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通知(推荐6篇)
防汛通知 篇一
近期,受强降雨天气的影响,我市水位急剧上升,河流水势暴涨,存在较大的洪水风险。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发布防汛通知,特此通告如下:
一、加强信息发布和预警工作
市气象局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天气预警和防汛预警信息。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防汛通知,做好防范准备。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发布渠道,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二、加强河道巡查和堤坝检查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强河道巡查和堤坝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河道堵塞、漏水等问题。同时,要加强河道警示标识的设置,提醒市民远离危险区域,确保河道安全。
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做好物资储备和调配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开展防汛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防汛意识和应对能力。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向市民宣传防汛知识和技巧,提醒市民保持警惕,避免危险。
五、加强协调和指挥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挥工作,确保防汛工作的统一行动。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确保汛期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次防汛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直至解除通知为止。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防汛通知,做好防范工作。希望广大市民保持警惕,听从有关部门的指导,共同努力,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防汛通知 篇二
尊敬的市民们:
受强降雨天气的影响,我市水位急剧上升,河流水势暴涨,存在较大的洪水风险。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发布防汛通知,请广大市民做好防汛准备,共同应对洪灾。
一、做好家庭防汛准备
市民朋友们应做好家庭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家人的安全。检查住房的排水系统,清理下水道和排水沟,保持通畅。准备好应急灯具、食品、水等生活物资,以备不时之需。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应急电话。
二、遵守防汛指挥部的命令
市防汛指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相关指令和应急措施,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防汛指挥部的通告,遵守指令,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如果需要疏散,请按照指示迅速有序地离开危险区域。
三、加强交通安全和出行准备
在洪涝地区,市民朋友们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涉水行车和行人。如遇到积水路段,请谨慎驾驶,确保车辆安全。同时,要提前了解路况信息,做好出行计划,避免被困。
四、关注老人、儿童和特殊人群
市民朋友们要关注老人、儿童和特殊人群,确保他们的安全。老人和儿童较为脆弱,容易受到洪灾的影响,需要特别关注和照顾。如有需要,可向社区和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五、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和志愿服务
洪灾期间,我们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市民朋友们可以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为灾区人民提供帮助和支持。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相信我们能够度过这场洪灾。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防汛通知和天气变化,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市政府将继续加强防汛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汛工作期间,请广大市民听从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安排,共同应对洪灾。祝愿大家平安度过洪灾,万事如意!
防汛通知 篇三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省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省遭遇连续强降雨,部分地区受淹严重。根据省委、省政府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部署,现就物业管理区防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要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的防汛抗洪涝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治理。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所服务的物业小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小区用水、用电、防汛防涝设施、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发电设施及其他设备、雨水管道等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同时要对物业小区进行清理,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在防汛期间加强值班,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做好防汛抗内涝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向有关抗险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抗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通知 篇四
各县(市、区)、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三湖”地区及西隔堤防汛分指挥部:
截止6日上午8时,我市大部分江段水位已退出设防,当前我市外江、湖泊、水库及中小河流水位持续下降,集中强降雨已告一段落。根据《黄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指会商,决定于8月6日10时终止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鉴于“三湖”地区主要湖泊依然处于较高水位,“三湖”地区的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由市“三湖”地区及西隔堤防汛分指挥部自行研究决定。
目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各地仍要继续做好日常防汛管理工作,防止麻痹松懈;要坚持做好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加强巡查排险;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严防“坨子雨”,统筹雨洪资源,科学蓄水保水;要继续抓紧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防汛通知 篇五
各村(场)、三溪口水库管理处、镇堤管所: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各村(场)、有关单位必须立即行动起来,树立强烈的责任感,把今年的防汛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对防汛准备工作早研究、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尽快抓紧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安定稳定,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为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各村(场)、有关单位都要成立防汛抗灾指挥机构,加强防汛抗灾的领导,并将指挥机构成员名单于三月三十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汛工作总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防汛抢险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抓好重点工程建设,抓紧修复水毁工程及春修水利工程的扫尾,并针对薄弱环节和危及水利工程不安全的因素,应逐项落实除险加固措施,务必在三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水利工程抢修维护更新或应急加固。各村(场)应着手制定20xx年度防汛抗灾预案,做到有章可循,提高应变能力,确保水利工程在设计防洪标准内安全度汛。
三、认真开展防洪堤、水库安全大检查,各村(场)、水库、堤防管理单位要根据各自的防汛任务,组织检查组,对水库、防洪堤、水闸、涵洞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去年洪水、台风造成水毁工程的修复情况进行细致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向镇指挥部反馈外,还要逐项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处理,限期完成。各有关村(场)、堤管所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抓紧时间落实好
堤防的清障工作,要求在三月三十日前清障工作全面完成,为防汛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包堤、包库领导、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认真落实好各级党政首长责任制为中心的防汛抢险领导责任制。各村(场)、水管单位要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三结合包库、包堤、包闸责任制,包库、包堤、包闸领导要尽快到所包的水库、堤段检查熟悉情况,帮助解决防汛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五、 为保证防汛抗灾抢救的需要,应备足备好防汛抢救物资,建立健全群众抢险,巡逻组织,实现安全度汛。各有关村(场)、单位要按镇防汛抢险工作预案下达应备抢险物资的数量抓紧落实,如数备足,对库存的物资要进行全面清点、翻晒,不足部分应及时补充,切实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抢险队、巡逻队要落实到人,确定负责人和随带工具,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抗。各村(场)应将抢险队、巡逻队人员名单造册,于三月三十日前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镇防汛抗灾抢险工作预案
⑴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机构;
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抗灾工作职责;
⑶镇抗洪抢险预案;
⑷20xx年镇、村领导包库、包堤责任制;
⑸20xx年防汛抢险人员组织及备用抢险物资任务表;
⑹镇抗洪抢险队花名册
⑺抢险队、巡逻队职责;
⑻防汛抢险值班暂行规定;
⑼关于洪水危险期间做好群众撤退的有关规定;
⑽镇防御台风(热带风暴)预案;
⑾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xx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三月十二日
防汛通知 篇六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律委员会,市委各部委,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派驻纪检组:
当前,我市正处于防汛的关键时刻,为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灾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要高度负责,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
二、要顾全大局,严禁搞部门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
三、要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当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要冲锋在前、全力以赴,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
四、防汛期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严禁无故关闭手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五、要严格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严禁擅离职守,严禁瞒报、漏报、迟报、乱报等行为。
六、要加强管理,抓好防汛抗灾资金使用和物资储备,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
七、要厉行节约,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在最需要的部位,严禁借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国家和集体资产的行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积极投身当前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上述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