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方案
旧城改造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旧城改造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旧城改造方案1
为了推进我县旧城改造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局片区基本情况
建设局片区旧城改造的规划占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涉及拆迁建设局、信用社、国资中心三个单位、36户房改房和17户居民自建房,共约8000平方米,人口约180人。其中办公用房约平共处五项原则1500平方米,房改房5栋约3580平方米,自建房6栋约2000平方米,经营门面约1590平方米(其中单位门面约920平方米,私人门面约668平方米)。
二、改造建设方式
该片区旧城改造,土地用途为商品住宅和商贸开发,属于经营性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的规定,采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按照规划修建商品住宅小区和商业店铺。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
1、该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挂牌出让,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由监察、财政、审计、国土核定后,加上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进行招商,竞标者将不低于地价款和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总和存入房管局指定银行的监管帐户作为该项目的保证金。并按银行出据的存款证明和房管局核实的存款证明方可竞标。
2、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标以挂牌截止时间竞标者报价最高者为中标。
3、竞标者中标后对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也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竞标者中标后保证金即转为本项目资本金,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项目资本金,在房管局的监管下专项用于该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缴纳相关税费。
四、拆迁安置补偿原则
1、拆迁人(开发商)可以自行拆迁安置补偿,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作好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宣传和协调服务工作。
2、拆迁安置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拆房还房)补偿两种方式。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具体协商确定。
3、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委托具有拆迁评估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以评估价为基础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市场价实行货币补偿的不得申请安置宅基地。
4、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就地“拆一还一”的办法拆迁安置。超面积部份按市场销售价以住宅90%、门面80%确定计算补款金额,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具体补款金额,签定拆迁安置协议,在拆迁人交房时由被拆迁人一次性补给拆迁人,新旧房屋产生的差价作由开发商优惠给被拆迁人。拆房还房的门面超面积部份一般不超过原拆迁门面的20%,住宅、门面的大小原则上在原拆除地段上由被拆迁人选择。
5、被拆迁房屋的实物指标,有房产证的以房产证为准,没有房产证的由拆迁人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机构进行实地勘测为准。
6、被拆迁人的搬迁费用按每平方米5至8元为标准计;拆房还房的过渡期费用按原有住宅、办公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至2元,门面每月每平方米10至20元为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xx实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一并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过渡期的居住、办公等问题由被拆迁人自主行解决。
7、极个别被拆迁人对拆迁安置补偿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管局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提起诉讼。诉讼期间不影响拆迁工作的进行,即房管局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五、优惠政策
按余府发[20xx]20号文件执行。
六、规划建设要求
1、根据xx县城总体规划,该片区用地性质为商住小区,由开发商自行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按照国家规范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县人民政府组织评审批准后方可实施,编制详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开发商自行负责。
2、该小区的'容积率规划为2.5、房屋间距规划为1:1、住宅楼层不大于7层、绿化率达到20%,并符合小区规范化物业管理的要求。
3、开发建设期不得超过2.年。
七、协调服务
1、政府专门抽调房管局、建设局、国土局、招商局、监察局、县城建指挥部、白泥镇、梓桐社区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专门从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调服务工作小组,宣传拆迁安置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动员工作,保障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白泥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旧城改造工作,宣传旧城改造的目的和意义,支持企业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县城形象,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3、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拆迁人要理解、支持旧城改造工作,在不损害自身合法、合理权益的同时,积极配合政府和企业做好拆迁工作。
4、司法、行政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查处无理阻碍旧城改造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旧城改造方案2
市中心街区旧城改造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改变旧城区面貌,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承载能力和市民生活质量,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改造建设,全方位加强管理,将旧城区改造建设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先进、质量优良的现代化街区。
中心街区旧城改造的基木原则是:
高起点规划设计的原则。规划设计坚持高起点,一步到位,保证旧城改造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保证功能和景观的先进性,确保30年不落后。
促进商业、服务业繁荣,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调整用地功能,完善商业、服务业设施和其它基础设施,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机会,繁荣城市经济。
保留与改造扩建、拆迁与开发新建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逐个地段、建筑抓落实,对保留的建筑物实施改造、扩建;对可开发建设的地段,拆除旧建筑后实行综合开发建设。
地上地下、立体空间全方位改造的原则。改造地段同时实施地下管线敷设,地上公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改造开发建设、空间艺术和环境艺术工程建设整体配套,相得益彰,不留死角。
政府推进和市场机制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旧城改造积极引入城市经营理念,坚持谁投资、谁收益,政府、社会多渠道筹措融通资金,共同为旧城改造做贡献。
保护文化遗产、突出特色的原则。改造因地段建筑物制宜,突出历史文化底蕴和沿海城市的特色,打造城市品牌。
