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的读后感【推荐6篇】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一

《围城》——寻找自由的迷茫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以幽默讽刺的笔调,描绘了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上海的知识分子的生活状态和心理困惑。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思考了人生的选择与自由的意义。

小说主要以男主角方鸿渐为线索展开,通过他的经历和思考,揭示了知识分子在传统道德观念和现代社会冲击下的迷茫。方鸿渐是一个被社会期待束缚的人,他被传统的家庭观念和社会的期望所笼罩,无法摆脱。他渴望自由,却又不知道自由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去追寻。

通过小说中的各个角色,作者巧妙地展示了不同人对自由的理解和追求。方鸿渐的朋友洛宾森是一个追求自由的人,他不被社会的规范所约束,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然而,他的自由并没有给他带来真正的幸福,反而让他感到孤独和无助。而方鸿渐的妻子李双双则是一个追求安稳和传统生活的人,她认为自由只会让人迷失自己,带来更多的痛苦。

小说中最令人难忘的是方鸿渐和悲剧女主角王夫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他们之间的关系充满了欲望、爱情和复杂的心理。王夫人是一个追求自由的人,她对方鸿渐的爱情是真挚的,但也受到了社会的束缚和自身的矛盾所限制。她在自由和责任之间徘徊,最终选择了痛苦的道路。方鸿渐则是一个渴望自由却又不敢追求的人,他害怕失去安稳和现有的生活,因此选择了逃避和妥协。

通过这些人物的塑造,作者告诉我们,自由不是简单的逃离束缚,而是在面对选择时能够真正洞察自己的内心,勇敢地做出决定。每个人对自由的理解和追求都有所不同,但都需要在责任和个人意愿之间找到平衡。

读完《围城》,我深深地反思了自己对自由的追求和人生的选择。每个人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选择和困惑,而这些选择和困惑,正是构成我们人生的一部分。我们需要通过思考和勇气来面对这些问题,并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轨迹和价值观,我们不能被别人的期待和规范所束缚,而是要勇敢地追求自己内心真正渴望的自由。

通过《围城》,我明白了自由不是一种简单的状态,而是一种内心的洞察和勇气。只有在面对选择时,我们能够真正洞察自己的内心,勇敢地做出决定,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自由。这让我更加坚定了追求自由的决心,同时也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和安稳。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三

  文章结尾写到:”我的第一本书实在应当写写,如果不写,我就枉读了这几十年的书,更枉写了这几十年的诗。人不能忘本。”

  读过本文,深深打动我们的却不仅仅是关于第一本书的“故事”,而是与书有关或由书引发的父子之间、同学之间那浓浓的真挚的情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遥远的乡村荒寒、苍凉的生活境况和作者对生活那份独特的感受。

  没有课本的乔元贞却考了第一名,父亲也认为他比“我”有出息,作者在文章的结尾处还特意补述了乔元贞的一生的“出息”:“他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这算得什么“出息”呢?

  没有课本的乔元贞考了第一名,说明他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父亲以他教师的经验感觉得出,这样的孩子是能成器的,但是“我”拿回那半本书让父亲装订完整时,他哭着对“我”说,他不能再上学了。这样,那半本书或者说父亲为他装订的那本书,就“是他一生惟一的一本书”了。而“我”后来到条件好一些的学校上学(再后来,“我”读了中学,读了大学,成了诗人)。而乔元贞这样一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在最需要学习的时候失学了,人生成长的第一个阶梯就这样永远失去了,再加上当地文化、经济的极度贫困和落后,一辈子只能在生存的底线上挣扎,还能有什么发展可言呢?还能有多大“出息”?在这里,我们可以用一句时髦的话概括一下:“知识改变命运”。但是,谁能给“他”以知识呢?这就促使我们更深入的思考了。

  总之,作者对那个时代的苦难进行着辛酸的“诉说”,对苦难生活中小伙伴们寄予深切的同情,也让读者从乔元贞的命运中严肃思考着生活与人生。

  回想过去,多少孩子因为贫困,从来没有进过校门;多少孩子被迫中途退学;不是因为他们天生愚钝,而是因为他们从小就没有读书的机会。所谓的“出息”似乎只有有钱人家的孩子才可以实现。多少人才被埋没,多少孩子因不能读书而终生落魄。这不能不引起人思考。作者的心情是沉重的,读者的心情也更沉重,更重要的是,今天的学生读到此文,更应好好的想想,你们都是幸运儿!乔元贞的命运如果在今天的孩子身上重现,那简直就是罪过!读书吧,孩子!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四

  美国教育学家埃德加·戴尔研究出的“学习金字塔”表明,阅读能够记住学习内容的10%;而通过做报告等亲身体验能够记住90%,因此思考和实干才是最有效的学习方式。

  这和目前我们所接触的主流学习方式是很不同的,单纯的阅读,恰恰是信息留存率最低的,其优点仅是信息获取的速度和数量。

  在《如何阅读一本书》中,作者莫提默·J·艾德勒指出,“所谓吸收资讯,就只是知道某件事发生了。”然而,知道某件事发生,并不是我们读书的本质目的。我们会停留于自己已经拥有了这段知识的错觉之中,并未加入任何自己的斟酌、取舍和判断。而且,即使我们已经多次阅读,也无法在脑袋中留下过多的印记。我想,有过相关阅读经验的人,都会了解这种情况。

