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第一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文件精神,坚持“为政为民、为民爱民”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基本情况。X县辖X乡X镇,X个行政村,X个社区居委会。现有农牧民X户X人(公安户籍人口),其中:民政救助对象X人(城镇低保X人,农村低保X人,特困供养X人,重点优抚对象X人,孤儿X人,困境儿童X人,高龄老人X人,重度残疾人X人次),达到了全县总人口数的。

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X、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上报最低生活保障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X年X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X县脱贫攻坚“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X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发乡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副县长作了重要讲话,民政局局长传达学习了《X年X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X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X户X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万元,价格补贴万元,取暖费万元;

城市低保X户X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万元,价格补贴万元,取暖费万元。取消农村低保X户X人,城市低保X户X人;

纳入农村低保X户X人,城市低保X户X人,对我县在保城乡低保和新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已出具核对报告X条,核对发起失败X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X、儿童福利工作有序开展。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监护人、家庭入户调查并重新审核,严格规范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实现社会福利儿童保障动态管理工作,并将儿童信息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截止目前对X名孤儿发放补助资金万元,对X名困境儿童发放补助资金万元,孤儿临时价格补贴是万元。

X、特困供养水平不断提高。X年以来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特困供养”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予以保障,将农村“特困”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特困”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对全县X户X名特困供养对象截止目前发放补助资金万元;

代养X户X人(全托X人、日托X人),截至目前,共发放代养资金万元。

X、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为确保社会稳定,我局工作人员加大县城区域内的巡查力度,每天下午X点后对我县北环路、南环路、河道延边、涵洞、桥洞等地进行巡查,对滞留的流浪乞讨

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并对其安置、劝返。

X、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对我县X位X周岁以X龄老人按文件要求,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发放高领补贴资金万元。敬老院基础设施也完善,经县政府安排,预计X月X日入住第一批老人X人。

X、发放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救助人数为X户X人,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万元。改善了困难群众在申请救助过程中可以由乡镇第一时间救助的问题。通过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切实保障了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以上社会救助资金全部以“民生一卡通”形式直接对群众发放,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在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X、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做好X省老年人意外保险及养老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通知》文件要求,继续采取政府补贴,老年人自愿参保,承包公司经办,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X年X月底,我局与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安排保险服务专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数据核实,保险推广,保单签订等具体业务,共签订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人数为X人,保险总金额为X元,其中,农村低保参保人数为X人X元,城镇低保参保人数为X人X元,残疾人参保人数为X人X元,特困老人参保人数为X人X元,每人每年保险费用为X元。

X、居家养老工作开展情况。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主要体现居家养老服务队长期结对与临时照顾相结合、集体活动与个体关爱相结合、上门服务与社区参与相结合、集中寄养与分散服务相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需要提供生活服务的孤老年人,通过行政拨款、社会赞助、本人自负方式解决其生活困难;

对其他类型的需要生活服务的纯老年人,按照“个人为主、市场让利、政府补贴”的原则,由居家养老协会提供低偿服务。

截止目前,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次,服务资金X元。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次,资金X元。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次,资金元。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人次,资金元。

三、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一是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由于民政工作任务逐步增多,使干部职工把主动学习看成是份外负担,认为仅仅依靠自身经验和参加过培训的知识足以应对群众,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业务工作繁忙,缺乏自主学习的动力。

二是敬老院入住率不高。近年来,虽然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高速发展,但因民族风俗、观念老旧等原因,许多老人思想观念上存在住进敬老院就是丢家族的脸面,甚至丢整个村子的脸面,无法逾越自身心理障碍,导致入住率低。

三是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难度大。由于城乡低保受众范围广、情况复杂、县乡民政工作人员缺乏,入户调查难度大,加之部分家庭隐瞒房产收入信息等问题,县乡民政工作人员很难核实核查低保对象经济收入状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开展X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持续开展X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三档一卡”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力度,按时比对建档立卡、脱贫、低保数据,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县级民政局完成X%拟保障对象抽查,乡镇、村(社区)完成X%拟保障对象的入户核查,确保城乡低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一兜了之”的现象发生;

做好重点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立户X周岁及以上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事实无人抚养的贫困人员(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单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政策的执行精准度。加大低保领域腐败问题排查力度,确保我县不存在“吃拿卡要、轮流坐庄、平均分配”等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切实强化残疾人福利。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保障范畴,并依托新版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完成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数据录入工作,开展好助残项目,按月足额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好残疾人基本生活。

(三)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以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和安享幸福晚年为总目标,充分利用我县已建成的“特困供养”基地这一优势,贴近老人意愿因地制宜发展就地养老服务。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推进“医养结合”养老形式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和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宣传动员,进一步将困难老人入住率逐步提升至X%。继续加强“特困供养”基地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基础健身器材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文化、康复等医养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第二篇

