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最新6篇)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 篇一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增多,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
首先,我们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编写金融消费指南等方式,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帮助消费者了解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则和常见的金融产品,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其次,我们将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确保消费者的投诉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和解决。建立健全的投诉受理系统,加强对金融机构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同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例的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三,我们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合规经营,严禁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最后,我们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金融消费者的需求和诉求。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通过以上一系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 篇二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
首先,我们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和义务,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护。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合规经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们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的金融消费者组织网络。通过培育和支持金融消费者组织,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维权等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权益。
第三,我们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最后,我们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金融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共同研究和解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一系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透明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市场的整体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 篇三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xx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20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 篇四
(一)活动主题:
共建安全,共创和谐
(二)活动目的:
响应国家质检总局号召,深化20xx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影响力,切实为广大消费者做好咨询维权工作及各项宣传工作,为企业创造面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契机,搭建良好品牌信誉质量宣传推广平台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日
(四)活动性质:
政府性质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五)活动地点:
北京王府井大型商业区
(六)活动形式:
“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现场设置主席台、拱门、条幅、宣传手册发放台以烘托气氛,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东城区技术监督局、中国质检报刊社等领导到场,主持“‘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并在开幕仪式后在企业展区巡回视察。同时,现场将由中央电视台、中国质量报等国家和地方级相关媒体到场报导。
质检系统、企业图片展示区:现场开辟图片展示专区,设置在步行街两侧,由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报》拟定相关主题,参展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设计。为参展企业提供展示质量信誉风采的良好展示形式。
企业展示专区:活动现场设置标准活动展位,参展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布展。
消费咨询维权专区:国家及北京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加活动,并为消费者作现场咨询检验。
(七)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中国质检报刊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单位:待定
支持单位: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活动企业及媒体
(八)活动流程:
am9:00—10:00活动展示区开放、企业区开放、活动预热
am10:00—10:30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
am10:30—pm12:00领导现场视察、宣传咨询活动及企业展览展示
(九)企业参加方式:
(1)参展企业条件:名牌及大中型质量优秀产品企业
(2)企业宣传方式:
企业可参加中国质量报315宣传专刊
企业可免费参加此次王府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并获得现场展位1个,尺寸为3*2米,展期半天
企业可免费获得图片展区展板一块,主题由中国质量报拟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计
企业可成为“中国产品质量投诉网”会员单位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 篇五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东兴区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4日-15日
四、活动地点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五、活动组织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六、活动内容
(一)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八、活动要求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21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组织各方面力量,在“3·15”活动当天,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市场,贴近消费者,采取设置咨询点,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印发有关法律法规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3·15”活动情况,大力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