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制度【最新6篇】
公司奖励制度 篇一
随着现代企业管理的发展,公司奖励制度在企业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个有效的奖励制度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本文将探讨公司奖励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和改进一个有效的奖励制度。
首先,公司奖励制度对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奖励制度,公司能够公平地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回报,让员工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得到了认可和回报。这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还能够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其次,公司奖励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员工在工作中得到适当的奖励和回报,会感受到自己在公司的价值和重要性,从而增加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这不仅能够降低员工的流失率,还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和价值。
然而,要建立和改进一个有效的公司奖励制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公司需要明确奖励的目标和标准。奖励应该与员工的贡献和绩效挂钩,能够公正、公平地评估员工的表现。其次,公司应该设计多样化的奖励方式和形式,以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和期望。这可以包括金钱奖励、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多种形式,让员工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来获得奖励。此外,公司还应该建立一个透明、公正的奖励评估机制,确保奖励的公正和公平。
在建立和改进公司奖励制度的过程中,公司还需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奖励制度应该与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相一致。奖励制度应该能够体现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文化氛围和价值追求。其次,奖励制度应该与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相结合。公司应该关注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通过奖励制度来激励员工的学习和成长。最后,公司应该及时调整和改进奖励制度。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变化,奖励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新的业务需求和员工的期望。
总之,公司奖励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有效的奖励制度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建立和改进一个有效的奖励制度需要公司明确奖励的目标和标准,设计多样化的奖励方式和形式,建立透明、公正的奖励评估机制,并与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相一致,与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一个能够激励员工、推动企业发展的奖励制度。
公司奖励制度 篇二
随着现代企业管理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意识到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对于激励员工、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本文将重点探讨建立一个有效的公司奖励制度的关键因素和方法。
首先,建立一个有效的公司奖励制度需要明确奖励的目标和标准。公司应该明确奖励的目的是什么,奖励的标准是什么。奖励的目标可以是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奖励的标准应该公正、公平地评估员工的表现,让员工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得到了认可和回报。
其次,公司应该设计多样化的奖励方式和形式。不同的员工有不同的需求和期望,公司应该根据员工的需求和期望,设计多样化的奖励方式和形式。这可以包括金钱奖励、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多种形式。通过多样化的奖励方式和形式,公司能够满足员工不同方面的需求,让员工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来获得奖励。
此外,公司还应该建立一个透明、公正的奖励评估机制。奖励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是其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公司应该建立一个透明、公正的奖励评估机制,让员工可以清楚地了解奖励的评估标准和过程。同时,公司还应该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和公平,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介入。
在建立一个有效的公司奖励制度的过程中,公司还需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奖励制度应该与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相一致。奖励制度应该能够体现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文化氛围和价值追求。其次,奖励制度应该与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相结合。公司应该关注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通过奖励制度来激励员工的学习和成长。最后,公司应该及时调整和改进奖励制度。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变化,奖励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新的业务需求和员工的期望。
总之,建立一个有效的公司奖励制度对于激励员工、推动企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公司需要明确奖励的目标和标准,设计多样化的奖励方式和形式,建立透明、公正的奖励评估机制,并与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相一致,与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一个能够激励员工、推动企业发展的奖励制度。
公司奖励制度 篇三
第一条总则
(一)有章可依,违章必纠,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
(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三)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1、为公司顾客提供出色服务而受到多次赞扬(有具体事实);奖励100到300元;
2、为公司增收节支,产生巨大经济效益者,奖励200到5000元;
3、在任职期内取得比原学历高的文凭和其他证书者,奖励100到200元;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或大功奖励:
1、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奖励200―500元;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或节省物料卓有成效,500-2000元,奖励100元,2000-10000元,奖励300元,10000元以上,奖励500元。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当,经考核认定者,奖励100―500元;
4、有其它重大功绩,经考核认定者,奖励200--500元。
5、全年全勤者奖励800元。每月全勤奖50元。
6、工作中任劳任怨,经常自觉加班,却遭他人无理排挤、打击,但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计较个人得失,奖励200-500元;
7、连续三个月工作表现突出者,获得公司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8、领导有方,带领团队完成公司短期、季度、年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奖励500元起;
