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精简3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一
《乡土中国》是目前中国文化学界的一部重要著作,它详细地描绘了中国农村社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读完这本书,我深感作者对中国乡土社会的深入研究和细致观察,以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本文将重点从人文关怀、现实问题和历史意义三个方面来谈谈我的读后感。
首先,我被作者对乡土社会的人文关怀所打动。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和深入访谈,真实地描绘了中国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他关注农民的生活状况、思想观念、习俗传统等,真正站在农民的角度来观察和理解。通过他的描述,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农民的尊重和关怀,使我更加珍视和尊重农民这个基层群体。
其次,作者在书中详细地分析了中国乡土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他提到了农村贫困、教育落后、医疗条件不佳等一系列热点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剖析,作者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促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读完这些章节,我对中国乡村的困境和挑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更加关注乡村建设和农民福利问题。
最后,我认为《乡土中国》在历史意义上具有重要的价值。通过对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深入研究,作者揭示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点和演变过程,使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他也指出了中国乡村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为我们思考中国农村现代化的路径和方向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总之,《乡土中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通过对中国乡土社会的深入观察和分析,以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使我对中国农村社会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学术研究的著作,更是一部关怀农民、关注乡村的人文之作。我相信这本书将继续影响和启发更多的人,推动中国乡村的发展和进步。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二
《乡土中国》是一本令人深思的书。作者通过对中国农村社会的深入观察和研究,揭示了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特点和演变过程,以及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挑战和困境。读完这本书,我对中国农村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首先,我被书中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历史发展的描述所震撼。作者通过对各个时期的农村社会进行细致的考察和分析,展示了中国农村社会从封建社会到现代化社会的巨大变迁。他指出了农村社会在这个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使我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历史进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其次,书中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讨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通过对农民的思想观念、习俗传统等方面的考察,揭示了中国农村社会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他认为传统文化是中国农村社会的精神支柱,也是中国农村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独特贡献。这些观点让我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同。
最后,书中对中国农村现实问题的分析引起了我的关注。作者提到了农村贫困、教育落后、医疗条件不佳等一系列问题,使我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现状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造成了阻碍,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来解决。读完这些章节,我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现实问题有了更多的思考和关注。
总之,读完《乡土中国》让我对中国农村社会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作者通过对农村社会的深入观察和研究,揭示了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特点和演变过程,以及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挑战和困境。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学术研究的著作,更是一部关怀农民、关注乡村的人文之作。我相信这本书将继续影响和启发更多的人,推动中国乡村的发展和进步。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三
《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