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新华美育”微课程公益项目的通知
渭临教育发〔2017〕1号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关于启动“新华美育”微课程公益项目的通知
各中心校、初中、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华美育”微课程公益项目的通知》(陕教体〔2015〕2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三个办法”要求深化我省学校美育工作改革的通知》(陕教体办〔2016〕53号)要求,全区各学校网络端口的登录名和登录密码已经生成,现予下发,请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登录管理平台(teacher.xinhuameiyu.com),于2017年元月8日完成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陕西省学校美育工作管理平台”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华美育”微课程公益项目的通知》(陕教体〔2015〕28号)提出的通过“互联网+美育”推进美育工作的相关要求,近期,省教育厅将联合新华社陕西分社在“新华美育”平台上建立“陕西省学校美育工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对中小学美育工作进行线上填报和线上即时督查。
二、“管理平台”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1.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范围: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国家和省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县)所属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首批试点实施。其它中小学校亦可参照实施。2018年秋季开学起将在全省中小学校实施。
2.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和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实施范围:全省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实施内容。
1.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各试点学校在“管理平台”中“学校测评”栏目填报《陕西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表》(见附件),记录每位学生校内外艺术教育测评成绩,每学期末在线填报一次。学生在校艺术成绩由任课老师赋分,参加“新华美育”平台学习和校外学习活动成绩由“新华美育”赋分。
2.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各中小学校在全面总结本校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管理平台”中“学校自评”栏目,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区局可在线查看并审核各中小学校自评报表。
3.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
告:通过“管理平台”中“学校自评”栏目的数据生成年度报表,各中小学校每年11月15日之前填写并上报区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学校自评”生成“年度报表”,并于每年11月底前形成市(区)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省教育厅将于每年年底前发布本年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三、使用方法和实施要求
(一)使用方法。
1.各中小学校凭管理账号登陆管理平台,登陆方式为:在电脑浏览器地址栏输入“teacher.xinhuameiyu.com”进入管理平台首页面,即可逐项填报学生和学校美育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2.学校须指定1名“管理平台”管理员,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管理平台登陆页面均有《使用说明》,请仔细阅读,参照使用。
(二)实施要求。
各试点学校要指导学生在2016年秋季学期内完成在“新华美育”的注册,辅导学生提前熟悉操作流程,为2017年春季学期参加测评做准备。注册方式为:登陆网站www.xinhuameiyu.com或关注“新华美育”微信订阅号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站内提示参加学习和活动,获得校外学习分数。学校要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素质评价档案。
四、有关要求
(一)“互联网+美育”为学校和学生提供丰富美育资源和精准学习纪录,对深化学校美育改革、实现学校美育信息化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认真学习了解平台使用方法,宣传、动员、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熟悉使用方法。
(二)区局将把“管理平台”使用情况纳入考核学校美育工作以及艺术教育示范校评估复评指标体系。
联 系 人:王卫军
电 话:0913-2023268
附件:
1.陕西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表
2.临渭区启动“新华美育”微课程公益项目的登录名和登录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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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2017年1月3日
[启动“新华美育”微课程公益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