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工作总结【精简6篇】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篇一
近年来,我国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为了总结经验,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工作的发展,我们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首先,我们回顾了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成绩。在过去的几年里,侦查监督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指导。我们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提高了侦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我们成功防止了一些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还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公众对侦查监督的认识和理解。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一些侦查人员对侦查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的思想认识问题。他们倾向于将侦查监督视为对自己工作的干扰,而不是一种对侦查工作的保障和提高。其次,一些侦查人员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违规行为,超越了侦查权限,侵犯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我们也发现一些侦查监督机构的工作力度不够,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首先,要加强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侦查人员对侦查监督的认识和理解。同时,要加强对侦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侦查技能和法律意识。其次,要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督。还要加强对侦查监督机构的建设,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总的来说,侦查监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公众的利益。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篇二
侦查监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环。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积极推进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我们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首先,我们回顾了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成绩。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依法开展了大量侦查监督工作,有效防止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提高了侦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我们成功发现和纠正了一些违法行为,保护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一些侦查监督机构的工作力度不够,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其次,一些侦查人员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违规行为,超越了侦查权限,侵犯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一些侦查人员对侦查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的思想认识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首先,要加强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侦查人员对侦查监督的认识和理解。同时,要加强对侦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侦查技能和法律意识。其次,要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督。还要加强对侦查监督机构的建设,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总的来说,侦查监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公众的利益。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篇三
为了深入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高检院关于切实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决定通过设立驻所检察室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这是检察机关有效下沉检力、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应时之举。一、驻所检察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权的题中之义。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办理多发性刑事案件的职责,其立案、侦查活动属于刑事诉讼活动一部分,应当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驻所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的派出机构,在监督地位上与派出所形成对等性,有利于与派出所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二是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现实需要。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而这项职责的有效载体是执法办案。公安派出所是开展刑事侦查,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最前沿的部门,其侦查取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打击犯罪的效果。检察实践中侦查监督一般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案卷材料,很难发现侦查部门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非法扣押等问题,属于个案的静态监督。通过驻所检察室对派出所实行动态的工作监督,发现并纠正侦查活动中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从源头上规范侦查行为,提高侦查质量。
