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精选6篇)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
在过去的半年里,我们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工作,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绩,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和困难。在这篇工作总结中,我将对我们司法所上半年的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同时也会提出一些改进的措施。
首先,我们在案件处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这半年里,我们共受理各类案件300余起,其中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认真调查取证,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平。同时,我们也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合作,共同研究解决一些疑难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其次,我们注重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法律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我们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与居民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增强了社区的法治氛围。
然而,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人员不足是我们工作的一个短板。由于工作量的增加,我们的工作人员显得有些捉襟见肘。这导致了一些案件办理的时间较长,给当事人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其次,一些司法改革政策的实施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我们需要及时学习和适应这些政策,确保我们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我们制定了一些具体的措施。首先,我们将加大人员招聘和培训力度,确保我们的团队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其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研究解决一些疑难问题。最后,我们将继续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养。
总之,在过去的半年里,我们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困难。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将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二
回首过去的半年,我们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面临了一些挑战。在这篇工作总结中,我将回顾过去半年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一些改进措施。
在案件处理方面,我们努力保障了案件的公正和公平。在过去的半年里,我们共受理了各类案件200余起,其中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认真调查取证,确保了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与此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合作,积极推进疑难案件的研究和解决。
在法律宣传和教育方面,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素养。我们组织了法律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增加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与居民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增强了社区的法治氛围。
然而,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工作人员的不足限制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由于工作量的增加,我们的工作人员显得捉襟见肘。这导致一些案件办理的时间较长,给当事人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其次,一些司法改革政策的实施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我们需要及时学习和适应这些政策,确保我们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了改进我们的工作,我们制定了一些具体的措施。首先,我们将加大人员招聘和培训力度,确保我们的团队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其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研究解决一些疑难问题。最后,我们将继续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养。
总之,在过去的半年里,我们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困难。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将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三
20__年上半年__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开拓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所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紧紧围绕“实战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1、根据省司法厅及宣城市、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__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成立了活动领导组,印发了__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所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2、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调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32起,全部进行了调处,目前调结27起,5起正在调处中。制定调解协议书的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3、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所接收了4名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除2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所共有11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4、立足本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__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__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33人,全部建立了帮教档案,并在各村确定有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层层落实责任制,在做好定期走访的同时,在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及时对其进行走访,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今年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2、结合2014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居民对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目前我镇已办理十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为推进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种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党委政府分忧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四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五五”终期验收
“五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
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
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是青奥会在南京举办之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之年,我局上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实战化水平,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定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上半年,我局坚持以迎青奥调解维稳专项整治行动及“迎青奥·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主线,充分发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是积极开展青奥维稳专项活动,切实做好重点纠纷、重点人群的化解稳控工作。上半年围绕青奥维稳工作,重点做好一些重大纠纷的调处工作及重点人群的稳控工作。如玄武门街道因太平门重建而引发周围居民上访的纠纷;梅园街道因汉府街东延而引发的纠纷;玄武湖街道板仓街192号通天燃气的纠纷;玄武湖街道仙鹤门失地农民群访等一批疑难复杂性纠纷;以及由于教育资源格局调整而产生的新型纠纷,如新街口街道南师附小学区调整而引发周边部分居民不满而导致的纠纷。我们在积极协调、协力化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这些纠纷中主要人员的思想工作,并落实好有关稳控工作,有效防止纠纷激化。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提升地区综合服务水平
今年来,我局从整合资源入手,着力加大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以不断彰显法律服务在提升地区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地区服务品牌方面独特的资源优势。
一是打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着力满足地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依托局机关一站式服务大厅,成立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配专职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值班,开展咨询接待工作,集聚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以及人民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资源,按照“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办事原则,努力满足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努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继续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为领导决策当好法律参谋;进一步发挥其咨询解惑的功能作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纠纷;积极推行所所对接制度,将全区14个律师事务所与7个司法所对接,组织律师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努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三是继续扩大受援人群覆盖面,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贡献度。一方面切实维护民工兄弟合法权益。启动“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坚持“应援就援”的受理原则,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当事人经济困难条件;对农民工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对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则立即联系骨干律师团成员进行调查取证,事后再行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因公致残的农民工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
上半年法援中心成功办理了一起涉及40余人的群体性欠薪案件,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努力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组织援助律师走访慰问老年社会福利机构,赴辖区内玄武、君兆老年公寓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一改往日主要受理涉及供养人拖欠供养费用案件的局面,对不符合援助条件与范围的,也承诺协调援助团律师成员在收费方面给予不低于案件收费标准20%的优惠。此外,为充分调动援助律师办案积极性,我局还大幅提高了援助案件补助标准,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了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坚持任前考试制度,对拟提拔任命的16名区管干部在公示期内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100%。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建了普法宣讲团,积极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活动。围绕老年人关注的赡养、继承等权益保障问题,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巡回法律讲座活动,以每周一个社区的速度推进,深受地区老年人的欢迎。
与区委宣传部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四进社区、三下乡”活动;在孝陵卫街道开展“三八”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与红山街道共同组织“法润江苏政法宣传面对面”广场活动;与孝陵卫街道合作举行“法润江苏春风行动暨新《消法》宣传咨询”;深入南京恒大翡翠华庭建设工地和常发广场建筑工地为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全面启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二期工程建设,以完善展厅互动部分和软环境打造为主,在展厅里增加适合小学生的互动法制游戏,使学法和娱乐相结合,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同时,以法制漫画、名人格言装点校园楼梯、走廊,营造法治氛围。目前设计已基本完成,预计7月进场施工。此外,为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知晓率,我们还定制了乐扣口杯和环保袋等2万多个法制宣传品,订购了400多张法制宣传挂图,分发到每个社区,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治安防范知识、平安建设成效等,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媒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努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今年来,我局强化治理理念,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协同,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指导、督促各街道调整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充实人员力量,明确人员分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管。同时根据当前社区矫正人员力量不足的现状,会同区人社局招聘了7名社工,分派到各司法所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二是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是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即: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
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社区服刑人员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司法所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多方联动,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强化基层基础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是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职能相结合,与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相结合,努力践行服务为民的活动宗旨,认真落实各项办实事目标:高标准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地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在社区发放《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社区居民中的知晓率;开展红山小学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二期工程建设,积极营造地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巡回法律讲座,按照每周一个社区的进度有序推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工伤类申请免审经济困难证明,同时开通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力度,着力压降重新犯罪率,确保社会稳定等。
二是继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响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及权益保障的期待,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法律援助等窗口单位和一线司法所开展“执法为民公开承诺”,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群众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完善“科所对接”和“所所对接”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机关科室、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之间的无缝对接,强化工作指导,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开展基层建设调研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到12个社区,就司法行政工作在社区的需求及服务方向进行交流沟通。并根据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制作了5万份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到社区,以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印发了局《关于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占编外借人员进行清理调整,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岗率,有效的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线,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全覆盖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加大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力度,依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二期建设,打造青少年普法品牌;三是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和充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内容,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民生环境;四是提高社区矫正组织运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服务水平;五是加大司法所建设推进力度,扎实开展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六是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六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
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
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