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公证书样本【通用3篇】
联营合同公证书样本 篇一
联营合同公证书样本
公证书编号: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本公证书证明以下各方就联营事宜所达成的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乙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双方经友好协商,为了共同开展业务并实现互利共赢,决定联营合作。为了确保联营事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特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联营合同公证,特此发出本公证书。
一、联营目的
双方将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合理分配利润,并共同承担风险,实现业务的互补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联营期限
本联营合同的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三、联营事项
1.双方共同投资金额为XXXXX元,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股权,并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2.联营期间,双方共同经营经营范围为XXXX,具体经营计划和策略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
3.双方共同享有联营企业的利润,并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4.双方应共同承担联营企业的风险和责任,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损失共担和风险分担。
5.双方共同负责联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
四、联营企业的运营和监督
1.双方应设立联营企业的董事会,共同制定联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政策和决策,任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联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应定期向双方报告,并接受双方的监督和审计。
五、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证书依据双方自愿申请,公证员在公证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证明了双方签署的联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该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证员:XXX
联营合同公证书样本 篇二
联营合同公证书样本
公证书编号: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本公证书证明以下各方就联营事宜所达成的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乙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双方经友好协商,为了共同开展业务并实现互利共赢,决定联营合作。为了确保联营事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特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联营合同公证,特此发出本公证书。
一、联营目的
双方将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合理分配利润,并共同承担风险,实现业务的互补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联营期限
本联营合同的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三、联营事项
1.双方共同投资金额为XXXXX元,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股权,并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2.联营期间,双方共同经营经营范围为XXXX,具体经营计划和策略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
3.双方共同享有联营企业的利润,并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4.双方应共同承担联营企业的风险和责任,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损失共担和风险分担。
5.双方共同负责联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
四、联营企业的运营和监督
1.双方应设立联营企业的董事会,共同制定联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政策和决策,任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联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应定期向双方报告,并接受双方的监督和审计。
五、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证书依据双方自愿申请,公证员在公证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证明了双方签署的联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该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证员:XXX
联营合同公证书样本 篇三
联营合同公证书样本
【名称】:
【法规分类】:合同公证文书格式
【分类号】:htk032198605
【内容分类】: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00-00
【实施日期】:1986-00-00
【失效日期】:
【文号】:
【题注】:
全文
(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联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
×月×日注: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