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精简3篇】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篇一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学院,一直以来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术人才。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学院制定了详细的招生章程,以保障每一位考生的权益。
首先,在招生范围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明确规定,招生对象为中国公民,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的人员。同时,学院鼓励优秀的留学生申请,为他们提供公平的招生机会。
其次,在招生计划上,学院招生章程规定,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学院自身的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根据专业特点和市场需求进行科学设置,确保学生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就业机会。
第三,在招生程序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明确规定,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院通过统一的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选拔合适的学生。招生考试的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制定,并公开发布。综合评价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面试等方面的考察,确保选拔出的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
最后,在招生管理上,学院招生章程规定了招生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包括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核、录取和入学等环节。学院设立了专门的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招生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职业技术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不断提升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机会。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篇二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实施是为了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院的发展和建设。作为一所职业技术学院,我们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招生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学院的招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在招生标准上,学院招生章程要求学生具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这既确保了学生的基本学习能力,又为学院提供了可靠的人才储备。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因此,我们在招生标准上还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潜力,以适应职业教育的特点和需求。
其次,在招生计划上,学院招生章程要求合理设置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特点,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学生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就业机会。招生计划的公开和透明是招生工作的重要保障,学院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在招生程序上,学院招生章程明确规定招生工作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院通过统一的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选拔合适的学生。招生考试的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制定,并公开发布。综合评价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面试等方面的考察,确保选拔出的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
最后,在招生管理上,学院招生章程规定了招生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包括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核、录取和入学等环节。学院设立了专门的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招生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实施为学院的招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学院将按照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机会,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职业技术人才。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篇三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院校代码:12645
3、校址:本部--宁波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溪口校区奉化市溪口镇武岭路11号(邮编:315502)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专科(高职)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区域:2013年我校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贵州、山西、四川、江苏、福建、江西9个省份招生。
2、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语种:学校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4、性别要求:没有特殊性别和比例要求。
5、具体录取方式:
(1)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a.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b.录取为应用英语专业(高职专科)的浙江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普通高中考生不低于80分,单考单招考生不低于70分。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c.录取为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80分。
d.旅游管理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学期后分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四个专业。
e.财政金融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年后分为金融管理与实务和投资与理财两个专业。
f.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办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g.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无选测等级要求,必测等级要求为4C。
四、其他
1、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等三个专业为78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档次按物价部门核准的相应标准收费。
2、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录取为园艺技术等农业种养类专业的考生学费由国家资助。
3、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额度不一。国家级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校级奖学金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并设有素质与能力拓展成就奖学金,奖金1005000元不等。
为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以下措施:1、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先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2、办理助学贷款,按相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3、设立国家助学金,最高额度为4000元/人;4、申请学费减免,最高减免额为6000元/人;5、实施临时性困难补助;6、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给予报酬。7、与社会人士结对资助。
4、考生可通过招生主页或热线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5、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