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元与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的比较论文【推荐3篇】
双元与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的比较论文 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人才需求,双元与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逐渐成为当前讨论的焦点。本文将从教育理念、培养方式及职业发展等方面对双元与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比较。
首先,从教育理念的角度来看,双元职教人才培养模式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它注重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通过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职业发展需要。而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则更加侧重于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它通过与企业合作,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来培养学生,使学生能够更快地适应企业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其次,从培养方式的角度来看,双元职教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它强调学生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多种培养方式如项目学习、实践教学等,使学生能够全面发展。而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注重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它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将学生培养成符合企业需求的专业人才,使学生能够快速掌握所需的职业技能。
最后,从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双元职教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注重学生的职业规划和发展。它通过辅导、指导等方式,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发展路径,使学生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发展。而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注重学生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竞争力的培养。它通过与企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和实践经验,使学生更容易找到合适的职业。
综上所述,双元与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在教育理念、培养方式和职业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双元职教人才培养模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综合素质培养和职业规划发展;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注重企业用人需求,职业技能培养和就业能力提升。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教育需求和职业发展目标,选择适合的培养模式,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职业人才。
双元与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的比较论文 篇三
关于双元与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的比较论文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双元制”;“订单武”;比较;启示
论文摘要:“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中最富有特色的职业教育模式,通过和我国“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武的比较,可以看出两者在合同、培训主体、企业参与程度、师资水平、理论与实践结合程度、考核与资格认定方武和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从而为我国完善“订单式”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武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成为中国教育事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已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振兴经济、增强国力的战略选择。
一、“双元制”和“订单式”职教人才培养模式的含义及特征
1.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含义和特征
“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中最富有特色的职业教育模式,也是世界职业教育中企业和学校合作的典范,这种职业教育模式对提高德国劳动者的素质、产品的质量以及提升德国国民经济在国际上的持久竞争力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被誉为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双元制”教育模式,是指整个教育培训过程是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中进行,企业与学校联合举办职业教育,共同培养学生。企业一方为学生提供实践场所,学校一方为学生传授专业知识点与技能点。双元制培训的学生,具备双重身份:在企业是学徒工,在学校是学生。
“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有以下鲜明的特征: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企业的广泛参与、合理的设置课程、恰当地编写教材、教师素质比较高、严格的考核制度、健全的法令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等。
2.我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含义和特征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学校针对企业对人才的需要,与企业签订培养人才的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组织教学、签订学生就业订单,并在师资、技术、教学设备等办学条件方面合作,通过学校、企业两个教学地点进行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的一种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特征:校企双方签订用人和人才培养协议,企业参与制定、实施人才培养的计划,企业参与人才质量评估应以订单要求落实学生就业等。
二、“双元制”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异同比较
1.“双元制”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相同点
(1)二者都强调校企合作。“双元制”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都借鉴了合作教育理论,即把职业岗位的训练与学校课堂技术教学相结合,为各行各业造就一线操作人员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2)二者都是为企业培养实用型人才。“双元制”和“订单式”在培训过程中都注重在企业接受操作技能,大都以生产性劳动方式进行,这样学生在校期间就能获得实际工作经验,从而使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得到很大提高,毕业后能很快进入并适应职场的竞争。
(3)二者都要求教师是“双师型”教师。“双元制”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都要求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是能将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职业能力和态度融于教学当中的“双师型”教师。
(4)二者都根据岗位需求设定专业方向和培养规模。“双元制”和“订单式”在教学组织上都打破了传统的学科界限,二者都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岗位的需求变化来确定开设专业、培养规模、设计理论和实践教学计划、开发课程资源等,目的都是培养出具有很强社会适应性和岗位适应性的有用人才。
