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2)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体育俱乐部名称:xx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是利用学校现有的体育场管、体育设施、体育人才等社会体育资源,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化青少年体育组织。
第三条:俱乐部具有社会公益性特征,是广泛开展社会化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俱乐部的任务是: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青少年体质,并向其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第五条:体育俱乐部是社团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省体育局的有关政策,遵守体育法及体育竞赛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俱乐部日常管理工作由xx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七条:俱乐部总部地址:xx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八条:俱乐部根据互助互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俱乐部活动。
(一)俱乐部依据中心、周边学校场地条件和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开展乒乓球、排球、足球、田径、篮球、武术、艺术体操、体育舞蹈、羽毛球、瑜珈、跆拳套等体育活动。根据条件逐步扩展体育运动项目。
(二)负责培训各类体育运动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开展体育咨询,交流和组织体育竞赛等活动。
(三)开展体育器材、体育服装的销售、技术服务等项目,为俱乐部增加活动经费。
(四)组织会员参加全国、省、市、县一级体育比赛,选拔和推荐优秀体育人才。
(五)、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体育活动任务。
第三章:会 员
第九条:俱乐部实行“会员制”管理方法,吸收学校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入会。
第十条:申请加入俱乐部会员条件:
(一)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遵守俱乐部章程,自愿申请或会员推荐,并填写会员登记表,由俱乐部批准并发放会员证,才能成为俱乐部正式会员。
(二)省、市属学校、以及其他学校,同意本俱乐部章程均可以申请加入该俱乐部,成为俱乐部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可获得俱乐部活动优惠。
(四)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支持并参加俱乐部工作,完成俱乐部交给的任务。
(四)支持会员工作,协助搞好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向俱乐部提供资料,反映情况。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俱乐部常设机构为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
第十四条:办公室职责: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向会员代表报告工作情况。
(三)制定内部各项报告工作情况。
(四)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
(五)协调各团体会员单位工作。
(六)制定年度计划,并上报实施。
(七)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章:俱乐部的法人代表
第十五条 俱乐部主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行使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俱乐部体育指导员
第十六条 体育指导员应热爱青少年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方法。
第十七条 俱乐部对体育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结合工作量给以适当补助。
第七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体育俱乐部经费来源:
(一)省、市体委扶持资金。
(二)会费收入。
(三)社会赞助。
(四)俱乐部培训、活动收入。
(五)俱乐部经营收入。
第十九条:俱乐部资金使用
(一)、维修场馆设施、添置器材设备。
(二)、俱乐部形象宣传。
(三)、开展培训、训练、比赛、业务交流等。
(四)、俱乐部工作人员、体育指导员补贴。
(五)、俱乐部办公活动经费及其他开支。
第二十条 俱乐部资金管理
(一)、建立俱乐部专用银行账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
(二)、俱乐部资金独立核算,单独建立账目。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检查。
第八章 俱乐部活动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活动要求
(一)、保证青少年学生会员每周2-3次的俱乐部体育活动。
(二)、节假日积极组织有益的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交流培训活动。
(三)、俱乐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在俱乐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体育指导员、工作人员、会员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章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俱乐部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会员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