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招聘优秀教师266名【精选3篇】
贵州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招聘优秀教师266名 篇一
贵州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一直致力于提升教育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为了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云岩区教育局决定招聘266名优秀教师,为学校注入新的活力和力量。
作为贵阳市的一个重要区域,云岩区拥有良好的教育基础和发展潜力。教育局的招聘活动吸引了众多教育工作者的关注,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这次招聘活动旨在选拔具有专业素养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注入新的动力。通过引进更多的优秀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云岩区教育局注重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希望招聘到既有教学经验又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教师。招聘条件包括:拥有相关教育专业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等。同时,教育局还将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和教师的特长、专业方向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
这次招聘活动将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也为学校招募到更多优秀的教师,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相信通过这次招聘活动,云岩区的教育事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学校的教学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师生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贵州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招聘优秀教师266名 篇二
贵州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近日宣布招聘266名优秀教师,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这一招聘活动旨在完善学校的师资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作为教育局的重要举措,这次招聘活动吸引了众多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和积极响应。云岩区教育局将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优秀教师,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这次招聘活动将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华和专业能力的机会,也将为学校招募到更多优秀的教师,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教育局在招聘条件上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希望招募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突出的优秀教师。招聘条件包括:拥有相关教育专业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等。同时,教育局还将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和教师的特长、专业方向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
这次招聘活动将为云岩区的教育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将为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持。相信通过这次招聘活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师生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希望更多优秀的教育工作者能够加入到云岩区的教育事业中,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贵州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招聘优秀教师266名 篇三
2012年贵州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招聘优秀教师266名
为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云岩区属学校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
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云岩区2012年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云岩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266人,详见《贵阳市云岩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报考岗位
所需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和相应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副高职称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到40岁以下(1972年8月9日以后出生的)。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其它情况。
7、须具有相应学历、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2年8月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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