三是检察机关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公安派出所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开展执法、服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派出所的执法形象、执法水平日益成为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直接关系到党群关系以及政府和民众的关系。侦查机关如果不能公正廉洁执法,不仅不能发挥侦查活动打击违法犯罪的功效,还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因而加强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将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促进公平正义。二、驻所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侦查监督干警承担着大量的监督工作任务,人少事多,精力有限,同时传统的做法导致侦查监督干警习惯于个案监督、事后监督的静态监督模式,对于新设的驻所检察程序监督、类案监督的动态式、主动式监督模式缺乏必要的认识、导致定位不准,还需要转变和调试的过程。监督理念应当符合监督的目的,驻所检察室设立目的是要从源头和基础入手,抓住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中根本性问题,解决执法违法或执法质量不高等一类问题,如果采取个案监督的方式,很难取得效果。因此驻所检察干警要更新执法理念,树立符合岗位要求的监督观。二是监督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目前驻所检察室对派出所开展法律监督的途径比较狭窄,抓手不多,通常是采取入所检察办案场所、调阅录音录像监督、察看案卷等方式,监督方式比较单一,且在巡查时间、工作流程等方面随意性较大,往往流于形式,发现的问题也往往浮于表面。三是监督效果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安派出所受理治安、刑事案件数量多,打击犯罪任务重,工作中极有可能存在轻微违法或瑕疵问题。如果从严把握,采用
诉、未检等部门划分好职能边界,在明确分工职责之后,建立健全内部衔接配合机制,避免发生监督职能的冲突或重叠,从而构建分阶段、分层次、多元化的立体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要建立日常巡查、信息互通反馈制度,驻所检察干警每周至少入所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和方式主要是检查办案场所及工作场所、调取影像资料、查阅工作台账、检察扣押物品等。信息互通反馈制度则强调检公双方应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解决发现的执法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具有深层次、根源性、典型性的执法问题,要以情况分析等方式及时向派出所通报,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执法数据、特殊案件备案制度。要求辖区派出所将当月的执法数据如受案数、立案数、不立案数、撤案数等及时备份给驻所检察室,由驻所检察室建立有效的“动态数据资料库”,通过对执法数据的定期统计,分析梳理,有效发现监督线索,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要建立重大事件通报、适时介入制度,驻所检察室对于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重大突发、影响稳定、舆论关注的事件,要积极与辖区派出所通力合作、快速反应、共同应对,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地区影响较大的、涉重型、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要及时派员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必要时会同院其他职能部门适时介入引导侦查,督促规范执法。三是在推进专项监督突出实效上着力。针对目前驻所检察法律监督任务重、抓手少、人员有限的情况下,要注重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典型性、突出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集中力量强化监督力度,达到以点带面的辐射效果。专项监督活动的选择应立足于驻所检察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开展工作监督这一实际,切实体现工作监督的性质和特点,以区别于其他业务部门的个案监督模式。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过程中,要加强与院批捕、公诉、监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篇四
一、 基本情况
梨树区院20xx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件23人,其中,盗窃4件4人;交通肇事4件4人;抢劫4件4人;伤害7件7人;强奸1件1人;诈骗1件2人;杀人1件1人,批准逮捕18件18人,不批准逮捕4件5人,防错1件1人。今年与去年受案数同期相比件,下降了33%,人数下降53%,人均审结为11件,办案时限为3—5天,办案准确率为100%,立案监督为1件1人,都已批捕,书面纠正违法5次,口头2次,检察建议2份。通过办理立案监督发现徇私舞弊案件线索移交渎职部门1件,渎职部门立案1件。
二、 主要做法
1、 严格审查、牢记证据意识,防止错案
今年以来,虽然我们案件有所减少,但我们在审查每一起批捕案件都能牢记证据意识,证据是案件的生命线,对待每一起案件都要审查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法律性,通过我们严审细查,使我们今年以来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如:在办理嫌疑人徐贵盗窃一案,虽然嫌疑人对自己盗窃5次的行为供认不讳,但从案卷材料审查中发现本案除了有嫌疑人供认,没有其它任何能够证明嫌疑人构成盗窃罪这一事实的证据材料,依据我国《刑诉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故此案情况符合这一规定,证据不足,我们做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在我们牢记证据是案件第一生命线的同时,我们也更重视每起案件在证据事实清楚的同时,是否达到犯罪的标准,是我们审查批准的更重要的工作职责。我们在工作中即要从重打击罪犯,但也不能错捕使无罪的人受追究。如:今年我们在办案嫌疑人王成姐、王济红诈骗一案,公安机关以二人诈骗数额2000元报捕我院。而此案立案标准是3000元,经过我们认真审查,找出依据,最后我院决定此案数额不够,不构成犯罪,做了不批准逮捕决定,防止了一起错捕案件的发生。此案我们不捕后,公安对我们的办案水平加以好评,他们心服口服,并表示以后一定多学习业务。
2、 提前介入,做好引导侦查,防止不捕率提高
20xx年以来,我们把提前介入,做好引导侦查做为我们工作重点之一,我院主管领导非常重视,并和分局取得联系,在制约中,我们相互配合通过我们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防止了三起案件做了不捕,如:嫌疑人王成民盗窃一案,我们介入后,发现王盗窃有一部分证据能够证明嫌疑人有罪,但这部分不构犯罪,达不到立案标准,其它部分虽然嫌疑人供认有罪,但没有证据证明,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建议公安机关不需报捕做其它合法处理,并要求公安尽快把能够证明有罪证据补上来,然后报捕,打击罪犯。
