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优选6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告XXX,特此向贵庭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我在此明确表示,对于本案所涉及的管辖权问题,我坚决持有异议,并请求贵庭对此进行审查和裁决。
首先,根据我所了解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应属于B地法院的管辖范围。然而,原告却将本案提交至A地法院进行审理。据我了解,原告之所以选择A地法院,是因为他与该法院的关系更加密切,存在利益关联。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将案件提交至A地法院的合理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案件应当提交给与案件有实质性联系的法院审理。而事实上,本案与B地法院的联系更加密切,因为事件发生地、相关证据和证人都位于B地。因此,将案件提交至A地法院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且将给本案的审理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和不便。
其次,根据我所了解的案情,原告与我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民事案件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我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即为B地法院。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应当由B地法院管辖。如果将案件提交至A地法院进行审理,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给我造成了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最后,我希望贵庭能够认真审查本案的管辖权问题,并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决。我坚信,只有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才能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谢谢贵庭的审查和支持。
此致
被告 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XXX,特此向贵庭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我在此明确表示,对于本案所涉及的管辖权问题,我坚决持有异议,并请求贵庭对此进行审查和裁决。
首先,根据我所了解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应属于A地法院的管辖范围。然而,被告却将本案提交至B地法院进行审理。据我了解,被告之所以选择B地法院,是因为他与该法院的关系更加密切,存在利益关联。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将案件提交至B地法院的合理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案件应当提交给与案件有实质性联系的法院审理。而事实上,本案与A地法院的联系更加密切,因为事件发生地、相关证据和证人都位于A地。因此,将案件提交至B地法院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且将给本案的审理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和不便。
其次,根据我所了解的案情,本案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民事案件应当由原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我所在地即为A地,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应当由A地法院管辖。如果将案件提交至B地法院进行审理,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给我造成了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最后,我希望贵庭能够认真审查本案的管辖权问题,并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决。我坚信,只有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才能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谢谢贵庭的审查和支持。
此致
原告 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三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66年6月3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路XX号
电话:1874993xxxx。
被申请人:高某,男,1955年10月17日出生,住XX区XX镇XX村XX组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于20XX年11月30日将原告高xx诉被告王x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王xx母亲住所,随即王xx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王xx,王xx于20XX年12月5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20XX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生活和居住,离开住所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由经常居住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被申请人高xx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省濮阳市,随即在濮阳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则,应当由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王xx经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2月20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四
申请人:H市A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被申请人:H市B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香港A公司与香港B公司签订的。2005年11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的。诉争合同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香港B公司支付给香港A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
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此合同以香港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贵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H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H市A公司
20xx年x 月x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五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12】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09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09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六
申请人:杨某地址: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
张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20XX)X民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张某与杨某系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于1998年XX月2日同居生活,1999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2005年张某和杨某到广东省打工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广东省是申请人杨某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某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广东省,并非重庆合川区。据此,贵院受理张某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张某诉申请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广东省法院审理。
此致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杨某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