讲治镇认真按照“严纪律、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及“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好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资金管理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民生工程指标,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20_年底,全镇城镇低保对象274人,月发放低保金45805元;农村低保对象2680户2768人,月发放低保金为202498元。20_年1—12月农村新增低保对象891人,变更14户14人,取消128人,今上年取消32人,已经申报55人。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同时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现我镇城市低保标准为1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72元/月。每季由县民政通过信用社代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3.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完善镇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调整讲治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伍兵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晓桦任副组长,纪检、民政、财政、计生、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全镇社会救助工作。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全镇基本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助学、自然灾害救助、住房救助、 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多项救助制度。二是建立了城乡低保申报、三级联审、三级公示、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制度诚信承诺、评议听证、义务监督员、责任追究和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严格实行低保申报“三级联审制”,要求各村、社区对每一位新增的低保对象,都必须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对通过表决的新增低保对象的再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批。

二、关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重点救助特困对象。一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宣传和业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工作要求积极准确的核定困难家庭患大病人员的边缘户身份,并为其进行医疗救助的申报工作。截止目前我镇已为185户低保、五保等困难家庭申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超过50万元;三是积极推行了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全镇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全部由政府按城镇170元∕人、农村72元∕人的标准为其买单,免费参加城镇和农村医疗保险。四镇政府及时解决门诊救助,20__年为210户解决门诊救助7万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

一是我镇加大对五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力度,全镇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上级财政全额预算,实现了应保尽保。全镇220名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月270元由县民政通过邮政按季足额发放。其中在晚晴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48人,现敬老院集中供养79人。二是做到应保尽保,签定协议,凭证供养。三是严格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五保户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四、 临时救助、救济救灾及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低收入家庭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户建立收入审核档案,并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变动情况,以及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的情况,及时登记归档。二是严格按照临时救助的报批程序。经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镇审批的工作程序办理,对突发性灾难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简化程序,及时为其审核、20__年镇临时救助310人次148000元。同时建立完整的临时救助人员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档。今年我镇有81户困难家庭得到了临时救助。三是积极深化城乡减灾建设,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保障受灾群众、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20__年“”洪灾解决了30户全垮户的灾后重建、46户维修加固。四是坚持社会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建立低保等各项资金台账,按照程序发放,积极足额及时的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五、完善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1.我镇现有各种优抚对象153人,60岁军人享受了兵龄每年10元的优抚。每季由县民政打卡直发,资金全部到位。镇政府对凡是应该享受的对象都积极主动进行了申报。

年全镇d级危房改造达187户,今年有170户申请了c级危房维修加固。

3.搞好特殊人群的救助。近两年我镇精神病人特别多,据统计已送去治疗的达60多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4、今年我镇90岁以上长寿老人有31人,都享受了高龄补贴。

5、做好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上级督办和转办中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信访件,在规时限内及时办结,全年未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和社会救助工作重大责任事故。

六、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学校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浪费严重。

2、学校在确定领受贫困生补助时,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把握不准确。

3、政府为开展一些工作的需要,需解决部分低保,如“代民师”的上访、水库移民的农转非;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优亲厚友”解决一些低保,造成低保工作未完全达到公平公正。

4、事实孤儿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按照五保标准应该纳入五保的因“指标限制”而未完全纳入,造成一些弱势群体未得到救助。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将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重点,对当前没有解决的一些弱势群体,将通过定点帮扶、临时救助,并结合“万名党员干部晒承诺”活动承诺解决他们的临时困难,以缓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惠民生、促发展”,建设幸福和谐讲治。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第三篇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__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__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万个,实施政府救助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并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和20%,因病致贫人数为3518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5%。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基础数据。抓住出台《保障办法》的契机,还制定落实了保障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内容的救助政策。为鼓励就业,对市区主动申报就业收入的低保人员实行了为期3个月“低保渐退”制度。

(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按试点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承担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本人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职,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市试点动员会的机会,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同时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保证了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积极做好取消农业税试点工作。于4月份抽调人员,参加省厅取消农业税试点县的调研和起草全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多次组织开展对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人口和医疗救助情况调查。据调查,全市有五保人员4247人,其中已保人员为2876人,分别为集中供养696人,分散供养2180人;有农村特困人口44412人。于8月份抽调人员到市税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任职,在与局有关科室配合制定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村级组织设置等具体意见的同时,还对各地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完成了省厅部署的3篇调查报告和论文撰写任务。近日,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取消农业税涉及的民政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督查组,深入督促各地按政策、按时限完成税改有关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第四篇

一、以“补短板”工程为重点,着力健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一)以“绣花”功夫落实精准扶低工作。创新实施了“基础设施完善”“富民产业发展”“保障性安居”“教育扶智”“医疗卫生帮困”“社会保障兜底”“就业创业援助”“示范创建”等“八大扶低专项工程”,同时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的《东区“精准扶低”19条帮扶措施》(攀东委办〔2016〕114号)在推动金融扶低、发放就(创)业补贴、全面资助参保、创新养老帮扶、加大中职及高校学生资助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有效解决了低收入群体在就业、医疗、低保、教育、养老、产业扶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使我区城乡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得以扎实推进。全区1794户3087人低收入群体已有1594户2765人低收入群体家庭人均月收入达到880元或实际享有同等生活水平,余下200户322人因离攀、死亡、拘役、联系不上、两次以上介绍工作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等原因例外退出,完成率达100%。

