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优质3篇】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一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制定了以下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1. 学院每年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 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专业设置、报名时间、录取方式等要素。
二、招生对象
1. 学院主要面向全国范围内的高中毕业生招生,同时也接收部分转学生和外地学生。
2. 学院鼓励农村学生和特殊群体学生报考,给予适当加分。
三、报名和考试
1. 学院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报名通知,考生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
2. 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课考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3. 考试成绩将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学院将按照分数排名进行录取。
四、录取和入学
1. 学院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排名进行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考生。
2.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缴纳学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招生宣传
1. 学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学校宣传栏、招生宣传册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2. 学院将定期举办招生咨询会和招生宣讲会,为考生和家长提供详细的招生信息和解答疑问的机会。
六、招生监督
1. 学院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投诉。
2. 学院将及时处理和回复考生的投诉,并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为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学院将严格按照章程进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二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制定了以下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每年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专业设置、报名时间、录取方式等要素。
二、招生对象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主要面向全国范围内的高中毕业生招生,同时也接收部分转学生和外地学生。学院鼓励农村学生和特殊群体学生报考,并给予适当加分。
三、招生方式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招生。考生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课考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分数排名进行录取。
四、录取和入学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排名进行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考生,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需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缴纳学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招生宣传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学校宣传栏、招生宣传册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学院将定期举办招生咨询会和招生宣讲会,为考生和家长提供详细的招生信息和解答疑问的机会。
六、招生监督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投诉。学院将及时处理和回复考生的投诉,并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为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学院将严格按照章程进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三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学院部委码:14300在豫招生代码:6299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
第三条基本情况: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生通过国家高考统招录取,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传承拓展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招生专业(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旅游管理【航空方向、高铁乘务方向、旅游方向】、财务管理、商务英语、电子商务、营销与策划、酒店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矿山机电、应用化工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二十二个专业,各专业计划数则以河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的结果为准。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第二志愿及参考志愿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线由省招生办统一划定,学院按录取人数的100%-11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及学院录取小组负责人商议确定。
第七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对于艺术类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执行。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学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条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5282031传真:0391-5282032
联系地址: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54550E-mail地址:jzgmxyzb@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jzgmxy.com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