9、每月评选优秀员工,每名优秀员工奖励100元,奖励金额及人数视具体情况调整。
(三)合理化建议奖:
员工对公司发展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将视贡献大小给予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但对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的人员,将解除合同劝其退场。
第三条处罚范围及标准
(一)按时参加各种会议、教育及培训,不能参加者要向主持人请假,否则,迟到按每分钟5元处罚,未参加者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二)各部门拟写的对内对外文件、报表等要严格的执行校对、审核制度。若出现一处错误或错字,处以10元罚款。
(三)办公区内严禁乱丢垃圾、烟头等。下班离开公司请关闭计算机,显示器,空调风扇等电器,如发现某位员工下班回家后不关闭自己的计算机或者显示器者,罚款10元,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罚款20元,临时外出另算。
(四)上班时间,不准长时间占用电话接打私事电话。否则处罚10元。
(五)开会、学习时遵守会纪,所有通讯工具设为振动或关机模式。否则,每次处罚10元。
(六)工作懈怠,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七)上班期间严禁赌博、酗酒、吵骂。出现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八)员工之间有矛盾,必须通过正确途径反映、处理,严禁打架、斗殴,若是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将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及开除处分,情节较重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违反档案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处罚100元;情节十分恶劣的,处罚200元,并解除合同。
(十)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00元;给公司既造成不利影响,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500元;严重影响公司形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根据公司损失轻重给予相应罚款或警告处分。
(十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200元。
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2、不执行本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标准的。
(十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2、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的;
3、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4、伪造、编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5、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6、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公司款项的;
7、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8、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解聘。
(十四)物资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物资保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当月月薪200元。
1、收发物资手续不全、管理混乱、帐、卡、物不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发放、外借库存物资的;
3、库房内物资存放不规范、排列不整齐、零乱不堪的;
4、防火、防盗措施不健全,所存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
5、所管库内物资因管理人员管理不当而出现霉烂、变质、锈蚀、损坏,造成一定损失的;
6、清仓查库时,发现帐物不符,不能及时纠正,又不及时报告,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
7、假公济私,私自挪用公司物资,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或办私事的。
(十五)财务部如发现考勤内容不真实,出勤天数有虚假,要给予纠正。由于考勤虚假导致公司多支出的工资、补助金额,要对考勤员、审核人及负责人给予同等金额的处罚。
(十六)凡未按照公司正规流程(晋升、辞职、报销等)办事者罚款200起,部门经理400元起。
(十七)如遇特殊情况,罚款条例没有规定的,可比照相关条例执行。
第四员工记功的奖励与记过的处罚方法:
1.同年中三次记功,岗位工资自动升一级;
2.同年中三次记过,岗位工资自动降一级;
第五条其它
(一)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二)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公司奖励制度 篇四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与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奖励制度 篇五
一、奖励目的:
鼓励发挥创新精神、增强团队服务意识、落实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以物质奖励为辅,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展晋升空间及薪资待遇。
二、适用范围:
经理以下级别(不含经理),包括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
三、奖励制度
1、奖励积分:设为5分、10分、50、100不等,可据情况细分,上不封顶。积分无论多少,一律公开,单次奖励50分以上需在部门会议上说明原因。每个员工的个人积分可在当年(公历)内累加。
2、奖金兑换:每年(公历)年末,汇总员工的个人积分,予以兑换现金奖励,一个积点兑换一元人民币。具体时间依据财务安排,可同年末工资一起发放。如员工在年末之前离职,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享有年终奖金。
3、积分折旧:前一年的积分总数,可乘以0.8的系数,作为下一年的初始积分,并可与下一年的积分累计一起汇总,乘以0.8后作为第二年的初始积分。如:小红xx年累计2000积点,则2012年的年终奖为2000元,xx年即使小红毫无出色表现,也可在xx年年末领到1600的奖金,如果2013年小红表现优异,又积累了3000点,则总积分为4600点,2014年的初始积分为4600X0.8=3680。
四、积分来源:
1、工作中有超常表现,或超出预期的贡献,可酌情给予奖励积分。如:交换一个有价值的友情链接,可奖励10分,写出一篇论坛总置顶文章,可奖励50分。
2、不在本工作的职责范围之内,可主动承担解决临时性问题、应对突发状况、或发现公司重大失误及时纠正的,视情况给予奖励。如:陌生人未经允许私自进厂,能被及时制止并上报的,奖励10分。
3、能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有想法,有创新,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按特殊贡献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五、绩效考评:
奖励积分,将会作为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涉及但不限于加薪、升职、晋升管理岗位等。
公司奖励制度 篇六
第一条总则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10年,20年及30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XX年奖,服务20年奖及服务30年奖。
第四条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3、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良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奖品及奖状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九条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条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一条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三条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