(二)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清理清退,共清退城乡低保户254户、435人,停发低保金万元。2017年,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 440 元提高到家庭月人均 490 元的基础上,我区共救助城乡低保17743户次,27099人次,发放低保金额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救助16960户次,25782人次,发放低保金额万元,人均补差,完成目标任务的;农村低保救助783户次,1317人次,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完成目标任务的。

(三)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在现有的13个重特大疾病基础上,新增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Ⅲ度以上严重烧伤等5个病种,并将救助比例从70%提高到80%,封顶线从5万元提高到7万元。2017年,我区城乡医疗救助384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483人次、发放救助金万元,一般医疗救助455人次、发放救助金万元。参保参合资助1908人次、发放万元,政策范围能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完成目标任务的。

(四)五保、残疾人、临时救助等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区五保对象共计19人,其中集中供养13人、分散供养6人,发放农村“五保”人员供养经费万元。已全部落实了五保供养政策,应保尽保率达100%,集中供养率达到70%。随着物价上涨及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对五保供养标准进行调整。年集中供养标准从2016年的10878元调整到119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从2016年的9246元调整到10115元。2017年我区预计发放农村“五保”人员供养经费22万元。二是根据《东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了稳定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每年每人救助封顶线5000元的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临时救助制度。2017年,累计对245人次困难群众进行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额万元。对我区精准扶低家庭中因助学、助医造成困难的家庭按照助学3000元/人、助医最高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共计对314人发放救助金万元。对我区有升学困难的家庭进行“福彩”助学帮扶,保证其能正常就学,共计帮扶16人,发放助学金万元。三是做好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力度,我局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医疗、群亲、未成年教育等方面进行帮扶,切实维护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主动前来我局寻求救助达4人,救助金万元(其中2人为医疗救助,救助金万元);上街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余次,均已送至救助站进行妥善安置。四是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三无”人员保障制度,切实做好“三无”人员生活、医疗、住房保障工作,落实《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三无”人员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东区累计为26名符合条件的“三无”人员申请生活补助资金,共计万元;并为罗素芳、李显明等3名城市“三无”人员发放医疗救助万元,为贾福生、李显明等3名城市“三无”人员发放护理补贴万元。五是对特困人员进行新认定,经认定,东区现有符合条件的城市特困人员25名、农村特困人员19名。

(五)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力度,提升应急反映速度。为及时、高效地做好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根据《攀枝花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攀枝花市东区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制定了《2017年度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应急预案》。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职能,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防灾救灾拓展训练1次;参与市、区防汛演练5次;实地参与灾后应急救助1次,通过演练实战,进一步强化了面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加强面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区委区政府结合辖区隐患点实际,组织辖区单位、群众共计2000余人开展了多次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演练活动。加强了救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汛期间,制定了今年的应急预案、防汛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督促各街道、银江镇开展辖区汛期隐患排查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第五篇

(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

__年全县城乡低保共__户,__人,人户比x:;特困人员__户,__人,保障人数占全县人口比例为。通过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整顿认定工作,全县共清退“人情保,关系保,息访保、拆户保、合户保”以及特殊群体和家庭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万人,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有效维护了低保的公平、公正性。截止__年__月,全县城乡低保__户,__人,人户比约为x:x;特困人员__户,__人。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__户、__人;兜底保障对象__户、__人。保障人数占全县人口比例为。圆满完成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二)依规提高低保补助标准。

__年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为__元/月,__年提高至__元/月,补差水平为__元(__年已发四次临时补助); __年农村低保标准为__元/月。__年提高至__元/月,补差水平为__元,达到省定补差标准。

(三)特困供养覆盖到位。

逐步提高特困对象尤其是农村特困人员补助标准(__年我县农村特困对象__元人/月,__年我县农村特困对象__元/人/月),达到省级指导标准,__年上半年,全县共发放分散特困供养资金__万元;集中供养资金__万,确保对城乡特困等贫困人口实行托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加强了各乡镇敬老院照料护理区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截至目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__%。

(四)各项保障资金发放程序规范,不存在截留、克扣。

对于上述各项低保资金的发放,我局都是按照乡镇提供的台账做好相关资金发放表,在财政拨款以后,再按照分类台账,直接用“一卡通”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各对象户的手中。对于补贴对象的信息,救助局建立了纸质和电子两类台账,补贴对象的信息真实、完整;补贴对象的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并对财政返回的发放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与清理,做到了有凭有据。

(五)全面使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所有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必须录入x省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电子台账、发放数、系统数要一致。为此,我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省厅要求,以档案资料为依据,逐户录入,在省厅要求的日期内准确的完成管理系统的数据录入,并以此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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