3、 做好跟踪监督
今年以来,我们加大对批捕、不捕、在逃、另案处理案件跟踪监督处理,防止公安机关懈怠,或有其它情况不处理案件。通过这样监督,到目前公安没有发生违法办案和不按法律规定办理案件,通过监督,在公安机关和社会上都给予良好的评价,从而真正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这方面我们认真监督,取得好的效果。如:今年7月份,我们到公安监督中发现,公安机关将盗窃4万余元的重大案件取保,并且嫌疑人在取保中下落不明,无法起诉。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对公安下达了检察建议,对此案采取强制措施不当,予以建议纠正,目前公安正将此案积极处理,并在9月份将罪犯抓获归案。
4、 加强侦查活动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省院下发《侦查活动监督》试行的通知,我们更加严格进行监督,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认真监督,如在监督中,我们发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搞笔录中,存在一人作笔录,严重违法了《刑诉法》规定程序,还有的侦查人员2人做笔当,1人签字的以往过去常规犯的错误问题,我们都做了口头纠正和书面纠正,目前取得一定效果,但还不够更好,需要我们加大力度监督,为此我们还向公安写了1份检察建议。
5、 继续加强立案监督
今年以来,立案监督1件1人,从数量上和质量上效果并不算好,查其原因:①发案少;②公安认识上去基本上都已立案;③检察机关监督基本到位。虽然这几方面原因造成,但我们认为可能还有我们监督不到位,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做好立案监督。尤其是行政领域,经济领域,假冒伪劣产量监督,还没有开展起来。如:今年我们对工商、税务、土地、煤炭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我区有关这方面出现的案件没有处理。虽然没有成效。但我们对这项工作开展在社会上取得良好的评价。
三、 存在问题
1、 工作开展不够全面,存在死角。如:对偷税案件监督,没有开展起来,在这方面,我们也希望和搞好的其它兄弟单位予以借鉴一下,加强交流和学习。
2、 在立案监督中, 通过对受案和立案的检查,发现公安确实都已立案,但存在立而不究,日趋严重,应建议我们对这类案件的法律监督,获得侦查实权,从而实现真正法律监督的实效性,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3、 办公装备不够建全。经费不足,车辆供应不及时,干警素质能力和对工作态度不积极,存在很多客观问题。
四、 明年工作打算
1、 首先,把批捕和不捕案件质量摆在首位,坚决杜决错案的发生。
2、 领导全科干警继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多掌握关于本职工作各类知识,要注重向兄弟院好的做法学习。
3、 在工作中重点做好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以我省下发的关于《侦查活动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为依据进行全面监督,真正发挥检察职能,使法律公平、公正,做到统一正确实施。
4、 把立案监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放在首位。过去我们监督都是一般案件,没有起到更好的法律监督效果,今年我们打算对通过监督多找出行政领域、经济领域案件响大,法律效果好的立案监督案件为重点工作去抓。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篇五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深入部署。
为确保活动能够扎实深入地进行,我们先后召开三次科务会进行动员部署:一方面进行思想发动,进一步提高大家对查找差距阶段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干警这一阶段是正规化管理活动的关键和核心,要敢于正视自身的“疮疤”,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使大家以高度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投入到活动中去;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以能够把问题找准、查深、摆透为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方案和措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自查与互查相结合。
我们通过开展自查与互查,从现象到本质、从表象到原因地进行梳理和剖析,由问题找原因,由原因论危害,全科每一位同志都形成了书面材料。然后,集中全科同志针对侦查监督工作和个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和集中查摆,进行了深刻反省和深入剖析。
(三)将查摆问题与下步整改相结合。
在认真查问题、析原因、论危害的同时,我们还及早动手,超前思维,将查摆问题与下步整改紧密结合起来。对问题较为明显、较易改正的我们边查边改,及时纠正,把工作做到前头;对涉及方面较多,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也未雨绸缪,提出初步思路和设想,以便对症下药,为下步的集中、系统整改奠定基础,指明方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观念方面:一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陈旧,现代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受传统的有罪推定的影响,未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漠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个别干警为民执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缺乏服务大局意识,满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就案办案,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一些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轻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个别案件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水平方面:一是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制作不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给领导审批决断带来困惑;二是对新形势下新型犯罪规律研究不够深入,突破案件的办法不多,个别案件审查不够深入细致,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力,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不高;三是个别办案人员粗心大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卷材料不全,卷宗归档不及时。
