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解释》主要内容是什么?
2017年《民诉法解释》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是司法机关处理民事纠纷案件的法律基础,随着我国司法领域发生的新变化,最高法也出台了相关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方便让各位解读以及补充细节。
一、关于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规定。
起诉是当事人参与民事诉讼,实现和维护其民事权利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诉权是当事人启动和推动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是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功能,也是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本质要求。
1、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保护起诉权,建立立案登记制。《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依法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一审、二审、再
审各个阶段申请撤诉行为;3、增加规定反诉构成的要件;
4、明确规定因重复起诉不予受理的判断标准;
5、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作出细化规定;
6、细化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适用条件、审理程序、审理方式以及救济途径等,以防止有关救济程序制度之间重复交叉,为当事人实现诉讼救济提供明确的途径指引,切实维护当事人、案外人、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既判力、严肃性和稳定性。
二、关于保障司法公开的规定。
审判公开是实现审判公正的重要保障。为落实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民诉法司法解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1、严格执行开庭审理规定,对二审、再审程序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予以限制;
2、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同时,作为与《民诉法司法解释》配套的成果,我们正在制定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全面梳理、规范民事诉讼涉及的法律文书,制定可操作性规则,以此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
3、规定申请查阅裁判文书的范围和方式。
三、关于规范证据的审查与运用的规定。
证据制度是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民诉法司法解释》主要对以下问题作出了新规定:
1、增加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规定,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
2、对逾期举证及其后果作出了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
3、增加关于法官组织质证、进行认证的规定,指引和规范法官组织质证、进行认证活动;
4、增加关于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的规定,要求法官公开对证据审查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此外,《民诉法司法解释》还对专家辅助人以及鉴定、勘验制度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由此可见,最高法颁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是对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细化,其在证据运用、当事人诉讼权利、司法公开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民诉法司法解释》的发布对于各级司法机关处理民事诉讼,维护司法公正都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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