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实用6篇】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篇一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为广大消费者维护了合法权益,促进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下面将从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和消费者维权渠道完善三个方面总结消费者权益工作。
首先,监管力度的加强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加大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加强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惩戒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不法商家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行业标准和质量监管的力度,提高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障了消费者的安全与利益。
其次,宣传教育的提升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在媒体、互联网等平台上,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和方法,引导消费者形成理性消费的观念,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最后,消费者维权渠道的完善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更多便利。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设立了消费者维权热线、投诉举报平台等多种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维权途径。此外,政府还加强了与消费者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合作,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参与维权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的帮助和支持。
总结起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我国取得了显著成绩。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通过加强监管、提升宣传教育和完善维权渠道,为广大消费者维护了合法权益,促进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维权机制,以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维权能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篇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了更加公平、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下面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的参与作用三个方面总结消费者权益工作。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监管和维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促进消费者信心的增强,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次,政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权力度,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政府还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还积极引导和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
最后,社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等各方面都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建议。社会组织通过开展调研和研究,监督和评估政府和企业的工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专业支持。媒体通过报道和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公众通过积极参与维权活动,提高了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总结起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加强监管和维权力度,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了更加公平、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同时,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了宝贵的支持和帮助。然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果。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篇三
我们按照《中华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及监督,认真履行《消费者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消费者和广大市民消费的知晓度
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和支持广大市民积极消费,自觉维护公共利益。我们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在社区宣传栏,张贴标语,发送各类宣传文稿,提高社会公民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我们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了“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并积极参与到检查中。
我们通过开展“百日消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使社区居民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切实履行自觉参与的义务和责任,使广大市民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切实履行自觉参与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的发展。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篇四
为保护?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融市场健康运?,维护?融稳定,xx银?xx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开展?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确保取得?作实效。
主要?作开展总结如下:
?、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机制。
按照上级?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xx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管理办法》,明确分?渠道管理部作为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牵头部门,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作?员,负责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作。
?、提??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建?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详细解释,对重?事项进?特别提?。
在?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公?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为。
三、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
除法律法规和中国?民银?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提供个??融信息。
提供的个?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化。
四、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位置公?投诉?式和联系查询?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
对??、?点、分?部室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
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
相关责任部室和??,对确属短期内?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
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
五、积极开展?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独?的公益性?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的?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融消费者权益?”、“普及?融知识,守住‘钱袋?’”、“普及?融知识万??”、“?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消费者普及?融知识,提?对现代?融的认知?平,帮助其树?正确的?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篇五
XXXX为建立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利用每周三、周四集中学习日组织员工学习,通过学习文明服务公约、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员工的金融知识,促使金融知识教育长期渗透到每一个营业单位、每个业务环节,每一位员工。
五、本单位工作亮点
1.为切实加强金融安全保卫工作,实现安全保卫理论知识和实战操作技能的有效转化。6月份,该联社与县公安局联合组织举办了“金融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班”,全县XXXX会计主管、信贷主管、客户经理等90名一线员工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县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全县XXXX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月份,XXXX与县纪委共同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培训班,观看了纪录片《廉政中国》,全县中层干部、客户经理、党员11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树正气、讲正义、走正道、干正事”的工作作风。
3.在“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期间,组织一批业务精干,表达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宣传队,在城区人口密集区、乡镇集市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传递金融政策,金融知识、信贷品种、服务产品、维权等内容,提升了广大客户金融消费水平和维权意识。
4.在活动期间,组织员工在五四路东段设置宣传摊2个,悬挂横幅,配备4名宣传员统一着装并佩戴授带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咨询,宣传氛围浓厚,效果良好。
6. 2014年3月15日上午,XXXX4名宣传工作人员,统一身披绶带,选择在XXXX县比较繁华、群众较为集中的明大购物中心、光洋百货等路段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悬挂条幅,摆放宣传资料,宣传人员面对微笑,热情讲解中间业务、征信系统、信通卡、反假币、电子银行等金融知识,耐心解答如何识别假币等咨询。真正把日常生活中需要了解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传授给广大金融消费者,延伸了金融服务触角,展现了农村XXXX员工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
XXXX
xxx年xx月xx日
消费者权益工作总结 篇六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主要法律依据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3、《反不正当竞争法》
4、《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5、《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6、《商标法》
7、《产品质量法》
8、《食品卫生法》等
(二)消费者申诉的受理、解决
1、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2、书面材料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
3、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受理申诉,可以立案,填写申诉立案报告表,同时附上有关材料。
5、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诉书副本发送被申诉人,被申诉人收到申诉书副本后,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6、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办案人员签名,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三)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
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四)受理部门
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