(三)执法作风方面:一是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确,有时没有完全告知当事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二是在办案中过分强调案件的“神秘性”,一些应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一些当事人有权知情的事项没有及时予以解答说明;三是个别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对无理纠缠的来访人,有时不能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
通过认真查摆,我们取得了一定收获。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造成问题的原因,认清了其严重危害。今后,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次查摆的成果,确立现代司法理念,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防止问题重复出现的长效机制,在提高案件质量、规范办案行为等方面很下大功夫,为下步集中整改奠定坚实的基础。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篇六
2011年1-5月某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
2011年,侦监科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措施,全面履行侦查监督各项工作职责,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 5月份,我院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10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8件9人,公安机关主动立案8件9人。批准逮捕8件9人,移送起诉5件5人。向我院自侦部门建议立案1件1人,该1件1人均立案,后滁州市院已批准逮捕。
二、主要做法
(一)依法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坚持“双重”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2、全面把握逮捕标准,正确执行刑事政策
2011年,我们注重改进监督方式,从打击犯罪向修复社会关系延伸,按照“四立足、四确保”(一是立足个案情况,确保制度准确适用;二是立足公正司法,确保法律依法实施;三是立足少捕慎捕,确保人权保障到位;四是立足社会效果,确保教育有力有效)工作要求,大力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捕前促调工作,采取刑事和解方式处理案件9件9人。及时修复了因刑事发案而损害的社会关系,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立案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立案监督总的要求是,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提高实效。根据这一精神,我科依法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不断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立案监督工作,如我科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毕生文强奸案件中发现,毕生文涉嫌强奸证据不足,但其还有涉嫌故意杀人的嫌疑,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
立案后及时找准侦查方向,收集和调查其涉嫌故意杀人的证据,后以故意杀人提请我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我院已批捕。
(三)规范与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1、全面实行重大案件介入制度
审查逮捕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往往也成为社会矛盾调处的交织点,信访矛盾缠诉的聚焦点,执法办案应对矛盾多、信访多、风险大,成为面临的一大难题,在审查逮捕工作中,我科注重刑事和解,将矛盾化解的视角向捕前介入延伸,将矛盾化解在案前。
2加强捕诉衔接 依法纠正漏捕
2011年1月至5月,我们共纠正漏捕13人。通过加强完善捕诉工作衔接与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防止了漏捕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司法公正,推动了侦查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开展各项专项活动
2011年1月至5月,我科积极参加我县开展的“严打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维护我县社会秩序。积极开展巾帼志愿者送法下乡,服务三农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回访活动。在办案中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向社区、校园延伸,拓展维权空间。还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今年3月,我院侦监科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件时,发现该起案件的受害人属于未成年人,且加害人是被害人亲身父亲,现已被批准逮捕。该受害家庭经济条件确属困难,除现还被关押的加害人之外,作为监护人的母亲带着受害人三姐弟毫无谋生门路。为此,侦监部门立即向院领导做了汇报,院领导了解案情后,立即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将元救助款及时的送到被害人的监护人手中,给被害人读书提供了帮助。
三、存在问题
今年我们侦监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人少事多,一些工作疲于应付,未能深入开展。
2、、对信息、调研工作重视不够,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分析不足。
对照市院考核要求,我们下一步工作思路及目标是,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意识、证据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观,切实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做到无错捕和错不捕,力争全年无捕后不诉、无罪案件。
2、继续认真落实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制度,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加强捕诉衔接,控制捕后案件轻刑率。
3、加大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力度,并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批捕率、侦结率、起诉率和判刑率。
4、加强理论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