公安部门对个别违法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拘留,坚决清理取缔了“十五小”企业38家,从根本上解决引起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放在重要位置
我大队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在十八大期间,更把环境信访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作为平常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大队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案件78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回访了部分举报人,群众均表示满意。
(四)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
增强了对各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了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和各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了对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以及圆满完成了氨氮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五)圆满完成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同时进行,巩固了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又进一步集中整治了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违法排污问题。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大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效消除了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防范环境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环境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顺利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来的积极筹备和努力建设,经过我局的郑重申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XX年12月3日组织对献县环境监察队标准化建设验收,验收小组由河北省环监局、沧州市环保局共6人组成。验收小组听取了献县环保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和献县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工作的情况介绍,对献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材料、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取证设备、办公设备和业务用房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一致同意献县环境监察队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为在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实行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根本,不断加强环境安全保障
献县环保局成立环境应急领导小组,7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我局和部分重点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和整治落实,对环境安全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八)积极圆满完成排污收费和环境违法处罚任务
20XX年,我县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了申报登记全面、真实和准确。协助我局理顺了收费程序,实现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并圆满完成了违法企业的处罚任务。
二、存在问题
环境监察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环境监察工作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现场执法检查、新建项目的督查、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力度不够,造成个别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
二是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管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现象,业务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监察队与其他股室缺乏沟通,新建项目的环评、验收、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