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实施办法【优秀3篇】
成都市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实施办法 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不断增加,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实施办法》,以支持和鼓励更多学生选择中等职业教育。
首先,该实施办法明确了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发放对象。中等职业教育券将主要面向成都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以及现有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这样一来,可以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发放对象覆盖面广,更多有意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受益。
其次,该实施办法规定了中等职业教育券的金额和发放方式。中等职业教育券的金额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业表现等因素确定,力求做到公平、公正。此外,中等职业教育券将通过电子形式发放,方便学生使用和管理,也减少了纸质券的管理成本和环境压力。
最后,该实施办法还明确了中等职业教育券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券在成都市内的指定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学习,也可以在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同时,中等职业教育券的使用需遵守相关规定,不能超出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学生受教育的质量。
总的来说,《成都市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这一政策,将有更多的学生选择中等职业教育,提升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和质量,也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技术人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成都市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实施办法 篇二
随着《成都市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实施办法》的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也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首先,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发放将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普及。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中等职业教育券,可以降低学习成本,鼓励更多学生选择中等职业教育,提升中等职业教育的受教育率和普及率。这对于缓解当前普通高中学生过剩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足的矛盾,实现学生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具有积极的意义。
其次,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发放将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券的金额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业表现等因素确定,这有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动力和积极性。同时,中等职业教育券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也有利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市场,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声誉。
最后,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发放将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的对接。通过中等职业教育券的使用,学生可以在指定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相关技能,也可以在培训机构接受相关技能培训,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就业岗位的变化。这有利于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技术人才,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综上所述,《成都市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实施办法》的实施对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一政策,将有更多的学生选择中等职业教育,提升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和质量,也为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做出了贡献。希望这一政策能够得到广泛认可和支持,为中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成都市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实施办法 篇三
成教[2009]72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推进省、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委办(2009)21号)精神,实现我市有意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应学尽学,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券,现提出如下办法。
一、实施对象
户籍在成都市19个区(市)县和高新区,就读成都区域内具有招生资格、收取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学生。
二、实施办法
1、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券用于对实施对象应缴学费的补助,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扣除学生所持中等职业教育券的面值收取学费。
2、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学制为三年,政府对第一和第二学年的成都户籍在校学生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券的补助,每位学生累计享受两次。第三学年主要为综合实习,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第三学年学费和生活费用。
3、凡符合“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享受除中等职业教育券所抵扣学费之外的帮困助学政策。
三、中等职业教育券面值
中等职业教育券的面值为每券1200元,学生据此券抵扣学费。今后,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中等职业教育券面值标准,最终实现基本免费的中等职业教育。
四、经费分担办法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券所需经费按以下办法分担:
1、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邛崃等五个重灾区县(市),按市、县(市)8:2比例分担。
2、金堂县按市、县(市)7:3比例分担。
3、新津、蒲江、青白江等三区县按市、区县5:5比例分担。
4、温江、郫县、双流、龙泉、新都和五城区及高新区由区县自行承担。
五、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及使用
1、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新生:愿意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成都户籍学生于中考结束后(7月1日至7月30日)登录成都市招办的成都招生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dzk.com),同时打印中考成绩和成都市中等职业教育券,凭本人户口原件、中等职业教育券和中考成绩单到户口所在区(市)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户籍并加盖公章,生效后到学校报到注册。
2、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学生: 由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上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券发放信息库的资料统一打印和发放第二学年的中等职业教育券,学生凭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户口原件,在每年七月回户口所在地区(市)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户籍并加盖公章,生效后到学校报到注册。
六、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兑付和结算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取并审核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收取的中等职业教育券,填列基础数据报表后,连同中等职业教育券由成都市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统一回收、审核;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收取的中等职业教育券由市教育局委托成都市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统一回收、审核。成都市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汇总提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券基础数据报表(
另行制定),并报成都市职教联席会办公室审批后,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统一与各区(市)县财政局结算并按规定拨付。
七、中等职业教育券的管理
中等职业教育券采取实名制发放管理,限申领者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八、收取中等职业教育券学校资格的确定
每年初,中等职业学校分别向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成都市职教联席会办公室审核。经审核确定的具有收取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学校名单及专业设置情况,由成都市职教联席会办公室集中向社会公布。
九、保证措施
1、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宣传、发放、实施和监督工作,做到方案
具体、责任明确、措施落实、学生知晓、家长明白、社会支持。
2、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学校的考核评估和学籍管理。
3、市教育、劳动、审计、监察、市财政等部门对中等职业教育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政府补贴经费专款专用,不被截留、挪用和挤占。
4、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确保学生不流失并接受规范合格的中等职业教育。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