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全国助残日的由来(经典3篇)
5月17日全国助残日的由来 篇一
5月17日全国助残日的由来
每年的5月17日,是我国的全国助残日。这一天,被确定为全国助残日,是为了倡导社会关爱残疾人,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那么,5月17日全国助残日的由来是什么呢?
全国助残日的由来可以追溯到上世纪20年代,那时正是中国社会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由于战乱和社会动荡,许多人失去了家园和生活来源,其中还包括许多残疾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残疾人的生活非常艰难,他们面临着就业困难、教育机会有限以及社会融入的屏障。
为了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1922年,中国聋哑人士代表鲁迅、聋哑人士陈启泰和盲人士代表郭沫若等人联合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救助运动。他们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对残疾人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和物资,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
这场救助运动在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人们纷纷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到救助活动中。同时,也有一些知名人士积极参与进来,如鲁迅、郭沫若等著名的文化名人都亲自参与到救助工作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救助运动逐渐演变成了一个全民参与的活动,形成了全国性的助残运动。为了更好地推动助残事业的发展,1987年,中国政府将5月17日确定为全国助残日,并将这一天作为全民关注残疾人的重要节点。
全国助残日的确定,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了残疾人的困境和需求,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每年的5月17日,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都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助残行动,向社会传递关爱和帮助的信息。
在全国助残日这一天,许多人会通过捐款、志愿服务、参观康复中心等方式,积极参与到助残活动中。这些活动不仅有助于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还能够提高社会对残疾人权益的认识和保障。
全国助残日的由来,源于一场为改善残疾人生活而发起的救助运动。通过这场运动的推动,我们能够更好地关注和关爱残疾人,为他们创造更加友善和包容的社会环境。
5月17日全国助残日的由来 篇二
5月17日全国助残日的由来
全国助残日是我国每年的5月17日,这一天被确定为全国助残日,旨在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和关爱,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那么,5月17日全国助残日的由来是什么呢?
全国助残日的由来可以追溯到上世纪20年代初,那时正是中国社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和困难。许多人失去了家园和生活来源,其中包括许多残疾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残疾人的生活非常艰难,他们面临着就业困难、教育机会有限以及社会融入的屏障。
为了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1922年,中国聋哑人士代表鲁迅、聋哑人士陈启泰和盲人士代表郭沫若等人联合发起了一场救助运动。他们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对残疾人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和物资,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
这场救助运动在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人们纷纷响应号召,积极参与到救助活动中。同时,也有一些知名人士积极参与进来,如鲁迅、郭沫若等著名的文化名人都亲自参与到救助工作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救助运动逐渐演变成了一个全民参与的活动,形成了全国性的助残运动。为了更好地推动助残事业的发展,1987年,中国政府将5月17日确定为全国助残日,并将这一天作为全民关注残疾人的重要节点。
全国助残日的确定,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了残疾人的困境和需求,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每年的5月17日,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都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助残行动,向社会传递关爱和帮助的信息。
在全国助残日这一天,许多人会通过捐款、志愿服务、参观康复中心等方式,积极参与到助残活动中。这些活动不仅有助于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还能够提高社会对残疾人权益的认识和保障。
全国助残日的由来,源于一场为改善残疾人生活而发起的救助运动。通过这场运动的推动,我们能够更好地关注和关爱残疾人,为他们创造更加友善和包容的社会环境。
5月17日全国助残日的由来 篇三
5月17日全国助残日的由来
2015年5月17日是中国第25个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是“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以下是中国助残日的由来:
1990年12月28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所以今年的 5月17日,就是本周日,是第二十五次法定“中国助残日”。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者。残疾人问题不仅涉及到他们自身,同时关系到他们的家庭,近亿万人的亲属,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发展,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由于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残疾人受教育的机会少,劳动就业率低,缺乏必要的康复条件,生活水平也低于社会的平均水平。他们在教育、劳动、生活等方面所遇到的困难,比健全人要大得多。他们是我们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他们渴望与健全人一样享受人生,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我国的残疾人,同样具备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英雄气概,艰苦奋斗、任劳任怨的传统美德。在我国的残疾人群体中涌现出了“中国的保尔.柯察金”吴运铎、“草原英雄小姐妹”玉荣,新时代的卓越青年张海迪、战斗英雄史光柱、“钢铁战士”刘琦等一批身残志不残,自强不息、发愤拼搏的先进人物。更有大批的残疾人,克服种种困难,在平凡的岗位上从事着力所能及的劳动。他们以残疾的躯体,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奋斗,为祖国、为人民做出了贡献。
生活带给残疾人诸多的不幸,在他们的前进道路上有着千难万阻,有些困难还不是单凭自身的努力所能战胜的。他们的奋斗和追求,需要人们的理解和尊重,国家的特别扶助。中华民族向来有扶危救难的传统美德。但是,在我国,残疾人生命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还不那么尽如人意,歧视、虐待、遗弃、侮辱残疾人的事件还屡有发生。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残疾人保障法》以国家惫志重申:残疾人,作为公民,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作为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国家给予特别扶助,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减轻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把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为重要内容的助残活动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这无疑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是要唤起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普及人道主义教育;同时充分显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和努力为社会做贡献的精神风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也是为了普及《残疾人保障法》,使广大群众树立起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意识到关心、帮助残疾人不仅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还是促使民政、司法、教育、文化、卫生及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检查和推进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推进残疾人教育、康复、就业、文化、福利、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等多项工作的开展。让全社会一起来关注、关爱残疾人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