  分享一个我的懒人笔记法:关键点截图→关键字标注→回忆召回。这个方法花费时间极少,使用方便,具体方法如下:

  阅读电子书或纸质书时,遇到陌生的知识点、新颖的观点、论证过程等,在看书的间隙:

  ①使用手机截图(电子书)或拍照(实体书),注意图片需要包含页码

  ②截图后可以标记简介概要的关键词,传输到微信“文件传输助手”便于记忆和查找

  ③在需要时,不需要去找大段完整的阐述和论证。而是通过查找关键字或翻看图片,成为这一部分知识点有效的触发键,主动召回记忆,这样理解会更深刻。主动召回,意味着记忆和理解的加固。

  如果仅仅停留在重新阅读段落之上,不过是重新吸收了作者所介绍的知识和观点,不假思索地“吸收资讯”,是低效的读书。而关键词或关键图片的有效信息查找,会真正做到对此段内容的融会贯通。材料和观点,会在需要用到的时候呈现或调用,做到灵活运用。在标注出关键词,读后感以及此段观点、素材以及可做何种思考之后,一切交付于大脑,它自会建构出错综复杂的思维网络。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对每一处观点认真思考,主动建构出关联性。如果单纯做笔记,停留在记忆的层面,而不是被启发、主动理解的层面,读的书也不会被真正理解和使用。

  相对单纯的看书,更立体的学习方式能够帮助我们获得更大的长远收益。读书是学习,思考也是学习。读书的目的是学以致用。思考的目的是学以自审。读书是一个吸取精华、丢弃糟粕的过程,而做笔记、思考、实践是巩固这些精华的方法,也即是真正做到知行合一的途径。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五

  很庆幸能读到这本书,它刷新了我对读书的认识。以前我是为了学习新知识,为了享受读书的乐趣,甚至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好学而去读书,实在是太肤浅了。

  这本书给了我全新的认识,奥野觉得读书应该是为了与书作者的思想进行交流,了解他的想法,促进自身的思考,从而吸收精华,为自身所用,提升自己的思想和水平。要认真消化书中的内容,使之对自己有益。

  有了这个目的,所以才有了选书、标记、笔记、书评、重读这一系列的过程和注意事项,由此才有了这本书的出版。书名中的“有效阅读”是全书的精髓!此书文字简单,通俗易懂,比大名鼎鼎的《如何阅读一本书》更适合初步学习阅读方法的学者。

  我以前觉得专门花时间做笔记,写书评,太耗时间了,而且这个过程不那么轻松愉快,所以一直都没花什么精力去做这个。但是,恰恰是这些耗时、烧脑的事,反而更能促使我们思考和成长。

  做笔记,写书评,正好是一个重新消化吸收、检索知识的过程,它促使我们提炼精华,深入思考,形成新的深层认知,从而改变原有的思维和行为,促进生活的变化。

  浪费时间不算什么,但请不要浪费生命!

  书中一个故事,原本只需要短时间就可以建好的房子,花了2年才完工。从客观角度看,确实浪费了很多时间。但是过程中,主人对房子的建造过程投注了更多的时间和心血,和工人们有更多的相处和互动,而且自己的其他事情并未因此而耽搁。这些浪费在房子建成的那一天,化作了更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这些记忆将成为房子的宝贵的精神价值。虽然浪费了很多时间,但并没有浪费生命!

  读书后的消耗和吸收,看似浪费时间,但并未浪费生命啊。对书籍的精炼、思考和输出,正好是知识重组、迭代的过程,它会把作者的思想,一点点的转化成自己的东西,促进自身的改变和成长。

  记得有一个补钙的广告,补品不光要营养成分充足,更重要的是能被身体消化和吸收。要不然有再多的营养,只是从身体里过一道便离去,也是没有意义。看书也是一样,重要的不是接触了多少新知识,而是消化和吸收了多少新知识。

  从现在开始,认知消化读过的每一本书,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很期待后面读书的收获呢!

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最近邻居阿姨送了我一本书,书名是《亲爱的笨笨猪》。我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地读了一遍,真是受益匪浅。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为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因此却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退了想来吃掉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让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为了让老鼠改掉好吃懒做的坏毛病,他鼓励老鼠去啃书,轻而易举地就把老鼠的脑袋给换了……笨笨猪虽然很笨,但是他通过各种方法帮助了别人,给他人带来了快乐。在给别人带来快乐的同时,自己也从中得到了快乐。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乐于帮助别人,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也让自己享受生活的幸福。“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一个像笨笨猪一样乐于助人的小朋友!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

  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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