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通用6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篇一
在现代社会中,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确保企业和员工能够在工作中充分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许多企业都实施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这个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是指企业通过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上,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要求,以此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这个制度的核心是责任,通过明确责任的界定,使得每个人都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以及应该如何做。
首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能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企业能够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企业的整体管理体系中,使管理人员能够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时,责任制度的实施也能够促使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其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能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企业中,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何疏忽大意或不负责任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通过实施责任制度,企业能够明确每个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使得每个员工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主动地采取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责任制度也能够追究责任,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制度的行为进行惩处,从而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最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能够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只有保障了安全生产,企业才能够顺利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实施责任制度,企业能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减少生产事故对企业的影响。同时,责任制度也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的提升。这些都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应当积极推进责任制度的实施,明确每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篇二
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的重要方面,也是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本条件。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许多企业都实施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这个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的核心是明确责任。首先,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标准。这些目标和要求应当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相一致,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融入到企业的整体管理体系中。其次,企业需要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上,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要求。这些责任和要求应当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使得每个人都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以及应该如何做。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企业能够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企业的整体管理体系中,使管理人员能够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时,责任制度的实施也能够促使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企业中,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何疏忽大意或不负责任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通过实施责任制度,企业能够明确每个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使得每个员工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主动地采取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责任制度也能够追究责任,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制度的行为进行惩处,从而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的实施能够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只有保障了安全生产,企业才能够顺利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实施责任制度,企业能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减少生产事故对企业的影响。同时,责任制度也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的提升。这些都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应当积极推进责任制度的实施,明确每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篇三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通用20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3.1.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3.2.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相关职能部门
3.3.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运作程序
4.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科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安全科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各部门经理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4.3.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4.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4.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4.4.2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4.4.3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4.4.5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调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篇五
一、目的
(一)为明确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一)工亡和重伤事故为零;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为零;
(四)千人负伤率5‰;
(五)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六)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100%;
(八)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历年和上年度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
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三)死亡及重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灾、爆炸、设备等)必须严加控制,确保事故发生率为零。
(四)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作业规范、安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指标。
(五)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公司有指标;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五、目标与指标的分解
(一)安全目标制定后,根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
六、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一)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的同时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
(二)安环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目标与指标的奖惩考核
(一)奖励规定
1、在年度考评期内,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给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门奖励。
2、各部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指标的,给予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部门奖励,其余有关人员和部门按比例给予奖励。
3、奖励方案及奖金额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规定
公司或属下各部门发生超考评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指标时按下情况进行一次性处罚:
1、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伤三人以上的责任者予以考核1000—2000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门负责人考核一个月工资,车间负责人考核3000元。
2、发生重伤一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1000元,车间负责人500元;重伤二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2000元,车间负责人1000元。
3、一年内连续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两人以上,后果特别严重者,除执行考核外,部门负责人免职。
4、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外的其他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人员的处罚按责任划分按比例进行处罚。
5、部门对考核指标第(五)(六)(七)(八)项没有按要求执行落实的每宗按公司违章处理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并取消奖励资格。
6、对玩忽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屡教不改等恶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安全主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并作出处罚。
(三)制定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由安环部进行考核,由工会进行监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
(四)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八、附则
(一)本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归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公司安环部。
(四)本制度自颁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篇六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
第三条 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 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xx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 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 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 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 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