改造范围
中心街区旧城改造范围是,解放路一南大街一青年路一北马路道路两侧及纵向廷伸区域,环路总长约7公里,面积约3.5平方公里。
改造时间
20xx至20xx年完成主要改造任务,20xx年完成收尾工程。启动时间为20xx年3月。
改造内容
1、地下设施
敷设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必设管网,电力、广电、电信、联通、长途传输等“五线”入地,超前预设专业管线,有条件的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沟。
2、道路交通设施
以路网通畅、路况完好率98%以上、设施齐全为目标建设。
①拓宽道路,打通卡脖子路段,调整干道开口,保证道路畅通。南大街、北马路等人流、车流密度大的街道,有计划地建设地下通道。
②搞好道路整修和养护管理,包括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沿石及相关设施完好率达标。
③安装、更新和维护路灯照明设施,使之与道路、街区配套完好。
④合理规划布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满足停车需求。停车场可采取室外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相结合的方法,新建住宅小区和大型建筑必须建设地下停车场,室外停车场宜呆用植草砖,建设绿色停车场。取消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停放各种车辆。
⑤新设、改造、完善公交车站点,包括布局、方式、站亭等,有条件地段建设港湾式站点。
⑥交通指挥设施和其它应设设施同时到位,主次干道和商住区,按规划要求更新和增设消防设施,随着五线入地,地上杆塔拔掉。
3、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及相关设施。
①对临建、违建及无改造价值的建筑物有计划地拆除后,按规划建设绿地、停车场、其他公用设施和房地产开发。
②对建筑质量尚好的建筑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改造,改造的内容包括整体或局部加层、住宅屋顶平玖坡、外墙装饰、门窗更换等。
③规范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灯箱广告、门头牌匾、商业橱窗,拆除过街天桥广告、路灯广告、屋顶广告和门窗外设防盗网帘等。
4居民小区。
①对改造范围内平房区、无抗震能力的简易楼房区,结合房地产开发实施改造,建设现代化居住小区。
②对上世纪七十年代及以后开发建设的、五年内不能开发建设的小区,有计划拆除楼前楼后简易小棚,还居民绿地和空间。
③对有保留价值的历史街区和优秀近代建筑,如奇山所、朝阳街、太平街等,实施维修维护,使之重现历史风貌。
④所有居民区都要实行绿化、硬化、路灯、环卫设施等配套,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5、环境及相关设施。
①绿化,做到点、线、面相结合。加大绿化面积,适当增设休闲广场和街心公园;主干道不能绿化的,要按季节摆放鲜花;商业店铺门前都要摆放鲜花;加大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绿量,做到多层屋顶置花、阳台摆花、墙体垂直绿化,立交桥、灯杆吊花等。
②在主干道两侧、广场、绿地等公共地段设雕塑小品,增设客座等供市民休息设施,改造现有电话亭、果皮箱、公厕等设施,开放沿街所有单位和网点洗手间。
③统一规划设计中心街区夜景灯光。在广场、绿地和开阔地段,集中设灯林等景点,在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设泛光灯、轮廓灯、霓虹灯等,各类商业网点设霓虹灯;根据各种景点的需要设各种配套装饰灯,使城市亮起来、美起来。
相关政策
旧城改造需大量资金投入,采取收益单位出资、按市场机制运作筹资和政府投资等多渠道解决。
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建设。道路、广场和地下通道等,以政府投资为主;专业管线由产权单位投资;改造建设后能盈利设施如停车场、公交站亭等,由盈利单位投资。
环境设施建设。向公众开放、供市民休憩的非盈利环境工程,如街心公园、灯光景点和雕塑、休息椅等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建筑物装饰灯光、牌匾和其它凡能落实责任单位的环境工程由单位投资。
建筑物改造。现有建筑改造后可以增加有效使用面积的,改造所需投资全部由产权单位负责。现有建筑改造后不能增加有效使用面积的,实行两种投资政策:一是产权单位有经济实力的,所需投资以产权单位为主;二是产权单位经济实力较弱的,所需投资政府予以适当补助。商业网点改造的,所需投资均由产权单位负责。凡能免收的费用予以免收。
建筑物拆除。拆除的建筑物按政策对产权单位予以补偿;拆除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按市场机制实施开发建设;拆除后建设绿地、广场、街心公园、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由中心街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组织实施;临建、违建无偿拆除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组织管理等工作。
环境艺术组:由市城管局牵头组成。负责改造范围内各类建筑物的灯光、广告、门头牌匾改造与整治,规划空间设置的灯光、小品等改造与整治,按规划组织实施。
建筑物整治组:由市建设局牵头组成。负责保留建筑物穿衣戴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办理各类开工手续,对保留建筑物穿衣戴帽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协调、监督与管理。
交通组:由市交通局、公安局牵头组成。负责交通设施建设的各类手续办理、组织建设与监督。
旧城改造方案3
为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攻坚年活动,改善城容城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正定县城市建设攻坚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府西街邮政局北侧、燕南路南侧进行旧城改造,为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我县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范围
北至燕南路,南至邮政局、常山路,东至府西街,西至文昌街。所有涉及到的被拆迁户一律全部拆迁。
二、拆迁政策
拆迁工作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原则,由正定镇负责动员拆迁和安置。拆迁评估由石家庄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根据正定县人民政府正政[20xx]18号文件有关规定予以评估。补偿、核定工作由正定镇政府负责。
三、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拆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法进行。
1、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即商品房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实行就地安置。
3、对所有被拆迁户,按照“谁先签定拆迁协议,谁优先在规定的安置楼内挑选楼房”的原则进行安置。
4、拆迁租赁房屋的对承租人给予搬倒费补偿,对经营门市从商的,按工商局注册从业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500元的停业损失。
5、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所拆正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所拆正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新房竣工验收为止。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计算,搬迁补助费按每平方米3元计算。
6、对被拆迁户的空调按200元/台、电话158元/部、有线电视100元/台给予补偿。
7、树木补偿,果树按每株10-200元计算,一般树木按10元-50元计算补偿。
8、对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就补偿安置或产权不清有争议达不成协议的,按照先拆除后解决纠纷的原则办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拆除前拆迁人应对被拆除房屋做好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拒绝拆迁的,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行拆除。
9、对积极支持,配合该项拆迁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0、严重阻碍拆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拆迁时间
20xx年8月3日--20xx年9月15日
正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积极配合,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拆迁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