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新政策
国内首部关于公租房建设与评价的地方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正式实施。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的目标任务,基本建立了以设计、建造、评价、运维为核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标准化体系,编制了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结合“十二五”时期公租房建设管理的实践,在2010年出台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基础上,今年编
制发布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地方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公租房设计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管理品质。标准在公租房人性化、精细化设计方面的特点突出。标准还创新性引入评价制度,以住区环境和建筑单体为主要评价对象,从住区环境、建筑单体及室内环境两大方面的15个分项进行判定,各项判定结果均为满足的,评价结果为合格,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不予交用。
该标准对公租房的住区环境、室内环境等设置了15大指标,只有全部达标才能交付使用,比如公租房500米内须有公交站、设置出租车等候点、应有非机动车停车位等等。
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分配对象很明确,主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收入处于中等偏下、既买不起商品房也不符合经适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夹心层”。对于这一群体来说,租住公租房安稳、放心,能够在城市里有一席之地,并且房租低,降低了生活成本,无疑可以提升幸福感。
不过,公租房虽好,近年来也没少被吐槽,个别地方甚至被“用脚投票”,造成空置浪费。为什么呢?因为不少公租房在选址、交通、配套等方面不尽如人意。比如位置偏远还能理解,有的不仅偏居一隅,还缺乏交通配套,让很多上班族“十动然拒”;有的光线不好,有的没有晾晒空间,有的施工质量有问题,说白了,虽然租金便宜,但“价廉得不物美”。
应该说,不同人对居住环境要求不同,公租房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也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需要。但是缺乏基本配置,居住基本需求不能充分满足,那也就“食之无味”,消减了这一惠民性政策的含金量。对此,北京的公租房标准值得借鉴,它从老年人、年轻人、残疾人等群体的需求出发,大到公交站点、老年人步行道、残疾人助力车的停车棚,小到橱柜、毛巾架、卫生纸架,事无巨细地给居住环境立规矩。可以说,这些标准抓住了公租房的“痛点”,能够让公租房“价廉”也更“物美”、更具魅力。
住有所居,从来都不只是片瓦遮身这么简单,还要针对住户需求在环境、交通等方面提供服务和配套。公租房也是如此,也要从需求出发,不断减少居住“痛点”、提高性价比,让有需求的群体住得更舒心。
一、按照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高度编制标准
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筑新八字方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作为公租房建设的指导方针,大力推进实施装配式建筑,倡导装配式装修,推广绿色节能环保产业化技术。按照首都“四个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将公租房标准制定放到“京津冀一体化协调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大局中进行考量,公共空间、设备设施、绿化覆盖等方面的标准得以全面提升。
二、把握公租房全寿命周期的广度编制标准
结合公租房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全寿命期的特点,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公租房的选址、布局、环境、功能空间、设备管线、性能评价等全方位进行合理规范,充分体现系统化、一体化等先进理念,视野广阔,内容全面。
三、挖掘公租房设计评价的深度编制标准
按照“十三五”时期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要以全面提升质量和管理为核心的要求,该标准在公租房人性化、精细化设计方面的特点突出。例如,标准高度关注老年人和年轻人的需求,从环境、户型上予以充分考虑,对百姓热切关注的阳台、晾晒空间、储藏空间,冰箱、洗衣机位置等的设置细节进行了规定要求。标准还创新性引入了评价制度,采用国际通行的建筑性能评价方法,以住区环境和建筑单体为主要评价对象,从住区环境、建筑单体及室内环境两大方面的15个分项进行判定,各项判定结果均为满足的,评价结果为合格,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不予交用。
公租房关系到北京市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保障民生和社会和谐,该标准的实施将为公租房的规划、建设以及运营维护等方面提供科学指导和监督,为公租房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标准保障, “十三五”时期,一批按照新标准建设的公租房将进入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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