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及其现实意义论文(通用3篇)
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及其现实意义论文 篇一
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深刻洞察和批判的基础。这一原理指出,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决定的。这一观点对于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本质和社会阶级矛盾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认为,商品是经济交换的基本单位,而商品的价值是由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也成为一种商品,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资本家使用这种劳动力来创造价值和利润。然而,资本家所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只是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则归资本家所有。这种剥削关系导致了社会阶级矛盾的加剧和激化,是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矛盾。
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的现实意义在于,它为我们认识和分析资本主义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首先,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帮助我们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其次,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阶级矛盾和剥削关系,为无产阶级的觉醒和解放提供了思想基础。此外,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也为我们认识和批判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不平等和不公正提供了理论指导。
然而,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和争议。首先,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发展已经超出了马克思的预期,现代经济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使得仅仅依靠劳动价值来解释商品价值变得困难。其次,市场供求关系和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商品的价格形成,因此劳动价值并不完全决定商品的实际交换价值。最后,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在实践中的应用也面临一些困难,如如何准确地衡量劳动时间和价值。
总之,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及其现实意义是我们理解和分析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工具。尽管存在一些争议和局限性,但它仍然为我们认识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提供了理论指导。在当代社会中,我们应该继续探索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及其现实意义论文 篇二
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及其现实意义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们认识和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两个方面探讨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的现实意义。
首先,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帮助我们认识和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根据这一原理,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的。这一观点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即劳动力的商品化和剩余价值的产生。通过分析商品价值的决定因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规律和特点。
其次,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阶级矛盾和剥削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资本家则使用劳动力来创造价值和利润。然而,资本家所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只是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则归资本家所有。这种剥削关系导致了社会阶级矛盾的加剧和激化,是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矛盾。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为我们认识和分析社会阶级矛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然而,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和争议。首先,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发展已经超出了马克思的预期,现代经济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使得仅仅依靠劳动价值来解释商品价值变得困难。其次,市场供求关系和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商品的价格形成,因此劳动价值并不完全决定商品的实际交换价值。最后,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在实践中的应用也面临一些困难,如如何准确地衡量劳动时间和价值。
综上所述,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及其现实意义是我们理解和分析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工具。尽管存在一些争议和局限性,但它仍然为我们认识和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和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当代社会中,我们应该继续深入研究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以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及其现实意义论文 篇三
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及其现实意义论文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运行模式
论文摘要: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项核心内容,它深刻揭示了两种不同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及它们在价值形成中所起的不同作用,阐明了这两种不同作用之间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关系。它也是判别不同经济运行模式是否真正高效的一条基本准则,对它的准确理解与运用,能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巨大的制度创新空间。
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项核心内容,它深刻揭示了两种不同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价值决定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并阐明了这两种不同作用之间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为正确认识这一原理在不同社会经济运行模式中所起的作用提供了一条基本的分析路径,最终使我们真正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模式的巨大优越性。
一、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的含义及其科学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商品价值的性质—即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的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川。马克思的这段话是对商品价值决定原理所作的最全面而又最准确的表述,马克思的这一原理表明,作为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生产某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另一方面是指生产社会必需总量的某类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关于这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还进一步作了具体阐述,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里讲的是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简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马克思又说:“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川马克思这里讲的就是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简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I),这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它们在各自的范围内对商品价值起着决定作用。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是从某一生产部门的角度出发,说明同一部门内多个不同商品生产者生产某种商品的单位使用价值所平均耗费的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I则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出发,说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为满足社会需要可以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必要比例量的劳动时间。这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于各自的特点决定了它们对商品价值所起的不同决定作用,彼此不能互相代替。单个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决定,这是很清楚的,但是不能认为社会必需总量的某类商品的价值仍然由必要劳动时间I决定,这是因为在一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制造一定量商品都需要一定量的社会劳动时间,这样一来,不同生产部门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也就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形成不同的比例量,至于怎样的比例量来分配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这就要求生产这类商品的社会劳动数量是否同社会用这类商品来满足需要的规模相适应。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川这就是说,劳动时间要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而且只有分配这样多,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因为“产品作为价值应该是社会劳动的化身”。只有按照社会需要生产一定量的产品,花费在这类产品中私人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由此可见,就生产一定量的某类商品来说,它的价值不可能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只能由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因为生产任何一定量的某类商品,只有花费必要比例量的劳动时间,才会形成这类商品的价值,否则其超过部分花费的劳动时间,即使从单个商品来看包含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由于总的劳动时间超过了必要的比例量,因而不会被社会所承认,当然也就不会形成价值,正如生产单个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会被社会承认也不会形成商品的价值一样。
