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3)(通用3篇)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3) 篇一:村民自治的重要性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是为了保证村民在决策和管理方面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力和作用而制定的。在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中,第三条是关于村民自治的规定,具体包括村民的自主权、自治权和监督权等方面。
首先,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在于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村民是村庄的主要构成成分,他们深知村庄的情况和需求,能够更好地反映村庄的意愿和利益。通过村民自治,村民可以自主决策、自主管理,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村庄的发展和进步。
其次,村民自治还能够促进村庄的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村民自治是村庄民主的基础,通过村民自治可以让村民参与决策和管理,充分发挥村民的民主权利。同时,村民自治也需要在法治框架下进行,依法行使自治权和监督权,维护村庄的法制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外,村民自治还能够提升村庄的发展效益。通过村民自治,可以充分发挥村民的智慧和创造力,凝聚村民的力量,推动村庄的发展。村民自治可以有效地解决村庄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高村庄的发展效率和质量。
然而,要实现村民自治还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村民自治需要村民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管理能力,需要村民具备一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其次,村民自治还需要村民之间的协作和合作,需要村民具备一定的团结和共识意识。
总之,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中关于村民自治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村民自治,可以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促进村庄的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提升村庄的发展效益。虽然实现村民自治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只要克服这些困难和挑战,村民自治将能够为村庄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动力和活力。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3) 篇二:村民自治的实践与探索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中第三条关于村民自治的规定,是村庄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在实践中,村民自治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以适应不同村庄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首先,村民自治需要建立健全的自治机制和程序。村民自治不仅仅是一个理念,更需要有一个具体的实施机制和程序。村庄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等形式,建立起一个民主决策和管理的机制,确保村民的意见和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
其次,村民自治需要加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村民自治不能脱离法治的框架进行,需要在法治的基础上进行。村庄可以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法律培训等方式,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使村民能够依法行使自治权和监督权。
此外,村民自治还需要加强村民之间的协作和合作。村民自治是一个集体行为,需要村民之间相互合作,形成一个团结和谐的氛围。村庄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协作和合作活动,提高村民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能力,推动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
最后,村民自治还需要有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支持。村庄发展需要得到上级政府的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也不例外。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推动村民自治的实施和发展。
总之,村民自治是村庄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在实践中,村民自治需要建立健全的自治机制和程序,加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加强村民之间的协作和合作,同时也需要有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支持。只有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才能够实现村民自治的目标,推动村庄的发展和进步。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3) 篇三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2篇
第五章 村 民
第十八条 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在村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
(二)参加村务活动,提出有关村务的批评和建议,对村干部和村务进行监督。
(三)享受本村举办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九条 每个村民在村内都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当文明村民、文明户的活动。
第六章 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全村村民的公仆,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于本职工作,努力为村民造福。要求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政策,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遇事同群众商量,尊重村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不请吃、不受礼、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敢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坚持原则,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议,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好工作。
第七章 制度建设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村务管理制度。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村规民约;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另行制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第八章 社会治安
第二十二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三条 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聚众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二十四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
第二十五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迅、电力、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二十六条 严禁私自砍伐集体或他人林木,执行护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边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瓜果及其它农作物。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社会治安规定者,情节较轻,尚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调解会、治保会给予批评教育并酌情处理,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村风民俗
第二十八条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昌婚事新办,移风易俗;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推行火化;反对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章 邻里关系
第二十九条 村民之间要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 依法管理宅基地,执行村庄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第三十一条 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不能自行调解的,要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并按损失折价赔偿。
第十一章 婚姻家庭
第三十二条 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三条 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用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十四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男尊女卑。
第三十五条 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国策,要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不准虐待老人。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晚年生活。对不赡养老人者,由村民委员会按上级规定供养标准,令其子女均摊。
第三十七条 父母担负未成人或无生活能力的子女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得让小学生辍学。
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
第三十八条 鼓励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断发展本村医疗及养老保障事业。
第三十九条 本村发生自然灾害,要及时向街道办报告,并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查灾、报告工作。上级发给本村的救济粮、款物,应根据受灾程度,及时地发放到受灾户。
第四十条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个别条款如与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