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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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明光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篇三
安徽省明光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中国大学网 )字体大小:tT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9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和对象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社会类教师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生)。社会类教师应是明光户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报考条件且于2008年12月31日前聘用现仍在明光市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上的非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三)除社会类教师,其他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四)学历和资格条件。
1、高中岗位应聘者应具备当年高考录取到高校时分数达二本线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明光中学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当年高考录取到高校时分数须达一本线,通过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录取的二本以上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可应聘职高岗位)。
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普通高中岗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职高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被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初中岗位应聘者应具备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小学岗位应聘者应具备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幼儿园岗位应聘者应是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五)学用一致,专业对口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明光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明光电教网站、各校宣传栏公告,实行条件、程序、岗位设置、标准、结果公开。
(二)报名
1、2010年7月12日―― 21日(上午8时-12时,下午3时-6时,双休日正常上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咨询电话:8151525,8153630。
2、暂未拿到毕业证书的2010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经学校验印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待聘用时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社会类教师须提供任教学校证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报考高中岗位的须提供当年高考分数和省高考分数线,高考分数以当地县招办打印并盖章的分数单为准,高考分数线以省编印的高考指导为准。通过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录取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招生部门分数单等),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须提供证书或省教育厅文件。
3、提交近期一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四张(反面注明报考学段、学科、姓名),缴笔试费用。
4、每人按专业限报一个岗位。
5、2010年7月24日8时-18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领取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6、报考人数不得少于岗位指标数2倍,不足2倍的,按比例核定招聘指标。
报名时,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1)时间:2010年7月25日。
上午9:00-11:00《教育学》《心理学》
下午3:00-5:00《专业课》
(2)地点:见准考证
(3)分值:专业课占80%,教育学、心理学各占10%。
(4)内容:普通高中、职高岗位考本科层次教材;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考专科层次教材。本次考试委托外地有关单位命题、制卷、阅卷、评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5)笔试费每科45元,三科共135元(皖价费[2006]226号文)。
2、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按1︰ 2的比例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时间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上课的形式,重点考察参考人员的教学水平,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仪表。总分100分,相同岗位上同一节内容,现场由专家评委指定上课科目,现场抽签确定上课顺序。
(3)面试内容
普通高中和职高为高一下学期教材,初中为初一下学期教材,小学为三年级下学期教材,如学科不在此年级开设,依次为高一年级下学期教材。幼儿园为中班所教教材。
(4)面试费80元(皖价费[2006]226号文)。
3、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加分因素
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双优生)加5分。
(四)体检
总成绩累加公示后,按招聘岗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人员名单经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进行政审,凡因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聘用办法
1、政审合格,向社会公示七天无异议者予以聘用,按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在学科指标范围内填报志愿,选择学校。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2、本次招聘的教师试用期一年。由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由教育局报市编委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监督
招聘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和取消招聘资格。
监督电话
监察局举报中心8022013,教育局监察科8158442
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10年明光市招聘教师指标分配。
明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O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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