所以,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其决定商品价值的前提下,都是商品价值形成的基础。商品生产的运动过程是商品价值创造和形成过程的统一,这两种劳动时间在商品生产运动过程中所起作用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整体与个别,虽然不能简单地说个别由整体决定,但也不能说总体是由个别决定的,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依据的条件是一致的,都是根据某一部门在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来确定,只是由于不同的角度和,范围,才分别表现为两种不同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果人为割裂这两种含义的必要劳动时间对价值决定的共同作用,只片面强调其中的一种,而忽视了另一种,势必会对全面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误导作用,同时对现实经济生活也将带来消极的影响。
二、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经济运行模式中的作用比较
在历史上,传统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中是在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之下建立起来的,这种思潮的核心主张是:经济自由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首要条件,只有获得了经济自由,完全用不着政府的指导或干预,每一个人对自我利益的追求就会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把资本和劳动分配于最有利于全社会的产业或行业。在这种经济运行模式中,每个企业获得经济自由,完全自主按照市场的要求安排组织生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作用可以得到充分发挥。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同一个生产部门内发生作用,它通过价值决定的过程,刺激商品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商品生产者积极追求技术进步和管理高效,节省劳动费用,目的是在同一部门生产竞争中,单位产品中所耗费的必要劳动时间最少,从而获取超额剩余价值。但是由于这种生产活动完全没有政府的指导和干预,从总体上来看,它们的生产是处于无政府状态之中。马克思的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揭示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再生产能够顺利进行的条件是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以及各个生产部门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否则社会再生产不可能顺利进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可以在整个社会发生作用,通过决定价值的过程,调节商品生产和流通,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部门的分配比例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相对平衡,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自觉发挥作用是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而在传统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中,生产对社会总劳动时间在各个部门的必要劳动时间按比例量分配,也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价值的决定作用却无能为力,其结果是资本主义企业的产品在某一个生产部门出现大量过剩,从而使它们的个别部门
劳动时间大大超过了该部门的必要劳动时间而形成不了价值,导致整个社会生产比例失调和经济危机的出现。经济危机通过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破坏和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使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平衡关系自发强制贯彻而实现的。可以说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必然对以极端的形式制约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与前者相反,社会主义国家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是在经典社会主义的原则设想影响下形成的,这种原则设想主要来自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在批判资本主义弊端的历史逻辑中,推导出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生产组织上实行计划经济,消除商品和市场,“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按照统一的总计划协调地安排自己的生产力。这种计划经济模式要求计划有比例的在各个生产部门安排社会总劳动时间的分配,资本主义国家所固有的那种个别企业有组织、有计划同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将被克服,在这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重要作用在生产活动中得到确认。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强调计划手段在配置资源中基础地位,否定商品生产和市场,在生产过程中更多的是强调指令性计划进行安排生产,国家对企业实行直接的计划管理,向企业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生产原料由主管部门供应,产品由商业、物资部门直接收购或调拨,资金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在这里企业成了管理部门的附属物,没有生产自主权,生产同一产品的不同部门不存在竞争,生产单个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失去了可比的基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企业因此失去了追求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的动力,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进取意识受到了严重地影响。虽然没有出现象经济危机那样急剧破坏社会生产力的情况,但社会经济总量增长缓慢,经济效益低下。可以说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比较隐蔽的方式制约着必要劳动时间。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发挥价值决定原理作用的最佳选择
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还是社会主义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由于只是片面强调了价值决定原理中的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决定作用,使价值决定原理的作用出现了畸形或消极的表现形式,给经济的健康运行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导致它们都成了缺乏社会效益的经济。而要使这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对价值产生决定作用,使价值决定原理的作用得到全面的体现,就必须重视市场与计划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模式就是这样一种最佳的选择模式。
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模式高度重视市场对经济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把市场机制引入社会经济生活中,从而使价值决定原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价值的决定作用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价值的决定作用告诉我们,生产同一种商品的各个生产者,无论生产单个商品的劳动消耗量怎样不同,在市场竞争中只能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标准,各个生产者的劳动消耗量,等于或低于这个标准的就会适当盈利或增加盈利,超过这个标准的就要发生亏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下,发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价值的决定作用,就会保证各个企业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各项费用开支,不断降低单位产品的劳动消耗,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得到不断提高,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模式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经济运行模式,由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使国家宏观调控能够建立在客观可行的基础之上,国家可以利用包括计划手段在内的各种宏观调控手段,有计划按比例地分配社会总劳动时间在各个生产部门的比例量,从而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I对价值的决定作用也能够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I对价值的决定作用告诉我们,每个生产部门生产一种商品的社会需求总量,都必须由社会总劳动中的必要比例量使用在该种商品上,因此,在一定期间内,社会要求生产的各种商品总量,各自都有社会总劳动分配给定的必要份额,从而就为各种商品总量的价值量由其决定的劳动消耗量规定了必要的数量界限。社会主义生产要讲究经济效益,就必须以尽量少的活劳动消耗和物质消耗生产出更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如果生产出来的产品不是社会需要的产品,那么生产得越多,浪费就越大。因此,仅从产品数量来判断是远远不够的,经济发展必须要求各生产部门的按比例协调,生产的每种产品必须以符合社会需要为标准来规定它的数量界限。只有把各种商品总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其单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统一起来,使各个生产部门在一定期间内保证生产一定数量的商品总量(既包括质量、花色品种,又包括符合社会需要的一定的数量极限),才符合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才能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而这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中宏观调控的基本任务。
总之,马克思价值决定原理为认识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模式的优越性提供了一条基本的分析路径,遵循这条路径,将有助于进一步探索和分析我国经济在转型期间所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制度创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