2.“双元制”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不同点
(1)合同差异。我国的“委托合同”和德国的“培训合同”有着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的签署方及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同、确定合同“标的”所依据的原则不同、履行合同的监督不同等。
(2)培训主体的差异。在我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下,职业学校是人才培养的主体,对学生的质量负有主要责任,企业是参与培养过程的合作伙伴。而在“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下,企业作为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企业是人才培养的主体,对学生的质量负有主要责任。
(3)企业参与程度的差异。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企业一元被视为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它承担了从招生到毕业及培训各个环节的主要任务。
而在我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当中,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不浓。在校企合作培训的过程中,是以职业学校为培训主体,企业缺乏一套完整的培训方案,对校企合作带给自己的经济利益很模糊,参与意识不浓。
(4)师资水平的差异。德国“双元制”培训模式下的教师须有很高的任职标准。普通文化课教师和专业理论课教师须通过国家两次统一考试,其中第一次考试通过后须参加3个月至1年的企业实习和1.5至2年的教学实习;实训教师则是已完成双元制职业教育并获得3至5年的企业实践,在获得“师傅”资格后才能成为实训教师。
我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教师没得过这么高的任职标准。据统计,目前我国职业学校专业理论课具有本科学历的仅有35%,大多数是为经过职业教育的师范教育,缺少“双师型”教师。而且地区差异明显,以陕西为例,“双师型”教师占专职教师的比例仅为9.51%。技术理论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 (5)理论与实践结合程度的差异。虽然“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都强调“能力本位”的训练,都把实践看得很重。但相比之下,德国“双元制”比我国“订单式”更看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从中德两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来看:德国通常为2:8或3:7,而我国则多为5:5或6:4;从教师结构看,理论教师与实践教师相比,德国为1:5而我国为5:1;从课程结构设置来看,德国突出实践课程的比重和地位,往往采用一些通俗易懂的教学方法,坚持让学生亲眼看、亲手做、亲身体验,而我国则突出理论课程的比重和地位,先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先理论后实际。
(6)考核、资格认定方式不同。德国有一套客观、公正、规范的考试考核体系,它由行会负责,按照《职业培训条例》的考试要求进行考核,而且采取考试与培训相分离的考试办法,从而保证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以及职业培训的高质量;中国的考试主要由合作教育的双方负责,缺乏统一的标准或行业标准,从而也就没有德国的双元制那样客观和权威。
(7)监督管理机制不同。德国联邦政府负责管理企业,而州政府负责管理职业教育学校,二者分工协作,既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又注重发挥企业、学校与行业的职能,并通过立法加以保证;我国的校企合作主要是以协议为媒介将企业与职业学校联系起来,培养方案由校企双方联合制定,由校企双方共同负责监控人才培养的质量。但是双方很难对培养过程、培养结果进行公正的监督和客观的评价,且教育行政部门对企业的约束力也很弱。
三、“双元制”对完善我国“订单式”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启示
1.学生应加强权利意识
在我国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中,委托合同的'签署双方是企业和学校,而作为受训主体的学生则不是签署者;有的则是学校、企业、学生签署的三方协议,但学生在签署协议的过程中按照老师说的去做,甚至连合同中写的内容都没搞明白就签字。学生应以平等的原则、作为签署者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签署培训合同,通过法律来保护和实施自己的权利。
2.加强社会对“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认识,特别是要发挥企业的积极性
我国目前虽然大力倡导“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但社会对其并不是很了解,企业的热情度并不是很高。因此,我们首先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措施,向学生和家长提供全面详细的招生信息,同时要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其次要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这方面可效仿德国“法律保障、机构保障和制度保障”的三方保障制度来提高企业的参与意识。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创建一流的职业教育,必须依靠一流的师资。德国有一批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双元制”人才培训模式下的职业教师大多是“双师型”的教师,不但有综合性大学毕业证书,还具有在企业工作的经历。而我国“教师队伍薄弱,难以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培养要求,特别是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尤为突出”的现状制约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我们应对专业教师放宽编制,放宽进入渠道;向社会、企业公开招聘专家、学者及高级技师来兼职学校实训教师,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为教师走“双师型”教师的道路创造条件,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和认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职业教育教师去西部和农村任教。
4.转变办学思想,明确办学定位和方向
职业教育就是要为国家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整个职业教育的评价标准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注重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1)教材编写。职业学校的教材编写一定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实训教材的编写一定要站在专业的最前沿,与生产实际紧密相连,与相关专业的市场接轨,同时要突出专业特色,渗透职业素质的培养;另外,教材的编写应由企业和学校联合完成,这样就能了解生产一线的第一手资料,随时更新已过时的内容,增加市场迫切需求的新知识,使学生毕业时能够适应企业的要求,有效防止教材脱离实际和知识陈旧的问题。
(2)依据市场需求为导向开设相关专业。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的学生之所以深受企业的欢迎,是因为职业学校是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设置专业,而我国职业学校所设置的专业和培养的人才与企业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脱节。一方面,企业急需的人才学校没有对应培养;另一方面,某些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就业有困难。
5.完善考核和资格认证制度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以严格、公正著称于世,严格、规范的考试制度使其证书具有很高的社会声誉,成为学生就业热门技术岗位的通行证。其考试内容由各工商会根据国家下发的各种职业有关培训条例,组织工会代表、教师和企业代表三方专家来共同确定;其考试过程也分很多步骤,学生需参加中间考试和结业考试,中间考试一般在学生学习了一年半以后进行,而结业考试则是在全部培训结束以后。全部考试都通过后学生可获得由工商会、学校、企业分别颁发的三张证书,学生可凭这三张证书被企业录用为正式员工。我们应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规范职业教育的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考核与资格证书体系来保证职业资格之间的相互认可,实行资格证书与学位证书并举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