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经典4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抗菌药物滥用和过度使用的不断增加,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健康威胁。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许多国家和地区相继建立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背景、原则和运行机制。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背景是由于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导致了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快速增加。随着耐药性的增加,原本可以治疗感染病的抗菌药物变得越来越无效,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从而延缓耐药性的发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科学性是指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应基于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的证据,确保抗菌药物的分级和使用符合科学规律。合理性是指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应考虑到不同地区和不同病原体的特点,合理划分抗菌药物的级别和使用范围。可操作性是指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即便于医务人员和患者理解和遵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制度建立、监管和处罚。制度建立是指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明确抗菌药物的分级和使用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监管是指通过监督和检查,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遵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处罚是指对违反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包括罚款、停职和撤销执业资格等。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政府应加强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问题的认识。医院和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培训,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水平。患者应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遵守医生的指导,不滥用和过度使用抗菌药物。
总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解决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科学、合理和可操作的管理,可以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延缓耐药性的发展,确保抗菌药物的有效使用,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的日益严重,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旨在更好地管理和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本文将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实践的角度,分析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挑战。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可以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通过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的级别,根据不同病原体的耐药性和临床需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使用和滥用。其次,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可以延缓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通过合理使用和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可以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和传播,延缓耐药性的发展。再次,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通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减少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生活质量。
然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需要有一个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体系来支持和保障。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监管。其次,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需要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积极参与和合作。医务人员应提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患者应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遵守医生的指导。最后,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需要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抗菌药物问题涉及到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公众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过度使用、延缓耐药性发展和提高抗菌药物使用效果方面具有重要的优势。然而,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政府、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合作,才能更好地管理和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三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会诊,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授予治疗时间段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药品名称、使用数量等)。
六医院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如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经会诊后,要使用的,根据会诊结论,给予限期内的使用权限,包括品种、数量,过期自动取消)
2、处方审核系统(自动识别处方的合理性、提示处方医师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
3、I类清洁切口(特别是4类代表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管理,对I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作严格限制,卫生部规定预防用药不超过30%。更不允许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权限),凡是I类切口需要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会诊后,根据会诊结论,给予使用品种、使用期限的权限。超品种、超期限不能使用(权限限制)。
4、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四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xxx〕38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发〔xxx〕56号)精神,医疗机构必须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定通过,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