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江有汜》
诗经《江有汜》
《江有汜》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译文
大江自有分流水。这个人儿回故里,不肯带我一同去。不肯带我一同去,将来懊悔来不及!
大江自有洲边水,这个人儿回故里,不再相聚便离去。不再相聚便离去,将来忧伤定不已!
大江自有分叉水,这个人儿回故里,不见一面就离去。不见一面就离去,将来号哭有何益!
注释
⑴汜(sì四):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
⑵归:嫁。
⑶不我以:不用我。
⑷渚(zhǔ主):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称渚。”
⑸不我与:不与我。
⑹处:忧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处’,假借为‘癙’,实为‘鼠’”《诗经·小雅·雨无正》“鼠思泣血”,鼠思,忧思也。
⑺沱(tuó驼):江水的支流。
⑻过:至也。一说度。
⑼啸:一说蹙口出声,以抒愤懑之气,一说号哭。啸歌:闻一多《诗经通义》“啸歌者,即号哭。谓哭而有言,其言又有节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