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章程【经典3篇】
文学社章程 篇一
文学社章程是文学社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社团内的行为准则、活动安排和成员权益,为文学社的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本文将介绍一份典型的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正式名称为“XX文学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 本社是一个非营利性学生社团,致力于推广文学艺术,提高成员的文学创作能力和艺术素养。
第三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本社设有主席团、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和创作部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负责社团整体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第六条 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文件管理、会议记录和内部通讯等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社团经费的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八条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第九条 创作部负责组织文学创作活动和评选优秀作品。
第三章 成员权益与义务
第十条 本社的会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学爱好和创作能力。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参与创作评选、参与学术讲座等权益。
第十二条 会员应遵守社团的章程和内部规定,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应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不得抄袭、篡改或侵犯他人的版权。
第四章 活动安排
第十四条 本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成员大会,讨论社团的发展方向和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本社定期举办文学创作比赛,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发表和奖励。
第十六条 本社每月组织一次文学沙龙,成员可以分享自己的创作心得和经验。
第十七条 本社每学年举办一次文学论坛,邀请知名作家和文学评论家进行讲座和交流。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主席团负责社团的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的决策。
第十九条 社长负责社团的日常运行和活动组织。
第二十条 社团成员有权对社团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二十一条 社团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的监督和评议,共同维护社团的良好发展环境。
文学社章程 篇二
文学社章程是文学社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社团内的行为准则、活动安排和成员权益,为文学社的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本文将介绍一份典型的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正式名称为“XX文学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 本社是一个非营利性学生社团,致力于推广文学艺术,提高成员的文学创作能力和艺术素养。
第三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本社设有主席团、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和创作部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负责社团整体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第六条 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文件管理、会议记录和内部通讯等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社团经费的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八条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第九条 创作部负责组织文学创作活动和评选优秀作品。
第三章 成员权益与义务
第十条 本社的会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学爱好和创作能力。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参与创作评选、参与学术讲座等权益。
第十二条 会员应遵守社团的章程和内部规定,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应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不得抄袭、篡改或侵犯他人的版权。
第四章 活动安排
第十四条 本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成员大会,讨论社团的发展方向和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本社定期举办文学创作比赛,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发表和奖励。
第十六条 本社每月组织一次文学沙龙,成员可以分享自己的创作心得和经验。
第十七条 本社每学年举办一次文学论坛,邀请知名作家和文学评论家进行讲座和交流。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主席团负责社团的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的决策。
第十九条 社长负责社团的日常运行和活动组织。
第二十条 社团成员有权对社团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二十一条 社团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的监督和评议,共同维护社团的良好发展环境。
文学社章程 篇三
文学社章程范文
一 宗旨
“文学性,探索性,开放性,自主性”是屈子文学社的社团宗旨。所谓的“文学性”即以文学为社团发展的核心内容;“探索性”即保持创新意识,锐意进取,勇于探索;“开放性”即坚持兼容并蓄的原则,鼓励个性发展;“自主性”即坚持自主发展,培养自立意识和能力。
二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1.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推进校园文化的发展。
2.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能力和写作水平,培养文学新人。
第二章 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 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老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2名,宣传部长2名,组织部长2名,编辑10人左右,年级负责人(各年级1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 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各司其职。
2.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责任,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接受社长的委托,可以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宣传部职责:积极与外校文学社开展联谊、经验交流活动,借鉴别人,提高自己;负责文学社活动海报的制作;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登记社员活动出勤状况。
6.组织部职责:带领编委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7.年级负责人职责:负责传达、执行上级分配的任务。
第四章 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产生: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老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义务: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的义务。
2.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必须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能力,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只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况,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3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权力: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 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 会员在写作和阅读上有权获得老师的个别指导。
5. 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6. 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 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2.每学期举行文学讲座,请知名学者讲授文学知识。
3.不定期举行文学作品展,展示社员文学水平,繁荣校园文化。
第六章 奖 惩
1.每学年评选优秀小作者和优秀作品,入选后在校报上通报表扬。
2.社员表现出色者或参加文学赛获奖者予以奖励。
3.五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
4.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屈子文学社。